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财通可持续混合 : 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 12月 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财通可持续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001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 3月 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年 11月 30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922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126,599,046.19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31,649,761.55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1.789元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 2021年度第一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年 12月 9日 除息日 2021年 12月 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年 12月 13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 12月 9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 成基金份额,并于 12月 1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12月 13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 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 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12月 13日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分红方式,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即 12月 9日之前,不含 12月 9日) ,在本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更改分红方式。投资者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现 金红利方式。 3.3.权益登记日(12月 9日)注册登记机构可以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但该申请仅对以后的收益分配有 效,而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3.4.一只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 个销售机构修改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3.5.投资者可在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tfund.com)查询本次分红情况,也可向财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咨询(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20-9888)。 3.6.投资者还可以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 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河南和信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信期 货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 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爱建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宇天泽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沈阳麟龙投资顾问有限公 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上 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 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 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 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加和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 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 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辉腾汇富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管理有 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 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 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贵州华阳 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凤凰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方德保险代理有 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融融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 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 有限公司、上海国金理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天鼎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等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查询本基金本次分红的有关情况。 3.7.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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