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嘉维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1年12月05日 21:45:35 中财网

原标题:达嘉维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HunanDajiaweikangPharmaceuticalIndustryCo.,Ltd.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茯苓路
30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号)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1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
“公司”或“达嘉维康”)股票将于
2021年
12月
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
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
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
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
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报告期”指: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及
2021年
1-6月。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
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目录

特别提示
........................................................................................................................2
目录
...............................................................................................................................3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6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
6
二、投资风险揭示
................................................................................................
6
三、特别风险提示
................................................................................................
8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15
一、公司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批情况
..................................................................
15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
16
三、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19
第三节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2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1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
21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
22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及
相关安排
..............................................................................................................
23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24
六、本次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
26
七、战略投资者配售情况
..................................................................................
26
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
................................................................................................27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
27
二、发行价格
......................................................................................................
27
三、每股面值
......................................................................................................
27
四、市盈率
..........................................................................................................
27
五、市净率
..........................................................................................................
27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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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
28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
28
九、募集资金净额
..............................................................................................
29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29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
29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
29
第五节财务会计资料
................................................................................................30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31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
31
二、其他事项
......................................................................................................
31
第七节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33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
33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
33
三、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
33
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35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
35
二、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38
三、稳定股价预案及承诺
..................................................................................
40
四、关于股份回购及股份购回的承诺
..............................................................
44
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44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45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47
八、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50
九、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赔偿责任的承诺
..........................................................
51
十、公开承诺事项未履行的约束措施
..............................................................
54
十一、公司关于股东情况的专项承诺
..............................................................
57
十二、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承诺
..................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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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公开承诺内容以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
施的意见
..............................................................................................................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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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w
ww.stcn.com)、证券日报网(
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

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投资风险揭示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12.37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
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
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
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
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12.3739元/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F51)”。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
2021年
11月
22日(
T-4日)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7.28
倍,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平均市盈
率为
37.83倍,本次发行对应的
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
摊薄后市盈率为
40.58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
态市盈率,高于可比公司
2020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
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
幅度增加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滑并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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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
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本公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次交易日
开始涨跌幅限制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
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个月或
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
定期为
6个月。本次公开发行
5,162.6425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20,650.57万
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
4,896.3943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3.71%,流通
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
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
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
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
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
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
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
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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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
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以下风险:

(一)新冠疫情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风险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从
2020年
1月起在全国爆发,公司业务核心区域位
于湖南长沙,受到新冠疫情影响较为严重。

2020年上半年,因新冠疫情导致医
院普通门诊停诊、零售药房购药患者减少,省内整体用药需求下降,从而对公司
销售和采购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新冠疫情对公司的影响具体如下:


1、销售方面

公司产品以内销为主,因疫情防控期间各地限制人员流动,公司客户中各级
医院除新冠病人外,其他疾病就诊人数大幅减少,致使公司
2020年上半年的销
售收入和净利润同比下降。



2、采购方面

公司主要供应商为国内外医药企业,因疫情防控期间复工较晚及交通运输管
控等原因,部分供应商供货时间延长。此外,由于医院普通门诊停诊及零售药房
购药患者减少,药品销量减少导致存货流动性有所下降。


综上,新冠疫情对公司在销售、采购方面的不利影响是阶段性的。但现阶段
海外新冠疫情传播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国内疫情也存在再次爆发的风险,若未来
短时间内仍不能有效抑制或再次发生疫情大规模爆发的情况,导致国内再次实施
较为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则公司业务将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二)行业监管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1、带量采购


2018年
11月
15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了《
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
件》,明确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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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西安
11个城市(即
4+7个城市)将进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文件公布

31个采购品种,最终成功中标
25个。



2019年
9月
1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正式挂网《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
文件》,明确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城市及已跟进落实省份执行集
中采购结果的基础上,国家组织相关地区形成联盟,依法合规开展跨区域联盟药
品集中带量采购。联盟地区带量采购涉及
25个品种,
25个省份。

2019年
12月
25日,第一批带量采购正式在湖南省实施。



2019年
12月
29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
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这标志着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正式启动。

2020年
4月
29日,第二批国家集采药品在湖南省医药采购平台挂网采购,采购
涉及
33个品种。



2020年
7月
29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
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
GY-YD2020-1)》,这标志着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
购和使用正式启动。

2020年
11月
28日,第三批国家集采药品在湖南省医药采
购平台挂网采购,采购涉及
55个品种。



2021年
1月
15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发布
《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
GY-YD2021-1)》这标志着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
采购和使用正式启动。

2021年
4月
29日,第四批国家集采药品在湖南省医药采
购平台挂网采购,采购涉及
44个品种。



2021年
6月
2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发布
《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
GY-YD2021-2)》这标志着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
采购和使用正式启动。


带量采购政策下若公司供应商无法直接中标终端医疗机构的采购订单,则可
能产生供应商国内业务下滑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带量采购政策
下若公司供应商中标带量采购,可能会要求公司降低对下游客户的销售价格,公
司会相应与生产厂商协商降低采购价格,进而保障公司作为配送商的合理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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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未能及时将产品价格下降的影响向上游转移,公司将存在盈利能力下降的
风险。



2、一票制

相较“两票制”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全面实施,“一票制”政策正处于探索
阶段。若未来“一票制”在湖南省试点实施或者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医保基金和
医药生产企业直接结算,医药流通企业针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分销业务收入将体
现为面向医药生产企业提供仓储物流配送等服务的收入,收入金额不再包含药品
的采购成本,对于该部分业务,发行人的收入规模可能会出现大幅下滑的情形,
若发行人不能及时根据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可能对发行人分销业务的营业收入
规模造成不利影响。



3、其他

国家医改政策不断深化,分级诊疗、按病种付费(
DRGs)、医保目录调整、
医保控费等政策相继发布,进一步推动医药分开,医药价格下降趋势明显,医药
流通市场增速受到影响。同时“互联网”战略的推行,又促进医药流通行业传统
经营模式的变革。随着改革的深入,公司面临新医改形势下药品的统一招标采购
政策调整、药品定价机制改革以及医院用药结构调整、医药电商平台、
GPO平
台竞争等风险,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三)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无法获得市场认可及新旧产业融合失败的风险

公司依托批零一体化,发挥供应链优势,发展专业药房新零售模式,积极探
索“互联网
+”处方药零售,并通过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增值服务,逐步从
传统的药品流通服务向提供药事服务、医药咨询、慢病管理、医药配送等综合服
务的医药服务商转型。此外,公司开设生殖与遗传专科医院,向医院终端布局,
进一步完善健康产业链。


同时,随着医改多项政策的推动,在多方需求的合力推动下,
DTP药店作
为药企、医院及患者的链接平台将成为主流药品流通企业向医药零售新模式转型
的重要发展方向。另外,在大健康战略背景下,药店的多元化服务也使
DTP药
店的经营模式获得广阔发展空间。因此,公司未来计划推动专业药房新零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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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扩大区域范围内
DTP药房的布局并将“互联网
+”及“患者大数据分析”

融入传统药品零售行业。在此过程中,公司可能会存在部分客户无法接受新兴模
式,创新模式无法获得市场认可的风险。而公司从传统药品流通商向医药供应链
综合服务商转变的过程中,也可能会存在业务升级失败的风险。


(四)因合作的地方医药公司导致的潜在涉诉风险

报告期内,达嘉医药与
21家(含
2家合资新设)地方医药公司、地方医药
公司股东共同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约定达嘉医药拟收购该等地方医药公

51%左右股权,在工商登记成为达嘉医药控股子公司。自协议签署后,达嘉医
药视合作情况决定是否支付股权转让款或终止合作变更股权。在达嘉医药支付股
权转让款之前,该等地方医药公司仍由原股东负责经营,达嘉医药实际上未委派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但该地方医药公司原股东承诺其必须保证该地方医药公司
的正常规范经营并在发生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向达嘉医药报告。同时,相关股权
转让款支付之前,达嘉医药不承担地方医药公司的费用,亦不享有其经营利润。

为降低业务拓展风险和投入成本,发行人及达嘉医药未实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未实际控制该等地方医药公司,亦未将该等地方医药公司纳入发行人的合并报表
范围。由于后续的业务合作情况不如预期,公司决定终止并清理与该等地方医药
公司的合作。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发行人已将该等地方医药公司的股权还
原至实际经营者名下或注销。


鉴于工商登记信息的公示性,如果存在善意第三人基于当时工商登记信息而
将达嘉医药作为该等地方医药公司的控股股东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达嘉医药
可能存在潜在涉诉的风险。


(五)因合作的单体药房导致的潜在涉诉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拥有
11家有合作关系的单体药房,其合作模式为:此
类单体药房工商登记为达嘉维康的分支机构,而单体药房实际运营由独立第三方
自行负责并自负盈亏,单体药房会定期向达嘉维康采购药品,亦会向其他方采购
药品。双方合作期间,达嘉维康要求
11家单体药房必须保证规范经营并在发生
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向发行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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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合作期内该
11
家有特殊合作关系的单体药房的相应民事责任最终需要由达嘉维康承担,达嘉维
康仍然可能存在潜在涉诉的风险。


(六)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药品购销两票制政策的全面推行,原有的药品流通市场结构、渠道布局
及供应链关系都发生较大变化,流通企业数量呈下降趋势,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
升。此外,由于贯彻落实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措施,公立
医疗机构严格控制辅助用药和高值耗材的使用,医药商业销售总额增幅有所回
落,越来越多的医药商业公司开始布局药品零售市场,药品零售连锁门店数量呈
现增长态势,医药零售行业的行业竞争日趋激烈。


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升竞争力,公司在所覆盖地区的
市场占有率存在下降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


(七)业务区域集中及跨区域发展的风险

公司医药连锁零售业务、医药分销业务目前主要在湖南省内开展。报告期内,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在湖南省内实现,主营业务的区域性特征明显,公司存在
较大程度依赖湖南省市场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湖南省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占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
1-6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来自湖南省的主营业务收入
122,543.44
224,932.86
236,737.00
211,702.42
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
97.96%
96.35%
96.52%
96.75%

目前,公司已经在山东、海南设立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跨区域经营可能存在
不确定性。


综上所述,公司存在业务区域集中及跨区域发展的风险。


(八)药品质量安全的风险

公司为医药流通企业,对药品的质量安全要求非常高。如果因药品质量问题
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请求赔偿,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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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以向药品经营企业请求赔偿。因此,若发生重大的药品质量安全事故,公司将面
临主管部门的处罚或者承担法律赔偿责任,并导致公司声誉受损,会对公司的持
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九)零售药房门店租赁房产面临的风险

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共
115家零售药房
门店,
60家为新设立尚未营业,
55家在营零售药房门店,其中有
53家是通过租
赁房产经营,
2家是使用自有房产经营。虽然公司与相关租赁房产的业主已就所
使用的药店房产签署了一定期限的租赁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
所租赁的药店房产在租赁期内保持稳定经营,但仍可能因多种不确定因素而面临
一定的风险,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药店租赁期限届满无法及时续约、药店房产拆
迁、改建及周边规划发生变化,因而对该药店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影
响客流量与经营收入及利润。


另外,随着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升温,房屋租赁价格不断上涨,也给公
司零售药房门店扩张增加了难度。


(十)药品降价的风险


1998年
5月
21日原国家卫计委第一次实施药品降价至今,国家发改委(包
括原国家卫计委)共实施了多次药品降价措施,药品价格持续不断下调。

2015

5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15]904号),规定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
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
取消,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
形成价格。虽然目前针对药品价格限制政策已修改,但是国家目前正在大力推行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同时取消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此外,自
2018年
11月起,
国家带量采购政策逐步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带量采购公布的集采品种中选价格
降幅较大,使得终端药品的价格也会出现相应调整。


因此,随着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未来药品价格整体有可能进一步下降,将压
缩整个医药流通行业(含批发、零售)的利润空间,对医药流通行业的盈利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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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导致公司药品价格和毛利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对公司盈
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收到供应商返利金额下降的风险

受药品结算价格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变动影响,医药流通企业存在部分药品
配送毛利不足的情形,供应商为稳定区域内市场价格,并保障医药流通企业能获
得合理的利益,在综合考虑医药政策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变动情况,对医药流通企
业的药品销售流向、采购任务、回款及时性以及其他评价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
估或考核,根据评估或考核结果给予医药流通企业采购价格补差或与任务挂钩的
返利。由于公司在各报告期末对后期从供应商处可取得的返利金额无法预估,获
取返利的具体时间亦存在不确定性,故在实际取得供应商给予的返利时,将返利
结转冲减营业成本或存货。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供应商的价格补差、与任务挂钩返利合计金额分别为
6,759.83万元、
8,202.81万元、
8,662.28万元和
5,742.62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
比例分别为
62.12%、68.92%、96.11%和
117.45%,金额和比例均较高,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若未来供应商返利政策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
司可获得返利出现下降甚至无法收取返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甚至会出现营业利润大幅下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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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批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
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注册同意(证监许可
[2021]336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
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
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21〕1228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达嘉维康”,证
券代码为“
301126”。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的
48,963,943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1年
12月
7
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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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
2021年
12月
7日

(三)股票简称:达嘉维康

(四)股票代码:
301126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20,650.57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5,162.6425万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
4,896.3943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
15,754.1757万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
发行无战略配售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
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
诺”的相关内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
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

诺”的相关内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

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发行部分
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
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
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
通;
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16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2,662,482股,约占
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1%,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16%,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公司股票发行情况及可上市交易日期如下:
项目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后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
王毅清
70,144,219
33.9672
2024年12月7日
钟雪松
21,088,356
10.2120
2022年12月7日
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同嘉投资
”)
9,800,000
4.7456
2024年12月7日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量吉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9,315,294
4.5109
2022年12月7日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
限公司
6,300,000
3.0508
2022年12月7日
桐乡稼沃云枫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5,714,285
2.7671
2022年12月7日
农银(湖南)壹号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0
2.4212
2022年12月7日
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淳康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4,970,421
2.4069
2022年12月7日
刘建强
4,320,653
2.0923
2022年12月7日
发行股份熊燕
4,000,000
1.9370
2022年12月7日
盐城悦善元兴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3,333,333
1.6142
2022年12月7日
廖鲲
1,690,000
0.8184
2022年12月7日
新余德金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1,500,000
0.7264
2022年12月7日
明晖
1,400,000
0.6779
2024年12月7日
胡国安
1,350,000
0.6537
2022年12月7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46,000
0.5065
2022年12月7日
朱文
800,000
0.3874
2022年12月7日
胡健
302,000
0.1462
2022年12月7日
李畅文
300,000
0.1453
2022年12月7日
王孟君
300,000
0.1453
2024年12月7日
陆雅琴
285,714
0.1384
2022年12月7日

17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项目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后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
王慧君
226,000
0.1094
2024年12月7日
赵红梅
200,000
0.0968
2022年12月7日
李玉兰
200,000
0.0968
2022年12月7日
陈珊瑚
200,000
0.0968
2022年12月7日
孙明
200,000
0.0968
2022年12月7日
唐娟
200,000
0.0968
2022年12月7日
李洪波
140,000
0.0678
2022年12月7日
何亚伟
140,000
0.0678
2022年12月7日
段明明
121,000
0.0586
2022年12月7日
顾其明
109,000
0.0528
2022年12月7日
贺庆
73,000
0.0354
2022年12月7日
王春明
30,000
0.0145
2022年12月7日
苏贞和
18,000
0.0087
2022年12月7日
铸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13,000
0.0063
2022年12月7日
阮学平
11,000
0.0053
2022年12月7日
廖建平
10,000
0.0048
2022年12月7日
潘雪
6,000
0.0029
2022年12月7日
姚虎
5,000
0.0024
2022年12月7日
刘敏
5,000
0.0024
2022年12月7日
钱祥丰
4,000
0.0019
2022年12月7日
王译滢
2,000
0.0010
2022年12月7日
严明
1,000
0.0005
2022年12月7日
王雅洁
1,000
0.0005
2022年12月7日
马阳光
1,000
0.0005
2022年12月7日
丁胜兰
1,000
0.0005
2022年12月7日
彭卫华
1,000
0.0005
2022年12月7日
戴红
1,000
0.0005
2022年12月7日
小计
154,879,275
75.0000
-
首次公开
发行网上
网下发行
股份
网下发行股份
-无限售期
23,924,943
11.5856
2021年12月7日
网下发行股份
-有限售期
2,662,482
1.2893
2022年6月7日
网上发行股份
25,039,000
12.1251
2021年12月7日
小计
51,626,425
25.0000
-

18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项目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后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
合计
206,505,700
100.0000
-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12月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为:
1、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亿

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
4、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本公司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2020年
12月修订)》的规定,选取的具体上市标准为: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万元”。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条件。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1、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于
2021年
2月
24日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21]3367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20,650.57万元,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
5,162.6425万股,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00%,

不低于发行人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00%;
4、市值及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
2021〕2-407号《审计报告》,按照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原则计算,发行人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19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7,573.56万元、
8,720.92万元、
6,295.65
万元、
3,436.15万元。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五
千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万元”的上
市标准。



5、本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综上所述,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达到了相应的上市标准,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
12月修订)》规
定的上市条件。


20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unan
Dajiaweikang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Co.,Ltd.
发行前注册资本
15,487.9275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毅清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2年
10月
24日
整体变更设立股份
公司日期
2014年
6月
16日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茯苓路
30号
经营范围
酒剂(含中药提取)、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
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农产品、保健
用品、玻璃制品销售;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
生素制剂、卫生消毒用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预
包装饮料酒、乳制品、婴儿用品、保健食品、塑料制品、一类医疗器
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日用百货、日用杂品、粮油、干
果、坚果、熟食、海味干货、进口酒类、豆制品、散装食品、国产酒
类、进口食品、陶瓷、玻璃器皿、木制、塑料、皮革日用品、小饰物、
小礼品、化学试剂及日用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针棉
纺织品、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的零售;生物制品零售(含冷藏药品、
冷冻药品);农产品互联网销售;互联网药品交易、药品信息服务;
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健康养生咨询(不含医疗诊断);第二类增值电
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分销及零售业务
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年修订),
公司所处行业为

F批发和零售业
”中的

F51批发业


电话号码
0731-84170075
传真号码
0731-88911758
互联网网址
http://www.djwk.com.cn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董事会秘书胡胜利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股票、债券情况如下:

21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姓名职务任职起止日期
直接持股数
量(万股)
间接持股
数量(万
股)
[注]
合计持股数
量(万股)
占发行
前总股
本比例
(%)
持有
债券
情况
1王毅清
董事长、
总经理
2020.9-2023.9
7,014.42
144.00
7,158.42
46.22无
2胡胜利
董事、董事
会秘书、财
务总监
2020.9-2023.9
----无
3钟雪松董事
2020.9-2023.9
2,108.84
-2,108.84
13.62无
4彭建规董事
2020.9-2023.9
----无
5韩路董事
2020.9-2023.9
----无
6李夏凡董事
2020.9-2023.9
----无
7刘曙萍独立董事
2020.9-2023.9
----无
8隆余粮独立董事
2020.9-2023.9
----无
9唐治独立董事
2020.9-2023.9
----无
10唐娟监事会主席
2020.9-2023.9
20.00
15.00
35.00
0.23无
11邓玉监事
2020.9-2023.9
-8.00
8.00
0.05无
12佘静监事
2020.9-2023.9
----无
13廖祉淞监事
2020.9-2023.9
----无
14杨欣职工监事
2020.9-2023.9
-8.00
8.00
0.05无
15彭佳职工监事
2020.9-2023.9
----无
16陈珊瑚副总经理
2020.9-2023.9
20.00
10.00
30.00
0.19无
17李玉兰副总经理
2020.9-2023.9
20.00
10.00
30.00
0.19无

注:同嘉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
6.33%的股权,其中王毅清持有同嘉投资的出资比例为
2.04%、
同攀咨询持有同嘉投资的出资比例为
53.27%、同展咨询持有同嘉投资的出资比例为
44.69%;
王毅清通过同嘉投资、同攀咨询合计间接持有发行人
144.00万股,唐娟通过同展咨询间接
持有发行人
15.00万股,邓玉通过同展咨询间接持有发行人
8.00万股,杨欣通过同展咨询间
接持有发行人
8.00万股,陈珊瑚通过同展咨询间接持有发行人
10.00万股,李玉兰通过同展
咨询间接持有发行人
10.00万股。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日,公司无发行在外的债券。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22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1、王毅清

王毅清,
1965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身
份证号码为
43010419651215****。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日,王毅清直接持有公司
70,144,219股,占公司发行
前总股本的
45.2896%,并通过同嘉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6.3275%的表决权;其配
偶明晖直接持有公司
1,400,000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0.9039%;王毅
清及其配偶明晖可实际支配的发行人的表决权比例合计达到
52.521%。因此,王
毅清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毅清及其配偶明晖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明晖

明晖,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43010319681028****,
系王毅清配偶,直接持有公司
1,400,000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0.9039%,
与其配偶王毅清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王毅清,实际控制人为王毅清、明晖夫妇,本次发行后公
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及
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23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
15,487.9275万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5,162.6425
万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为
20,650.57万股,公开发行
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自上
市之日起)股数(股)比例(
%)股数(股)比例(
%)
一、限售流通股
王毅清
70,144,219
45.2896
70,144,219
33.9672
36个月
钟雪松
21,088,356
13.6160
21,088,356
10.2120
12个月
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9,800,000
6.3275
9,800,000
4.7456
36个月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量吉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9,315,294
6.0146
9,315,294
4.5109
12个月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
限公司
6,300,000
4.0677
6,300,000
3.0508
12个月
桐乡稼沃云枫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5,714,285
3.6895
5,714,285
2.7671
12个月
农银(湖南)壹号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0
3.2283
5,000,000
2.4212
12个月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淳康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4,970,421
3.2092
4,970,421
2.4069
12个月
刘建强
4,320,653
2.7897
4,320,653
2.0923
12个月
熊燕
4,000,000
2.5827
4,000,000
1.9370
12个月
盐城悦善元兴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3,333,333
2.1522
3,333,333
1.6142
12个月
廖鲲
1,690,000
1.0912
1,690,000
0.8184
12个月
新余德金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1,500,000
0.9685
1,500,000
0.7264
12个月
明晖
1,400,000
0.9039
1,400,000
0.6779
36个月
胡国安
1,350,000
0.8716
1,350,000
0.6537
12个月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46,000
0.6754
1,046,000
0.5065
12个月
朱文
800,000
0.5165
800,000
0.3874
12个月
胡健
302,000
0.1950
302,000
0.1462
12个月

2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李畅文
300,000
0.1937
300,000
0.1453
12个月
王孟君
300,000
0.1937
300,000
0.1453
36个月
陆雅琴
285,714
0.1845
285,714
0.1384
12个月
王慧君
226,000
0.1459
226,000
0.1094
36个月
赵红梅
200,000
0.1291
200,000
0.0968
12个月
李玉兰
200,000
0.1291
200,000
0.0968
12个月
陈珊瑚
200,000
0.1291
200,000
0.0968
12个月
孙明
200,000
0.1291
200,000
0.0968
12个月
唐娟
200,000
0.1291
200,000
0.0968
12个月
李洪波
140,000
0.0904
140,000
0.0678
12个月
何亚伟
140,000
0.0904
140,000
0.0678
12个月
段明明
121,000
0.0781
121,000
0.0586
12个月
顾其明
109,000
0.0704
109,000
0.0528
12个月
贺庆
73,000
0.0471
73,000
0.0354
12个月
王春明
30,000
0.0194
30,000
0.0145
12个月
苏贞和
18,000
0.0116
18,000
0.0087
12个月
铸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13,000
0.0084
13,000
0.0063
12个月
阮学平
11,000
0.0071
11,000
0.0053
12个月
廖建平
10,000
0.0065
10,000
0.0048
12个月
潘雪
6,000
0.0039
6,000
0.0029
12个月
姚虎
5,000
0.0032
5,000
0.0024
12个月
刘敏
5,000
0.0032
5,000
0.0024
12个月
钱祥丰
4,000
0.0026
4,000
0.0019
12个月
王译滢
2,000
0.0013
2,000
0.0010
12个月
严明
1,000
0.0006
1,000
0.0005
12个月
王雅洁
1,000
0.0006
1,000
0.0005
12个月
马阳光
1,000
0.0006
1,000
0.0005
12个月
丁胜兰
1,000
0.0006
1,000
0.0005
12个月
彭卫华
1,000
0.0006
1,000
0.0005
12个月
戴红
1,000
0.0006
1,000
0.0005
12个月
网下发行限售股份
--2,662,482
1.2893
6个月
小计
154,879,275
100.0000
157,541,757
76.2893
-
二、无限售流通股
网下发行无限售流通股
--23,924,943
11.5856
-

25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网上发行无限售流通股
--25,039,000
12.1251
-
小计
--48,963,943
23.7107
-
合计
154,879,275
100.0000
206,505,700
100.0000
-


1: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战略配售的情况。


2: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3: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4:公司本次发行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六、本次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的股东总数为
56,063户,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限售期(自上市
之日起)
1王毅清
70,144,219
33.97
36个月
2钟雪松
21,088,356
10.21
12个月
3
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9,800,000
4.75
36个月
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量吉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315,294
4.51
12个月
5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

6,300,000
3.05
12个月
6
桐乡稼沃云枫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5,714,285
2.77
12个月
7
农银(湖南)壹号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5,000,000
2.42
12个月
8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淳康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970,421
2.41
12个月
9刘建强
4,320,653
2.09
12个月
10熊燕
4,000,000
1.94
12个月
合计
140,653,228
68.12
-

七、战略投资者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未安排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亦不存在发行人高级管理人
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及其他战略配售情形。最终,
本次发行未进行战略配售。


26


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5,162.642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
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二、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
12.37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
1.00元。


四、市盈率


40.5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五、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
1.55倍(按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
净资产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照
2021年
6月
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37元/股,不超
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
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
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
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2,581,321
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27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
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36,912,925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1.50%;网上发行数量为
14,713,5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8.50%。根据《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8,991.51623
倍,超过
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
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
10,325,500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
终发行数量为
26,587,425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25,039,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
0.0189264017%,有效申购倍数为
5,283.62451倍。

根据《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发行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
24,994,700股,
缴款认购的金额为
309,184,439.00元,放弃认购股份数量为
44,300股,放弃认购的
金额为
547,991.00元。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
26,587,425股,缴款认购的
金额为
328,886,447.25元,无放弃认购股份数量。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44,300股,包销金额为
547,991.00元,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0.09%。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1、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3,861.8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
6,914.90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56,946.99万元。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年
12月
2日对发行人募
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
2021〕2-52号”《验资报
告》。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28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6,914.9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费用名称金额(万元)
保荐承销费用
4,716.98
审计验资费用
1,254.72
律师费用
528.30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04.72
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
10.18
合计
6,914.90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因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数据的加总之和不等于列示
的合计数,其尾数部分可能存在差异。


本次每股发行费用为
1.34元(每股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总额
/本次发行股数)。


九、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
63,861.89万元,扣除公司需承担的
6,914.90
万元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6,946.99万元。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7.97元/股(按
2021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
0.31元/股(按照
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
计准则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本次发行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29


第五节财务会计资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
对公司
2018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20年
12月
31日、
2021年
6

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21

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
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审
〔2021〕2-407号《审计报告》。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已在招股
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详细
情况,请阅读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1年
6月
30日,天健会计师对公司
2021年
9月
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1年
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
报告》(天健审〔
2021〕2-420号)。并发表了如下意见:“根据我们的审阅,
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达嘉维康公司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请投资者查阅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的《审阅报告》全文。


公司
2021年
1-9月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及同期对比情况以及
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计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
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审计基准日后主要经营状
况”及“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
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30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银行名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
43050175363600000681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
43050175363600000683
3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810000012453000004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洋湖支行
431505888013001339514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生物医药支行
66180078801700000715
6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
9550880201454300379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
667088800
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山支行
18058901040023319
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广益支行
731904106910880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自
2021年
11月
15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
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
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原材
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的重大变
化等);

(三)除正常经营活动签订的销售、采购等商务合同外,公司未订立可能对
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31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
(十三)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事项,自招股

意向书刊登之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重大变化。


32


第七节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
23楼
电话
021-68826801
传真
021-68826800
保荐代表人柳泰川、朱国民
项目协办人刘晴青
项目组成员魏娜、宗莉、周炜
联系人柳泰川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如下: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其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国
金证券同意担任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
推荐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三、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1、柳泰川

柳泰川,国金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具有
6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主持或参与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88566)、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03392)等
IPO项目,目前担任江苏吉贝尔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88566)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0年

33


5月至
2023年
12月。



2、朱国民

朱国民,国金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具有
10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主持或参与了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301060)、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88566)、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603392)、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652)等
IPO项
目,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2160)等再融资项目,目前担任北京万
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03392)、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88566)、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301060)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其中北京
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0年
4月至
2022年
12月、江
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0年
5月至
2023年
12月、上
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1年
9月至
2024年
12月。


34



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王毅清承诺


1、本人承诺自达嘉维康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达嘉维康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达嘉维康回购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达嘉维康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担任达嘉维康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达
嘉维康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达嘉维康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
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达嘉维康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达嘉
维康股份。



3、若达嘉维康上市后
6个月内达嘉维康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达嘉维康上市后
6个月期末(
2022年
6月
7日,非交易日顺延,
下同)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

如达嘉维康上市后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
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将明
确并披露达嘉维康的控制权安排,保证达嘉维康持续稳定经营。


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明晖的承诺


1、本人承诺自达嘉维康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达嘉维康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达嘉维康回购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达嘉维康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达嘉维康上市后
6个月内达嘉维康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达嘉维康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如达嘉维康上市后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35


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3、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将明
确并披露达嘉维康的控制权安排,保证达嘉维康持续稳定经营。


(三)实际控制人近亲属王孟君、王慧君承诺


1、本人承诺自达嘉维康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达嘉维康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达嘉维康回购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达嘉维康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达嘉维康上市后
6个月内达嘉维康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达嘉维康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如达嘉维康上市后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毅清控制的其他企业同嘉投资承诺


1、本单位承诺自达嘉维康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达嘉维康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达嘉维康
回购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达嘉维康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达嘉维康上市后
6个月内达嘉维康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达嘉维康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承诺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如达嘉维康上市后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3、本单位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单位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
应当明确并披露达嘉维康的控制权安排,保证达嘉维康持续稳定经营。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钟雪松,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唐娟、邓玉、杨欣,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陈珊瑚、李玉兰承诺:


1、本人承诺自达嘉维康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36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达嘉维康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达嘉维康回购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达嘉维康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担任达嘉维康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达
嘉维康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达嘉维康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
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达嘉维康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达嘉
维康股份。



3、若达嘉维康上市后
6个月内达嘉维康股票连续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