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捷股份: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0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 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85,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最高成交价为131.82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4.800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04,444,302.78元(不含 手续费)。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 第十九条的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 日(2021年5月7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5,270,928股的25%。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 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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