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

时间:2021年12月06日 21:15:46 中财网
原标题:首华燃气: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1-117

转债代码:123128 转债简称:首华转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吴海林先生及吴君亮先生的通知,获悉吴海林先生及吴君亮先生将其所持
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第
一大股东
及一致行
动人

本次解除质
押的股数
(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吴海林



1,019,740

9.78%

0.38%

2020年
06月03


2021年
12月03


国泰君
安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吴君亮



1,598,820

16.87%

0.60%

合计

2,618,560

13.16%

0.98%



--

--





2、本次办理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
第一大
股东及
一致行
动人

本次质押展
期的股数
(股)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原质
押到
期日

展期
后质
押到
期日

质权人

质押用





吴海




2,120,000

20.34%

0.79%

2021
年12
月03


2022
年12
月02


国泰君
安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归还股
权质押
负债

吴君




3,180,000

33.55%

1.18%

合计

5,300,000

26.63%

1.97%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赣州海德”)、吴海林、吴君亮、吴汝德、吴君美及吴海江,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49,555,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45%,累计被质押10,6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95%。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
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部分解
除质押及展
期前质押股
份数量

本次部分解
除质押及展
期后质押股
份数量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数量

占已质押
股份比例

未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

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海德投


27,216,000

10.14%

0

0

0.00%

0.00%

0

0%

0

0%

吴海林

10,424,700

3.88%

6,319,740

5,300,000

50.84%

1.97%

5,300,000

100.00%

2,518,525

49.14%

吴君亮

9,477,000

3.53%

6,898,820

5,300,000

55.92%

1.97%

5,300,000

100.00%

1,807,750

43.28%

吴汝德

1,332,450

0.50%

0

0

0.00%

0.00%

0

0%

0

0.00%

吴君美

1,105,650

0.41%

0

0

0.00%

0.00%

0

0%

0

0.00%

吴海江

0

0.00%

0

0

0.00%

0.00%

0

0%

0

0.00%

合计

49,555,800

18.45%

13,218,560

10,600,000

21.39%

3.95%

10,600,000

100.00%

4,326,275

11.11%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本次质押展期目的主要为筹集归还股权质押负债,预计还款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本次股权质押借款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
份数累计为0股,占其所持比例为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未来一年内



到期的质押股份数累计为10,600,000股,占其所持比例为21.39%,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3.95%。

5、本次质押展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6、吴海林先生及吴君亮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充足的还款来源,偿债风
险可控。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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