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A : 景顺关于景顺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债项评级相关投资限制条款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债项评级相关投资限制条 款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 根据《 景顺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决定 自 2021 年 12 月 8 日起 对 《基金合同》的 债项评级相关投资限 制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 修改 如下: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 二 部分 基金 的投资 三、投资策略 …… ( 二)债券投资策略 ②信用策略 本基金将投资于债项评级为 AA+ 及以上的信用债品种。基 金管理人密切跟踪国债、金融 债、企业(公司)债等不同债 券种类的利差水平,结合各类 券种税收状况、流动性状况以 及发行人信用质量状况的分 析,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 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 同债券类属之间的配置比例。 三、投资策略 …… (二)债券投资策略 ②信用策略 本基金将投资于债项评级为 AA+ 及以上的信用债品种。 若无债项 评级或债项评级为短期信用评级 的参照主体评级。 基金管理人密 切跟踪国债、金融债、企业(公 司)债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 平,结合各类券种税收状况、流 动性状况以及发行人信用质量状 况的分析,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 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 不同债券类属之间的配置比例。 第二十 四 部分 基 金合同内容摘要 根据正文修订更新 上述修改 不 改变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产品风险收益特征, 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 将 根据上述修订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中进行相应 修改。 此外,上述修订不涉及托管协议。 上述对 《 基金合同 》 的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 基 金合同 》 约定。上述修订自 2021 年 12 月 8 日 起生效。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修改债项评级相关投资限制条款 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 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igwfmc.com ) 和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 的本基金《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 户服务热线: 400 - 8888 - 606 (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 www.igwfmc.com 获取相关 信息。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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