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硅材: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股份达到1%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1-071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股东淄博晓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 计划预披露的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1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75%)的股东淄博晓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淄博晓希”),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36,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 减持期间为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 24,000,000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 内,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1年12月8日,公司收到淄博晓希出具《关于减持东岳硅材股份时间过 半暨股份变动达到1%告知函》,截至12月8日,淄博晓希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 过半且其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根据相关规 定,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减持 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 价(元/ 股) 减持数量 (股) 减持股 份占总 股本比 例 减持 股份 来源 淄博 晓希 集中 竞价 2021年9月9日至 2021年12月8日 25.65 12,000,000 1.00%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 前持 有公 司股 份 合计 25.65 12,000,000 1.00%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数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淄博 晓希 合计持有股份 117,000,000 9.75% 105,000,000 8.75%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117,000,000 9.75% 105,000,000 8.75% 有限售条 件股份 - - - -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淄博晓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中心大街288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12月8日 股票简称 东岳硅材 股票代码 300821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 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12,000,000 1.00% 合 计 12,000,000 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 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 资金来源 不适用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7,000,000 9.75% 105,000,000 8.75%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117,000,000 9.75% 105,000,000 8.75% 有限售条 件股份 - -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向、计划 是√ 否□ 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具体内容详 见巨潮资讯网刊载公告。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淄博晓希已预先出具《股东减持计 划告知函》,本次减持与《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的减持意 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 内,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购买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 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未违反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承诺;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淄博晓希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生产经营 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 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淄博晓希出具的《关于减持东岳硅材股份时间过半暨股份变动达到1%告知 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