上银中证500指数增强型A :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并经基金托管 人同意后,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的上银中证 500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芯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A股)网下申购。东芯股份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 司上银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行。东芯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18元/股, 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 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东芯股份于 2021年 12月 3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现将本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基金名称获配数量(股)获配金额(元) 上银中证 500指数增强型证 券投资基金 4026 121504.68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 2、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boscam.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 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 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 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 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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