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1615 证券简称: 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 2021 - 150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减持计划 主体: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 阳智能”) 5% 以上股东 ( 非控股股东 ) 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靖安洪大”)。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靖安洪大持有公司股份 99,313,23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1,956,326,712股)的比例为5.08%,股 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已于2020年1月23日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靖安洪大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 减持股份不超过 99,313,230 股 。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 总数 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即 19,563,267 股 ) ;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 总数 不超过 公司 股份总数的 2% (即 39,126,534 股 )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将遵循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 持股份数量可相应调整。但公司股权激励增发新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引起的股 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不做调整。 . 本次减持计划 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先 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靖安洪大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99,313,230 5.08% IPO前取得:99,313,230股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人。 靖安洪大为公司 5% 以上股东( 非控股股东 )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 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先生对 公司的控制权。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披 露日期 靖安洪大 58,522,561 2.99% 2021/9/7~ 2021/10/29 20.11-31.30 2021年8月17日 266,900 0.01% 2021/4/30~ 2021/4/30 17.70-17.76 2021年3月30日 53,217,340 2.73% 2020/11/2~ 2021/3/3 15.52-23.10 2020年9月7日 注:上述“减持比例”是以减持结果公告之日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为基数计算。详见公司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1-141)、《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股 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 持股 份来 源 拟减持 原因 靖安洪大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1/12/28 按市场 IPO前 经营业务 99,313,230股 5.08% 超过:39,126,534 股 ~ 2022/6/24 价格 取得 发展需要 注 :根据减持计划,靖安洪大 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2 年 6 月 7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不超过 78,253,068 股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将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上述计划减持比例按照目前公 司总股本 1,956,326,712 股为基数计算。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是 √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是 □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靖安洪大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 制以及自愿锁定作出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股东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靖安洪大 就未来减持意 向承诺如下:“ 1 、在本股东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减持价格 不低 于明阳智能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调整。 2 、本股东减持股份时,将提前将减 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明阳智能,并由明阳智能及时予以公 告,自明阳智能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股东可以减持明阳智能股份。 3 、 本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出卖的 15 个交易 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本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 4 、本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 5 、本股东通过协议方式减持股份 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 持股份导致本股东持股比例低于 5% 的,本股东在减持后 6 个月内将继续遵守第 3 条的规定。 6 、本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质押的,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 明阳智能,并予以公告。 7 、若本股东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股东违反承 诺出售股票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明阳智能所有,且本股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 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关注靖安洪大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其合法合规减持,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靖安洪大将根据其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否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先 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本次减持股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 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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