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赫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1年12月05日 21:35:48 中财网

原标题:迈赫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迈赫股份
股票代码:
3
01199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舜泰街
139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二〇二一年








特别提示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赫股份”、“本公司”、“公司”

或“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1

12

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

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
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
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
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上市公告书中所使用的词语含义与《迈赫机器人自动
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股说明书》”)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中证网(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

www.stcn.com
)、证券日报网(
www.zqrb.cn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


风险因素


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
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
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价格
29.28

/
股对应的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
后市盈率为
48.22
倍,
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1

11

22
日(
T
-
4
日)发布
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41.65
倍,
超出幅度为
15.77%
,低于同行业
可比公司
2020
年平均扣非后静态市盈率
87.99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
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



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
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的投资
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投资公司股
票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
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股票

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
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
、跌幅限制比例为
36%

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
幅限制

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
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33,34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票数量为
31,619,71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
1
%
。公司上市初期流
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
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
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
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
变化
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
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
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
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四)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迈赫股份所属
行业“
C
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
C35
专用设备制
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41.65
倍(截至
2021

11

22
日,
T
-
4
日)。

本次发行价格
29.28

/
股对应的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
盈率为
48.22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41.65
倍,
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存在因
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
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
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
的净资产将在短期内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尽管


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预期效益良好

但募投项目有一
定的建设周期和达产期,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

公司
利润的增长在短期内可
能不会与净资产的增长保持同步。本次发行后,短期内
,公司
存在净资产收益率
下降的风险。






退市的风险


公司股票上市后,社会公众股的比例为
25.00%
,达到股权分布上市条件的
最低要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12
月修订)》

13.1
条,如持有公司
10%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买入公司股票,则公司社会公众股的持股比例将不能满
足股权分布上市条件的最低要求,导致公司存在退市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

事项: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目前发行人的主要下游客户为国内汽车整车制造商,受国内汽车整车制造行
业集中度高的影响,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公司前五大客
户(归集合并口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68.22%、71.44%、59.21%、
52.88%,其中对中汽工程(合并口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9.91%、
42.28%、25.79%、9.26%,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从最终业主角度,2018年、2019
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发行人来自北汽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收入占主营业
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07%、47.18%、20.96%、2.94%,来自北汽集团及其子公
司的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54.15%、56.29%、17.06%、4.86%。重要
业主及客户生产经营及需求量的不利变动可能会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
分别为52,411.93万元、60,982.26万元、45,336.72万元、53,486.99万元,占流
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0.26%、54.70%、36.16%、37.24%。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
料、在产品构成,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两者合
计分别占公司存货余额的89.97%、76.91%、99.97%、99.96%。公司智能装备系
统业务以终验收合格的时点作为收入确认时点,验收前公司采购的原材料、生产
加工的在产品均为存货。公司存货规模较大导致占用的营运资金较大,对公司生
产经营带来一定压力。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波动风险


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的净利润分别为8,900.60
万元、10,038.06万元、9,869.83万元、4,832.7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
额分别为-896.46万元、2,663.33万元、903.34万元、1,500.07万元,发行人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低于净利润且波动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处于高速成长期,
存货、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变动较大,导致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低于净利润且波动较大。随着公司销售收入和生产规模的扩大,
公司将可能需要筹集更多的资金来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如果公司不能多渠道及时
筹措资金可能会导致生产经营活动资金紧张,从而面临资金短缺的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全国各地采取了隔离、推迟复工、交通管
制、禁止人员聚齐等防疫管控措施,各行各业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受防疫管
控措施的影响,发行人虽在原材料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受到一定影响,但发
行人不在疫区,原材料自身有一定储备,可满足疫情期间生产需要,截至招股意
向书签署日,疫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国内新冠肺炎
疫情形势好转,海外疫情形势较为严峻,如果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继续蔓延且持续
较长时间,宏观经济的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有一定影响。



(五)行业发展、最终业主集中度变化可能导致发行
人综合毛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为汽车主机厂,其所处汽车行业存在周期性波动。但公司产品
所处行业与汽车主机厂新车型开发相关性更大,车型的更新换代,对汽车制造装
备系统的“智能化、柔性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拉动了汽车生产制造装备
系统的适应性改造市场。老旧的制造装备系统面临“环保、节能、智能化、柔性
化”等的技术升级或更新,同样会带来汽车智能装备系统的技改需求市场,因此
公司预计不管汽车行业如何波动,公司产品仍有市场需求。


2018
年、
2019
年、
2020


2
021

1
-
6

,发行人与北汽福田(
2018


2
0
19
年含宝沃汽车、
2
020

及以后期间
不包含宝沃汽车)所有交易毛利率分
别为
25.08%

28.33%

18.39%

46.78%
,同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
24.03%

23.81%

22.60%

25.51%
,未来随着北汽福田的交易金额的减少,公司可能存在智能装
备系统业务、公用动力和装备能源供应系统的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2021年1-6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毛利

比例

毛利

比例

毛利

比例

毛利

比例

智能装备系统

5,419.57

66.31%

12,985.60

78.70%

10,172.59

58.84%

12,094.44

72.45%

公用动力及装
备能源供应系


418.23

5.12%

604.54

3.66%

4,753.23

27.49%

2,808.31

16.82%

规划设计服务

2,334.77

28.57%

2,910.37

17.64%

2,363.31

13.67%

1,791.62

10.73%

合计

8,172.57

100.00%

16,500.50

100.00%

17,289.13

100.00%

16,694.3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及分类毛利率如下: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毛利率

变动值

毛利率

变动值

毛利率

变动值

毛利率

变动值

智能装备系统

21.41%

1.59%

19.82%

0.59%

19.23%

-2.30%

21.53%

--

公用动力及装备

能源供应系统

16.54%

-11.21%

27.75%

-2.60%

30.35%

0.90%

29.45%

--

规划设计服务

55.64%

1.00%

54.64%

-3.57%

58.21%

10.26%

47.95%

--

毛利率

25.51%

2.91%

22.60%

-1.21%

23.81%

-0.22%

24.03%

--



报告期内,公司规划设计服务业务有所增长,并获得了较高的毛利,故公司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的变化除了和客户结构有关以外,还与公司业务结构的变化
有关,若公司规划设计服务业务不能保持持续增长,公司的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会面临下降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
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
2021

3
307
号”文
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1
、同意

赫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

迈赫股份
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
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
、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

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
迈赫股份
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21

1
229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证券
简称

“迈赫股份”,
证券
代码


301199




本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的
31,619,714

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将于
2021

12

7
日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




、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
及上市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
2
021

1
2

7



(三)股票简称:
迈赫股份


(四)
股票代码

3
01199


(五)
本次
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133,340,000



(六)
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33,340,000
股,全部为新股发行。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
31,619,714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
101,720,286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
公开发行不涉及战略配售。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就股份限售、减持意向及减持事宜的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就股份限售、减持意向及减持事宜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
33,340,000
股,全部
为发行新股,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
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
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10%
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对应的网下限售股份数量为
1,720,286
股,
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2
%
,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16%
,约占发行后总






1.29%




(十三)
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
日期


股东名称
/
类别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
日期
(非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股)


占发行后

股本


比例


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
发行股份


迈赫投资


76,500,000


57.37%


202
4

12

7



赫力投资


10,000,000


7.50%


202
2

12

7



徐烟田


7,500,000


5.62%


202
2

12

7



王绪平


4,500,000


3.37%


202
2

12

7



张韶辉


1,500,000


1.12%


202
2

12

7



小计


100,000,000


75.00%


--


首次公开
发行股份


网下
发行
股份
-
限售


1,720,286


1.29%


202
2

6

7



网下
发行
股份
-
无限售


15,450,214


11.59%


2021

12

7



网上发行股份


1
6,169,500


1
2.13%


2021

12

7



小计


33,340,000


25.00%


--


合计


133,340,000


100.00%


--




注:
上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
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根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
[2021]

1
-
10000
号)。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公司
经审计的净利润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分别为
8,317.19
万元和
8,096.50
万元,最
近两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
5,000
万元。



因此,公司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
项之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司在《招股说明书》中
披露选择该项上市标准,此次公开发行后亦达到该上市标
准的要求。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
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MH Robot & Automation Co.
,
Ltd.


本次发行前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本次发行

注册资本


1
3
,
334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金平


成立日期


2010

01

23



住所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舜泰街
1398



邮政编码


262200


电话号码


0536
-
6431139


传真号码


0536
-
6431139


互联网网址


www.mhauto.cn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信息披露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


张延明


联系
电话


0536
-
6431139


经营范围


机器人及机器人工作站系统、电控系统、智能涂装装备、智能总装
装备、智能焊装装备、智能环保设备、智能物流及立体仓储系统、
送变电配电设备的设计、制作、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压力管道安
装;工程设计、规划设计;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工业旅游;销售
本公司生产和监制的产品;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向客户提供智能装备系统、公用动
力及装备能源供应系统的研发、制造与集成以及规划设计服务,产
品及服务主要应用于汽车、农业装备、工程机械及其零部件等行业
领域。



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门类中的专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
C35
)。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或债券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债券的情
况如下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届任期


直接持股
数量
(股)


间接持股
数量
(股)


合计持股
数量
(股)


占发行前
总股本的
比例


持有债券
情况


1


王金平


董事



2019

1
月至


--


64,359,450


64,359,450


64.36%


未持有





2022

1



2


王绪平


董事
、总经理


2019

1
月至
2022

1



4,500,000


4,046,445


8,546,445


8.55%


未持有


3


徐烟田


董事


2019

1
月至
2022

1



7,500,000


--


7,500,000


7.50%


未持有


4


李振华


董事
、副总经理


2019

1
月至
2022

1



--


2,000,000


2,000,000


2.00%


未持有


5


赵永军


董事
、副总经理


2019

1
月至
2022

1



--


2,000,000


2,000,000


2.00%


未持有


6


张延明


董事



董事会秘书


2019

1
月至
2022

1



--


250,000


250,000


0.25%


未持有


7


江海书


独立董事


2019

1
月至
2022

1



--


--


--


--


未持有


8


张帆


独立董事


2019

1
月至
2022

1



--


--


--


--


未持有


9


范洪义


独立董事


2019

3
月至
2022

1



--


--


--


--


未持有


1
0


于金伟


监事会主席、


职工代表监事


2019

1
月至
2022

1



--


200,000


200,000


0.20%


未持有


1
1


臧运利


监事


2019

1
月至
2022

1



--


--


--


--


未持有


1
2


张韶辉


监事


2019

1
月至
2022

1



1,500,000


--


1,500,000


1.50%


未持有


1
3


卢中庆


财务总监


2019

1
月至
2022

1



--


200,000


200,000


0.20%


未持有




王绪平持有亿隆投资33.33%的股权,亿隆投资持有迈赫投资15.87%的股权,
迈赫投资直接持有迈赫股份57.37%的股权,因此王绪平间接持有迈赫股份
4,046,445股;李振华持有赫力投资20%的出资份额,赫力投资直接持有迈赫股
份7.50%的股权,因此李振华间接持有迈赫股份2,000,000股;赵永军持有赫力
投资20%的出资份额,赫力投资直接持有迈赫股份7.50%的股权,因此赵永军间
接持有迈赫股份2,000,000股;张延明持有赫力投资2.5%的出资份额,赫力投资
直接持有迈赫股份7.50%的股权,因此张延明间接持有迈赫股份250,000股;于
金伟持有赫力投资2%的出资份额,赫力投资直接持有迈赫股份7.50%的股权,
因此于金伟间接持有迈赫股份200,000股;卢中庆持有赫力投资2 %的出资份额,
赫力投资直接持有迈赫股份7.50%的股权,因此卢中庆间接持有迈赫股份200,000
股。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未对外发行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无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形。



三、
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公司
的控股股东为迈赫投资,
实际控制人为王金平。本次发行前,迈赫投资
直接持有公司
76.50%
的股份,王金平不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持有公司
控股股
东迈赫投资
84.13%
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迈赫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山东迈赫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06月02日

注册资本

12,600万元

实收资本

12,600万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站前西街3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站前西街3号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王金平

10,600.00

84.13

亿隆投资

2,000.00

15.87

合计

12,600.00

100.00



王金平先生:董事长,
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复旦
大学数学系计算数学专业本科、计算机系软件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1990
年研究生毕业后分配到山东省科学院计算中心工作,一年后辞职经商;
1996

8
月至
1997

5
月在美国肯特州立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1997

5
月至
2001

5
月在美国
Synquest Inc
担任高级软件工程师;回国后继续经商,主要从事计算机
软件开发销售及创业筹备工作;
2009
年投资山东迈赫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该公
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0

1
月迈赫投资等股东发起设立迈赫股份,
2017

9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本次发行后,迈赫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57.37%
的股份,王金平不直接持有公
司的股份,持有公司
控股股东迈赫投资
84.13%
的股权。

本次发行后,公司
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如下:





四、
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本
上市
公告书刊登日,公司不存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完成、已经制
定或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也不存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完成、已经制定
或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五、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限售流通股


迈赫投资


76,500,000


76.50%


76,500,000


57.37%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36
个月


赫力投资


10,000,000


10.00%


10,000,000


7.50%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2
个月


徐烟田


7,500,000


7.50%


7,500,000


5.62%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2
个月


王绪平


4,500,000


4.50%


4,500,000


3.37%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2
个月


张韶辉


1,500,000


1.50%


1,500,000


1.12%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2
个月


网下
发行
限售股份


--


--


1,720,286


1.29%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6
个月


小计


100,000,000


100.00%


101,720,286


76.2
9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网下发行无限售股份


--


--


15,450,214


11.59%


--


网上发行股份


--


--


1
6,169,500


1
2.13%


--


小计


--


--


31,619,714


23.7
1
%


--


合计


100,000,000


100.00%


133,340,000


100.00%


--





1
:公司本次发行不涉及战略配售,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2
: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3
:公司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
:上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
本次上市前的股东人数及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的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总数为
38,727
人,其中,
公司前十名股
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1


山东迈赫投资有限公司


76,500,000.00


57.37
%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3
6
个月


2


潍坊赫力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10,000,000.00


7.50
%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
2
个月


3


徐烟田


7,500,000.00


5.62
%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
2
个月


4


王绪平


4,500,000.00


3.37
%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
2
个月


5


张韶辉


1,500,000.00


1.12
%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
2
个月


6


安信证券


34,993.00


0.03
%


无限售流通股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112.00


0.02
%


网下投资者获配
股票数量的
1
0
%
(向上取整计
算)自上市之日
起锁定
6
个月


8


浙江省叁号职业年金计划
-建设银行


32,112.00


0.02
%


网下投资者获配
股票数量的
10%
(向上取整计
算)自上市之日
起锁定
6
个月


9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098.00


0.02
%


网下投资者获配
股票数量的
10%
(向上取整计
算)自上市之日
起锁定
6
个月


1
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098.00


0.02
%


网下投资者获配
股票数量的
10%
(向上取整计
算)自上市之日
起锁定
6
个月


合计


100,155,413.00


75.11%


-






持股
比例
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七、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情况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
外部投资者进行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
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3
,334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25.00%
。全部为
新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价格为
2
9.28

/
股。



三、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发行市盈率


1

36.1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
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

29.6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
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

48.2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
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

39.5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
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2.28

(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每股净
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1

6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净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规模为
3,334
万股,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383.85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1.50%
;网上初始发
行数量为
950.15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8.50%
。根据《迈赫机器人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
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10,410.46982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的
20%

666.80
万股)回
拨至网上。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717.05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1.50%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616.95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
48.50%
。回拨后本次网
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163468504%
,有效申购倍数为
6,117.38638
倍。



根据《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
行结果公告》,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16,134,507
股,
认购金额
472,418,364.96
元,
放弃认购数量
34,993


放弃认购
金额
1,024,595.04

。网下投资者缴款认

17,170,500
股,
认购金额
502,752,240
元,
放弃认购数量
0


放弃认购金额
0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
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34,993
股,包销金额为
1,024,595.04
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为
0.10%





、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7,619.52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9,190.
1
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8,429.
40
万元。

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于
2021

1
2

2
日对
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大信验字
[2021]

1
-
10044

)。



八、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合计
9,190.
1
2
万元,其中:承销费用
7,
2
04.80
万元,保荐费用
3
00.00
万元,审计验资费用
616.04
万元,律师费用
471.70
万元,用于本次发行
的信息披露费用
453.28
万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144.
3
0
万元。

(上述发行费
用均不含增值税金额。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
入造成)。



根据《验资报告》,“截至
2021

12

2
日止,贵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3,334.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76,195,2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1,901,154.0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84,294,045.94
元。”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与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费用总额的差额为
481.01
元,原因系招股说明书中计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查
询专项服务费时按照两个月计算,金额为
943.40
(不含增值税),实际发票金额
按照一个月计算,金额为
471.70
元(不含增值税),并由此导致印花税
差额
9.31
元,最终发行费用总额相差
481.01
元。



本次发行新股的每股发行费用为
2
.76

/
股(新股发行费用总额
/
本次发行新
股数量)。



九、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88,429.
40
万元,发行前公司股东未转让股份。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12.83
元(按
202
1

6

30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0.
74
元(按照
20
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没有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公司
2018

12

31
日、
2019

12

31


2020

12

31


2
021

6

3
0

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
021

1
-
6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

大信审字

2021


1
-
10697

),公司
2021

1
-
9

的财务数据已经

信会计师事务所
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

大信阅字〔
2021


1
-
00009



上述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中进行

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



公司
2021


业绩预计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
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
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及业绩展望
”之“
(二)
2021
年度经营业绩展望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关于本公司存在退市风险的说明



公司股票上市后,社会公众股的比例为
25.00%
,达到股权分布上市条件
的最低要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第
13.1
条,如
持有公司
10%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关联人买入公司股票,则公司社会公众股的持股比例将不能满足股权分布上
市条件的最低要求,导致公司存在退市风险。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将对相关单位或个人加强规则培训,并采取及时办理自
愿限制买入本公司股票手续等措施,有效控制退市风险。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安排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机构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监管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


迈赫股份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诸城支行


377030100100125864


2


迈赫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532905438310118


3


迈赫股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8110601013701364407





、其他事项


本公司自
2
021

1
1

1
8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
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
如下:


(一)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原
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的重大
变化等);


(三)本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的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

)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招股意向书中披露
的事项未发生
重大变化。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
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国投大厦
4



保荐代表人:
刘桂恒、胡剑飞


联系人:
刘桂恒、胡剑飞


项目协办人:
王琰


项目组成员

张宜霖、杨吉、李丹丹、于相智、王康宁


电话:
021
-
35082895


传真:
021
-
35082151


二、
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
上市条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赫机器人
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保荐书》,上市保
荐机构的保荐意见如下:


发行人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股票具备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上市的条件。安

证券同意担任迈赫股份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三、提
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12
月修订)》,
安信




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的保荐机构将对发
行人股票上市后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
3
个完整会计年度进行持续督导,由保荐
代表人
刘桂恒、胡剑飞
执行持续督导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如下:


刘桂恒
先生

现任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

保荐代表人


200
7
年开
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担任天赐材料
201
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
人,主持或参与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
2013
年度公司债券发行


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



胡剑飞
女士
:现任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


1997

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

曾先后供职于大鹏证券、国信证券,
2014

9
月加入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先后负责及担任安泰集团
2007
年度非公开发行、鲁
丰股份首发、华仪电气
2010
年度非公开发行及天赐材料首发

天赐材料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永泰能源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天赐材料
2016
年度非公开发
行的保荐代表人,先后负责或参与波导股份、云南盐化、康强电子首发等项目。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
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为
10,000
万股,本次发行
3,334
万股,发行后股本

13,334
万股。本次发行前相关承诺人对于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如
下: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金平承诺:(
1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
36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当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

6
个月期末

2022

6

7

,非交易日顺延

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
行价格之情形,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
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本公司控股股东迈赫投资承诺:(
1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
36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当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
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
,或者发行
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2022

6

7

,非交易日顺延

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
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
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本公司股东赫力投资承诺:(
1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当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

6
个月期末

2022

6

7

,非交易日顺延

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
行价格之情形,则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



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本公司股东王绪平、徐烟田、张韶辉承诺:(
1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当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
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
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2022

6

7

,非交易日顺延

收盘价低于发
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
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
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
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
)不论本人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
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股份转让限制事宜承诺如下:如本
人在任职期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则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实际控制人王金平所持有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有公司股份自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论本人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
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关于股份限售安排
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全体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迈赫投资、赫力投资、王绪平、徐烟田、张韶辉就公司
股票上市后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迈赫投资承诺


1、本承诺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
股票。


2、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承诺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4
个月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0%,减持
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
承诺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本承诺人的减持价格应不
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公司减持前述股票前,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承诺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股票
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4、本承诺人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
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
告,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
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赔偿
相关经济损失。





股东赫力投资承诺


1、本承诺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并将严格遵守关
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2、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4
个月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


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除应遵守前款承诺内容外,减持数量还应
当符合本承诺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伙人签署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限制的承诺》中有关减持数量限制的内容。


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
承诺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本承诺人的减持价格应不
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承诺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承诺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
人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5、本承诺人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
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
告,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
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经
济损失。





股东王绪平、徐烟田、张韶辉承诺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4个月
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
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除应遵守前款承诺内容外,减持数量还应当符
合本人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限制的承诺》中有关减持数
量限制的内容。


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
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的
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经相
应调整后的价格。


5、本人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严格
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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