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剑股份:大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及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

时间:2021年12月08日 19:56:52 中财网
原标题:神剑股份: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及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及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1、公司控股股东刘志坚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78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82%。


2、持有公司股份17,867.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8.26%)的股东刘志坚先
生计划在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2,7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76%)。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刘志坚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及未来减持计划的函告,具体事项公
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志坚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金汇路588弄******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12月8日

股票简称

神剑股份

股票代码

002361

变动类型(可
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1,785

1.82

合 计

1,785

1.8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刘志坚

19,652.60

20.08

17,867.60

18.2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913.15

5.02

3,128.15

3.2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739.45

15.06

14,739.45

15.06

刘 琪

3,200.00

3.27

3,200.00

3.2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00.00

3.27

3,200.00

3.2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2,852.60

23.35

21,067.60

21.53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
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
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不适用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
股份的承诺

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未来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

减持原


股份来


拟减持
数量

减持方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
区间

备注

刘志坚

归还股
票质押
融资

IPO前
股份

不超过
2,700(万
股)

大宗交
易或集
中竞价

2.76%

公告披露之
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

市场
价格

若减持期间发生送
股或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事项导致持
股数量变化,减持数
量将相应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刘志坚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
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积极督促刘志
坚先生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刘志坚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刘志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有可能低于20%,但不会因其减持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明细;

2、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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