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黄金辉先生、杨平彩女士、肖桂林先生、姚红女士、田凯军 先生和蒋梦娟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 经理黄金辉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平彩女士,副总经理肖桂林先 生,财务负责人姚红女士、监事田凯军先生和监事蒋梦娟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 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黄金辉先生、肖桂林先生、杨平彩女士、田凯军先生、 姚红女士和蒋梦娟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限售股数 (股) 无限售流通股 (股) 黄金辉 董事、副总经理 675,482 0.07 645,361 30,121 肖桂林 副总经理 436,500 0.05 361,500 75,000 杨平彩 董事、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 311,600 0.03 233,700 77,900 田凯军 监事 160,247 0.02 135,185 25,062 姚红 财务负责人 90,000 0.01 67,500 22,500 蒋梦娟 监事 50,400 0.01 37,800 12,600 合计 -- 1,724,229 0.18 1,481,046 243,183 备注: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行权751.683万股, 公司总股本从933,022,185股变更为940,539,015股,剩余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5.4万股。 ②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黄金辉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杨平彩女士,副总经理肖桂林先生,财务负责人姚红女士,监事田凯军先生和监 事蒋梦娟女士。 2、拟减持数量和股份来源:上述六人拟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19,48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45%。(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所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 (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黄金辉 168,871 0.018% IPO前持有股份、股权激励股份、二级市 场增持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集中竞价 肖桂林 109,125 0.012% 股权激励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份) 集中竞价 杨平彩 40,000 0.004% 股权激励股份、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集中竞价 田凯军 40,062 0.004% IPO前持有股份、二级市场增持股份(包 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集中竞价 姚红 39,375 0.004% 股权激励股份 集中竞价 蒋梦娟 22,050 0.002% 股权激励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份) 集中竞价 合计 419,483 0.045% -- -- 备注:①股东黄金辉先生、肖桂林先生、田凯军先生拟减持数量系其2022年可转让额度。 ②股东姚红女士、蒋梦娟女士拟减持数量系其2021年、2022年可转让的累计额度。 ③蒋梦娟女士的股权激励股份系其在未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前获授。 ④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3、减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1 年12月29日至2022年6月27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 不减持。 4、拟减持价格区间: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5、减持原因:用于股权激励行权资金周转和个人所得税缴纳,及个人资金 需求。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 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本次计划减持股东黄金辉先生、田凯军 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截至目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2、股份限售承诺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计划减持股东黄金辉先生、杨平 彩女士、田凯军先生、蒋梦娟女士、肖桂林先生和姚红女士承诺:将遵守和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限制股份流通的规定,保证在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3、股权激励承诺 作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且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本次计划减持股东黄金辉先生、肖桂林先生、杨平彩女士、姚红女士承 诺:1、在卖出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不得行权。2、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内自主行权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四、其他情况 1、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 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属于股东个人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 生重大变化。 五、备查文件 董事兼副总经理黄金辉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平彩女士,副 总经理肖桂林先生,财务负责人姚红女士,监事田凯军先生和监事蒋梦娟女士签 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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