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哲医药:迪哲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迪哲医药:迪哲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迪哲医药 股票代码:688192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路汇融商务广场 E楼( 5号楼) 4105室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镇 B7栋 401) 二〇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九 日 特别提示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哲医药”、“本公司”、“发 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 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发行人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 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释义相 同。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 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 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 下: (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内不设价格涨跌幅 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交易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的价格涨跌幅限制 比例为2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 险。 (二)市研率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本次发行价格52.58元/股对应的公 司市值为210.32亿元,2020年公司研发费用为4.39亿元,发行价格对应发行后 的市研率为47.85倍(每股研发费用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 计准则审计的研发费用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截至2021年11月26日 (T-3日),与发行人业务及经营模式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研率平均值为77.45 倍。发行人市研率低于A股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由于发现人尚未实现盈利, 不适用市盈率标准,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未来可能存在股价下跌带来损失的风 险。 (三)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0,000.01万股,其中上市初期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数量36,949,584股,约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9.24%。公司上市初期流 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股票异常波动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因而增加了上市初期被加大杠 杆融券卖出导致股价暴跌的风险,而上交所主板市场则要求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后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此外,科创板股票交易盘中临时停牌情形和严重异常波 动股票核查制度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 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 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 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三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应特别认真地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对下列重大风险因素予以特别关注, 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公司是一家拟采用第五套上市标准的生物医药行业公司 迪哲医药是一家创新驱动型生物医药公司。核心产品 DZD4205第一个适应 症针对复发难治性外周 T细胞淋巴瘤( PTCL)、 DZD9008第一个适应症针对 EGFR 20号外显子插入突变非小细胞肺癌,两个产品均处于国际多中心 II期单 臂关键性临床试验阶段,核心产品具备市场空间大的特点,详细情况请参见招股 说明书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公司 作为一家拟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套上市标准的生物医药行业公司,目前尚未实现盈利, 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公司以下特点及风险: 1 、公司核心产品尚未上市销售,公司尚未盈利并预期持续亏损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 ,公司核心产品仍处于研发阶段,尚未开展商业化 生产销售,公司尚未盈利。报告期内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分 别为-17,361.40万元、-44,575.32元、-58,661.19万元和 -29,857.71万元 。未来一 段时间内,公司预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并将持续亏损。 2 、公司预期未来需要较大规模的持续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管线的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 2018 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及2021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1,020.42 万元、42,143.56万元、43,949.48万元和25,773.68万元。截至 本上市公告书刊登 日 ,公司主要产品管线针对不同靶点研制了多款产品。 公司未来仍需较大规模的 持续研发投入,用于在研项目的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新药上市申请等研发活 动。 3 、公司产品管线处于相对早期研发阶段的风险 截至 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 ,公司进展最快的产品管线 DZD4205和 DZD9008 均处于国际多中心 II期单臂关键性临床试验中,其他产品研发管线分别处于临 床 I期或临床前阶段,整体进展相对较为早期。尽管研发管线各产品及其各项临 床研究适应症均在正常推进中,但创新药物的临床试验费用较高、时间较长、参 与方较多,临床试验结果受多种外界因素影 响:包括临床试验方案、试验程序设 计、受试者群体的规模及类型、受试者对试验方案的依从性等;且公司部分在研 产品为全新作用机理或在其适应症领域尚无特效药物,因此,公司在研项目的临 床结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除了取得良好的临床数据,产品成功上市需要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发展可持 续的研发工艺,产品商业化成功需要和竞品相比,在疗效、价格、质量等方面取 得市场的认可。如果无法实现上述条件,公司的产品进展以及财务状况和经营业 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4 、未能实现盈利将可能面临退市的风险 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申请获得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及注册 ,且顺利完成发行并 上市,但公司未盈利状态持续存在或累计亏损持续扩大,进而可能导致触发《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条件,而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 5 、公司无法保证未来几年内实现盈利,短期内无法分红 公司未来几年将存在持续大规模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将持续处于较高水平, 且股权激励产生股份支付费用,在可预见的未来经营亏损将不断增加,上市后未 盈利状态预计持续存在且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继续扩大。预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后,公司短期内也无 法分红,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 响。 (二)公司与阿斯利康之间的关系 1 、公司设立背景以及与阿斯利康的历史关系 2017年,先进制造和阿斯利康按照相同比例出资成立迪哲有限,同时 XIAOLIN ZHANG及其带领的阿斯利康原创新中心核心团队大部分成员整体加 入迪哲有限,且公司管理团队一并作为出资方。公司部分人员曾有在阿斯利康的 工作经历,但其在入职公司前与阿斯利康已经完全解除劳动关系且不存在纠纷或 潜在纠纷。 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公司的研发管线中有 4个处于临床阶段并用于多个 适应症的创新药,以及多个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的候选创新药。其中, DZD9008、 DZD1516、 DZD2269及 DZD8586均系公司自主研发的产品; DZD4205、 DZD2954 及 DZD0095的化合物专利系公司自 AZAB处购买所得,公司 已与 AZAB签署相 关转让协议并取得相关化合物专利的所有权益,相关产品方向及后续研发策略全 部由公司自主决策,并自行负责后续开发及商业化。 报告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为阿斯利康及其关联方提供研发技术服务, 阿斯利康及其关联方按照公允价格支付对价,交易金额占阿斯利康研发支出比例 不超过 0.11%,占比极小 ,且在报告期内呈下降趋势。发行人向阿斯利康及其关 联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业务具有独立性,且非发行人主要盈利模式,未来相关 服务是否持续将由双方遵循独立和市场化原则协商决定。 2 、 公司始终独立自主开展业务经营,不存在对 阿斯利康的依赖关系 公司一直保持了与阿斯利康等股东的独立关系,阿斯利康仅作为公司股东及 通过其提名的董事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公司治理。 公司上述临床阶段在研管线中仅有 DZD2269与阿斯利康在研管线存在覆盖 相同适应症的情形, DZD4205、 DZD9008等核心产品适应症均与阿斯利康公开 披露的在研管线所对应的适应症不同。 阿斯利康为大型跨国医药公司,而公司现阶段为创新药研发公司,虽然同属 于医药领域,但两者在在研管线、发展阶段等方面存在显著不同。公司自身拥有 独立、完整的研发团队、核心技术和研发能力,未 来将继续独立开展新药研发、 生产和商业化运营,不存在对阿斯利康的依赖关系。 3 、公司未来将继续独立经营,并在各个方面保持与阿斯利康的独立关系 公司具有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自主推进各项管线研发,研发团队具备持续 稳定的创新能力,可以保障公司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和运营。公司已经开始筹 划组建商业化团队,未来独立研发的药物上市后,公司亦将自主决定商业化计划 与安排,不存在商业机会来自阿斯利康、或对阿斯利康存在依赖的情况。 根据 AZAB出具的《关于公司治理及防范利益冲突事项的声明与承诺》 :“本 公司作为迪哲江苏股东期间,迪哲江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可能涉及与本公司 产生利益冲突或可能涉及与本公司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时,本公司提名的董事、 本公司的股东代表将回避表决 ……本公司与迪哲江苏保持技术研发的独立性,不 干涉迪哲江苏的技术研发,仅作为迪哲江苏股东及通过本公司提名的董事依据法 律法规及迪哲江苏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迪哲江苏公司治理。”。 综上,自成立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在业务、资产、 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阿斯利康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 独立经营的能力,未来公司亦将在各个方面保持与阿斯利康的独立关系,独立运 营发展,对阿斯利康不存在依赖关系。 4 、公司未来可能会与主要股东阿斯 利康产生竞争关系 阿斯利康 于 2021年 4月 在上海成立了阿斯利康全球研发(中国)有限公司 。 该公司 将通过自主研发与外部合作模式,凭借中国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的 优势,参与阿斯利康全球新药研发,致力于加速将全球创新药物引进中国。 该公 司目前没有早期研发平台,没有研发实验室,不进行早期及临床前项目开发,主 要负责支持阿斯利康创新药在中国的临床试验和注册审批。 发行人与阿斯利康全球研发(中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往来或其他 利益输送安排,两者完全独立。目前,阿斯利康全球研发(中国)有限公司刚刚 成立,业务开展尚处于早期 阶段,但不排除其未来业务可能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存 在重合、产生竞争。由于阿斯利康为公司主要股东,并委派两名董事参与本公司 经营和管理活动,因此,若发行人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前述潜在的竞争情况, 则可能会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或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司新药技术研发及商业化相关的风险 1 、公司临床试验管线进展情况及新药研发的风险 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公司产品管线主要集中于恶性肿瘤及自身免疫性疾 病,目前尚未有获批上市的产品,处于临床试验阶段的 4个在研产品及市场竞争 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靶点 目标适应症 研发进度 是否有同 适应症已 上市产品 是否有同靶 点同适应症 已上市产品 DZD4205 JAK1 外周 T 细胞淋巴瘤 II 期单臂关键性 临床试验 有 无 炎症性肠病 I 期临床试验 有 有 DZD9008 EGFR EGFR/HER2 20 号外 显子插入突变阳性的 非小细胞肺癌 II 期单臂关键性 临床试验 有 有 DZD1516 HER2 伴有或不伴有 CNS 转 移的 HER2 阳性复发 或转移性乳腺癌 I 期临床试验 有 有 DZD2269 A2aR 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 列腺癌( mCRPC ) I 期临床试验 有 无 截至 2021年8月31日,全球和中国尚没有与 DZD4205相同靶点的 PTCL 药物获批上市。目前,全球和中国已批准用于治疗复发难治性 PTCL的药物多为 HDAC抑 制剂,包括罗米地辛( Romidepsin)、贝林司他( Belinostat)和西达本 胺,除 HDAC抑制剂外,其它获批用于复发难治性 PTCL的药物还有美国及中 国上市 的叶酸拮抗剂普拉曲沙( Pralatrexat)。 截至 2021年 8月 31日,中国尚没有与 DZD9008同为 EGFR小分子抑制剂, 治疗 EGFR 20号外显子 插入突变非小细胞肺癌 的药物获批上市。 2021年 5月, 美国 FDA有条件 批准强生的 EGFR/c-Met双特异性抗体 Amivantamab用于治疗 EGFR 20号外显子插入突变非小细胞肺癌 。 2021年 7月,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 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受理武田制药的 Mobocertinib( TAK-788) 的新药申请。 2021 年9月,美国FDA有条件批准武田制药的Mobocertinib(TAK-788)用于治疗 EGFR 20号外显子插入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新药研发及产品上市需要资金、人才等方面持续的投入并受到竞争对手、产 品审批进展等多种因素影 响,公司如果不能持续成功识别及筛选具有临床价值的 化合物或适应症,不能如期取得临床进展和临床结果,或完成临床试验后的上市 申请环节花费时间较长或上市申请进展 不顺利, 将 会对公司产品的上市 和公司未 来的盈利能力产生 不利影响。 上述产品中 DZD4205、 DZD9008、 DZD1516及 DZD2269均为靶向创新药,该等产品存在药品临床试验进展、临床试验结果以 及审批进度等情况不达预期等风险进而导致公司研发产品获批上市速度减慢。 具体产品情况及竞争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 “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之 “ 一、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 及 “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 情况 ” ;具体产品相关风险参见招股说明书 “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部分内容。 2 、 主要产品 DZD4205 和 DZD9008 能否被批准有条件上市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主要产品 DZD4205和 DZD9008已获得中国 CDE和美国 FDA同意加 速审评并以 II期单臂 关键 性 临床试验结果申请上市 ,但能否获得有条件批准仍 然取决于 II期单臂 关键性 临床试验 的 结果 ,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因此, 公司主 要产品 DZD4205和 DZD9008存在由于 II期单臂 关键性 临床试验 的 结果 不理想、 进而 无法 获得 药品监管机构 通过 加速审 评批准产品 上市 或 导致产品上市时间推 迟的风险。 同时,产品如获准进入快速或提前上市程序,也可能依据各国家或地区的监 管法规需要进一步开展上市后的验证性临床。公司产品存在可能由于验证性临床 未完成或研究失败导致产品无法获得完全批准,甚至被撤销上市批准的风险。此 外,产品上市后仍然存在由于 药品安全性问题或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等情形导致药品上市批准被撤销的风险。 3 、 DZD4205 成药性及附条件上市申请相关风险 JAK抑制剂已在抗肿瘤领域证明其成药性,芦可替尼( Ruxolitinib)和新基 的 Fedratinib两个 JAK抑制剂已获批肿瘤治疗相关适应症,但目前在全球范围内 尚未有任何针对外周 T细胞淋巴瘤适应症获批的 JAK抑制剂。目前科学界对于 JAK/STAT路 径 的 激活与血液肿瘤发生发展的关系科学报导较少 , JAK/STAT信 号通路作为血液系统恶性肿瘤治疗靶点是发行人基于转化科学的内 部研究成果, 在临床前的细胞和动物实验中得到初步验证,但是 JAK1抑制剂用于治疗 PTCL 的成药性尚需临床试验的关键性验证。 DZD4205初步的临床研究结果显示出其 作为一种 JAK1特异性抑制剂在复发难治性 PTCL适应症上的治疗潜力,该试验 结果已经初步获得 FDA和 CDE认可。尽管如此, DZD4205目前尚处于国际多 中心 II期单臂关键性临床试验的受试者招募阶段,成药性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发行人在完成该等关键性临床试验的主要疗效和安全性数据分析后, 仍需获得监管机构批准才能附条件上市。并且在 FDA及 CDE附条件批准上 市 后,仍需经过在更大的患者群体中进行对照试验证明其有效性和安全性后才能获 得监管机构对药品的完全批准。因此, DZD4205最终是否成功获批及获批时间 可能受上述临床试验进展和研究结果、与 CDE及 FDA就提交上市申请沟通的结 果以及上市申请的审评审批结果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4 、产品商业化不及预期风险 创新药物研发成功后,需要经历市场开拓及学术推广等过程才能实现最终的 产品上市销售。截至 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 ,公司并无商业化销售产品的经验。现 阶段公司规模较小,存在销售团队招募进度不及预期以及入职后短期内流失的风 险,从而对药品的商业化推广带来一定不利影响。未来,若公司的销售团队不能 紧跟政策动向,把握市场竞争态势,或销售团队的市场推广能力不达预期,未来 获准上市的药物未能在医生、患者、医院或医疗领域其他各方取得市场认可,将 对公司实现产品商业化并获得经济效益造成不利影响。 对于 DZD4205而言,现在全球市场上针对 PTCL获批的主流的药物均为 HDAC抑制剂(西达本胺等)、普拉曲沙等药物,公司产品 DZD4205的 JAK1靶 点是一个全新的作用机理的靶点,之前没有该靶点针对 PTCL的药物获批。作为 一种在 PTCL领域具有全新机理的创新药物,商业化过程中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商业化中对于医生和患者的市场认知推广不仅体现在药物本身的疗效方面、还包 括对药物靶点新的作用机理的认知过程。 对于 DZD9008而言,强生的 EGFR/c-Met双特异性抗体 Amivantamab用于 治疗 EGFR 20号外显子插入突变非小细胞肺癌,已于 2021年 5月被美国 FDA 批准,在美国有条件上市; 2021年 7月,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 心受理武田制药的 Mobocertinib( TAK-788)的新药申请; 2021年9月,美国FDA 有条件批准武田制药的Mobocertinib(TAK-788)用于治疗EGFR 20号外显子插 入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在 DZD9008上市前,市场上将有竞 品销售并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将产品的临床优势转化为医生和患者的认知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需要强大 的商业化团队、合理的商业化策略、高效的市场执行力支持和保障产品的商业化 顺利开展。如果公司在上述商业化环节的推进不达预期或与合作方未能顺利达成 合作销售安排,将可能对包括 DZD4205和 DZD9008在内的产品商业化进展造 成不利影响。 (四)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风险 公司股权较为分散,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 先进制造与 AZAB均持有公 司 30.2564%的表决权,两者所持表决权比例相同,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 或一致 行动人关系。发行人任一单一股东无法通过其实际支配的股份决定发行人的重大 事项,单个股东均无法决定董事会多数席位,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 司经营方针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均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按照公司议事规则讨论后 确定,但不排除存在因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而影响公司决策效率的风 险。 此外,由于公司股权较为分散,未来如公司主要股东发生较大变动,可能会 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发展方向、管理团队等产生影响,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 展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年11月 3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 迪哲(江苏)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 3494号) , 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 方案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本批复 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 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1〕 468号 文 批准。根据迪哲医药的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迪哲医药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交易,迪哲医药A股 股本为40,000.01万 股,其中3,694.9584万股于2021年12月10日起上市交易, 证券简称为“迪哲医药”,证券代码为“688192”。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12月10日 (三)股票简称:迪哲医药 (四)股票代码:688192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40,000.01万股 (六)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4,000.01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694.9584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6,305.0516万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 为 120.0003万 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先进制造及AZAB限售期 36个月,其他股东限售期自2020年7月16日起36个月。具体请参见本上市公 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 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如下: 1、战略投资者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2、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 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 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本次发行网下配售摇号 中签账户共计276个,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85.0513万股,该等股票的锁定期为6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 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规定,选取 上市标准为“(五)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40 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 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 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 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1、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 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为52.58元/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份总数为 40,000.01万 股,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约为210.32亿元,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五套标准所规定的“预计 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的条件。 2、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 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 迪哲医药是一家创新驱动型生物医药公司。核心产品DZD4205第一个适应 症针对复发难治性外周T细胞淋巴瘤(PTCL)、DZD9008第一个适应症针对 EGFR 20号外显子插入突变非小细胞肺癌,两个产品均处于国际多中心II期单 臂关键性临床试验阶段,核心产品具备市场空间大的特点。 综上所述,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达到了相应的上市标准,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发行人 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Dizal (Jiangsu) Pharmaceutical Co., Ltd. 本次发行前 注册资本 36,000万 元 法定代表人 XIAOLIN ZHANG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7年 10月 27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20年 9月 8日 注册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路汇融商务广场 E楼( 5号楼) 4105室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亮景路 199、 245号 4幢 经营范围 化学药品制剂、化学药品原料药、生物药品的研发、批发;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济与商务咨询 (不含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 开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 创新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 医药制造业( C27) 邮政编码 201203 电话号码 021-61095757 传真号码 021-58387361 互联网网址 www.dizalpharma.com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的部门 证券事务部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董韡雯, 021-61095757 二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最近三年,发行人股权分布较为分散, AZAB、先进制造为发行人并列第一大股东, 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 , AZAB、先进制造分别持有发行人 30.2564%股份。 发行人所有股东中,关联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1) ZYTZ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迪 喆合计持有发行人 17.3942%股份;( 2) LAV Dizal、苏州礼康、苏州礼瑞合计持有发行 人 9.9418%股份;( 3)三一众志及其一致行动人 Trinity Uppsala合计持有发行人 1.1046% 股份。除以上股东外,发行人其他股东均无关联关系。任何单一股东及其关联股东均无 法对发行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进行控制,且均无法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决定性影响,因 此,公司无控股股东,且无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公司无控股股东,且无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相关的 股权 结构控制关系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 1 1 名董事组成,其中 4 名为独立董事,任期 3 年。公司现任董事 情 况 如下: 姓名 职位 提名人 本届任职期间 XIAOLIN ZHANG 董事长 ZYTZ、无锡迪喆 2020.9.7-2023.9.6 SIMON DAZHONG LU 董事 先进制造 2020.9.7-2023.9.6 傅晓 董事 先进制造 2020.9.7-2023.9.6 MENELAS NICOLAS PANGALOS 董事 AZAB 2020.9.7-2023.9.6 RODOLPHE, PETER, ANDRé GRéPINET 董事 AZAB 2020.9.7-2023.9.6 林亮 董事 LAV Dizal、苏州礼瑞、苏州礼康 2020.9.7-2023.9.6 吕洪斌 董事 ZYTZ、无锡迪喆 2020.9.7-2023.9.6 姜斌 独立董事 迪哲有限董事会 2020.9.7-2023.9.6 王学恭 独立董事 迪哲有限董事会 2020.9.7-2023.9.6 朱冠山 独立董事 迪哲有限董事会 2020.9.7-2023.9.6 张昕 独立董事 迪哲有限董事会 2020.9.7-2023.9.6 (二)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 代表 监事 1 人,任期 3 年。公司现任 监事 情况 如下: 姓名 职位 提名人 本届任职期间 董韡雯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20.9.7-2023.9.6 孙渊 监事 先进制造 2020.9.7-2023.9.6 钟艳 监事 AZAB 2020.9.7-2023.9.6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等 ,具体情况 如下: 姓名 职位 本届任职期间 XIAOLIN ZHANG 董事长、总经理 2020.9.7-2023.9.6 杨振帆 副总经理、首席医学官 2020.9.7-2023.9.6 吕洪斌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2020.9.7-2023.9.6 陈素勤 副总经理 2020.9.7-2023.9.6 QINGBEI ZENG 副总经理、首席科学家 2020.9.7-2023.9.6 HONCHUNG TSUI 副总经理 2020.9.7-2023.9.6 SHIH-YING CHANG 副总经理 2020.9.7-2023.9.6 张知为 副总经理 2020.9.7-2023.9.6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 XIAOLIN ZHANG 、杨振帆、陈素勤、 QINGBEI ZENG 、 HONCHUNG TSUI 、 SHIH - YING CHANG 、乔卫军、陈侃、郑莉 9 人 ,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职务 XIAOLIN ZHANG 董事长、总经理 杨振帆 副总经理、首席医学官 陈素勤 副总经理 QINGBEI ZENG 副总经理、首席科学家 HONCHUNG TSUI 副总经理 SHIH-YING CHANG 副总经理 乔卫军 副总裁 陈侃 高级总监 郑莉 高级总监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 在发行前直接及间接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 股 序 号 姓名 公司职务 直接 持股 间接持 股 间接持股方式 1 XIAOLIN ZHANG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 术人员 - 4,034.35 通过 ZYTZ、无锡 迪喆合计持有 2 SIMON DAZHONG LU 董事 - - - 3 傅晓 董事 - - - 4 MENELAS NICOLAS PANGALOS 董事 - - - 5 RODOLPHE, PETER, ANDRé GRéPINET 董事 - - - 6 林亮 董事 - - - 7 吕洪斌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 - 269.99 通过无锡迪喆持有 8 王学恭 独立董事 - - - 9 朱冠山 独立董事 - - - 10 张昕 独立董事 - - - 11 姜斌 独立董事 - - - 12 董韡雯 监事会主席、证券事务代 表 - 5.45 通过无锡迪喆持有 13 孙渊 监事 - - - 14 钟艳 监事 - - - 15 杨振帆 副总经理、首席医学官、 核心技术人员 - 838.72 通过 ZYTZ、无锡 迪喆合计持有 16 陈素勤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210.77 通过无锡迪喆持有 17 QINGBEI ZENG 副总经理、首席科学家、 核心技术人员 - 211.04 通过 ZYTZ、无锡 迪喆合计持有 18 HONCHUNG TSUI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205.87 通过 ZYTZ、无锡 迪喆合计持有 19 SHIH-YING CHANG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54.46 通过无锡迪喆持有 20 张知为 副总经理 - 16.34 通过无锡迪喆持有 21 乔卫军 核心技术人员 - 40.85 通过无锡迪喆持有 22 陈侃 核心技术人员 - 27.23 通过无锡迪喆持有 23 郑莉 核心技术人员 - 27.23 通过无锡迪喆持有 上述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限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限售承诺情况具体参 见本上市公告书之“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之“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 安排、自愿锁定股份 ”之“ 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4、发行人核心技术 人员承诺 ”。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 发行人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对公司管理层和部分员工实施了股权激励 和期权激励 。 除此之外 , 发行人不存在其它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 (一)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并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无锡迪喆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 ,其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无锡敦禾。 激励对象通过 无锡迪喆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文件“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情况 ”之“ 五、发行人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 ”。 (二)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 发行人存在首发申报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期权激励 计划 ”),具体情况如下: 1 、制定本期权激励计划的程序 本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拟定期权计划,董事会审议通过期 权计划以及授予对象名单,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审议通过期权计划并对授予 对象名单和公示情况进行确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期权计划以及授予对象名单并授权董 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发行人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另就期权满足授予条件并进行授予进行了 审议。发行人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期权授予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且未接到针对本次期权授 予对象的 异议。 综上所述,发行人制定本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 、本期权激励计划的基本内容 ( 1 )本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 本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共计 143人,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其他对 公司业绩及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而被认为应予以激励的公司员工(不含独立董事和监 事)。本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 所述的情况,本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第 10.4 条的规定。 ( 2 )授予股份期权数量 本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期权授予对象 定向发行的普通股股票。本激励 计划向期权授予对象授予共计 1,260万份股份期权,占期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时公司已发行总股份 36,000万股的 3.5%。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期权激励计划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并上市前总股本的 15%,且未设置预留 权益。 ( 3 )期权行权 本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为等待期届满后,期权分三批 行权:第一个行权期为等待期届满之日起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十二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止,可行权数量为授予期权数量的 34%。第二个行权期为等待期届满之日起十 二个月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等待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行权数量 为授予期权数量的 33%。第三个行权期为等待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至等待期届满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行权数量为授予期权数 量的 33%。 对于满足行权条件的期权授予对象,由公司办理行权事宜,对于未满足条件的期权 授予对象,由公司注销其持有的该次行权对应的期权。 ( 4 )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禁售期 序号 内容 1 本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至该计划项下所有期权行权完毕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最长不得超过10年。 2 授权日为2020年12月15日。 3 期权的等待期为授予日起至以下两个日期孰晚:(1)自授权日起12个月;及(2)公 司完成上市之日。 4 期权授予对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行权认购股票的,期权授予对象禁售期 为行权之日起36个月。在禁售期届满后,期权股份转让需遵守本计划、股份期权协议 之约定以及届时有效的适用法律及上市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参照适用于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的限制性规定)。 ( 5 )行权价格 本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期权行权价为人民币 1.26元 /股 ,不低于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公司 2019年经审计的净资产对应总股本为 1.25元 /股,期权 行权价格系参照该数值确定。 ( 6 )行权条件 1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就特定行权期内的期权,公司需实现如下业绩目标方可行权: 行权期 目标 第一个行 权期 以下目标需全部完成,第一个行权期内获授期权可全部行权: 1)公司完成上市且从公司上市之日起至董事会审议行权条件之日前一天基于收盘价 的平均市值达到人民币 100亿元; 2)截至董事会审议行权条件之日, 1个产品或适应症处于关键性或 III期临床试验阶 段; 3)截至董事会审议行权条件之日, 1个产品或适应症的概念验证试验取得积极结果; 受限于本期权激励计划其他条件的满足,上述任一目标未实现的,第一个行权期内 全部获授期权将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第二个行 权期 以下任一目标完成,相对应比例的该行权期内获授期权可行权 : 1)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日所在年度的 1月 1日至董事会审议行权条件之日前一天, 公司基于收盘价的平均市值达到人民币 130亿元。 受限于本期权激励计划其他条件的满足,实现该目标,各期权授予对象可就第二个行 权期内获授期权的 25%行权。 2)截至董事会审议行权条件之日, 1项关键性或 III期临床试验取得积极结果。 受限于本期权激励计划其他条 件的满足,实现该目标,各期权授予对象可就第二个行 行权期 目标 权期内获授期权的 50%行权。 3)截至董事会审议行权条件之日, 1个产品或适应症处于关键性或 III期临床试验阶 段且 1个产品或适应症的概念验证试验或 II期临床试验取得积极结果。 受限于本期权激励计划其他条件的满足,实现该目标,各期权授予对象可就第二个 行权期内获授期权的 25%行权。 第三个行 权期 以下任一目标完成,相对应比例的该行权期内获授期权可行权: 1)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日所在年度的 1月 1日至董事会审议行权条件之日前一天, 公司基于收盘价的平均市值达到人民币 169亿元。 受限于本期权激励计划其他条件的满足,实现该目标,各期权授予对象可就第三个行 权期内获授期权的 25%行权。 2)截至董事会审议行权条件之日,公司提交一项新药注册申请。 受限于本期权激励计划其他条件的满足,实现该目标,各期权授予对象可就第三个行 权期内获授期权的 50%行权。 3)截至董事会审议行权条件之日, 1项关键性或 III期临床试验取得积极结果或 1个 产品或适应症的概念验证试验或 II期临床试验取得积极结果。 受限于本期权激励计划其他条 件的满足,实现该目标,各期权授予对象可就第三个 行权期内获授期权的 25%行权。 以上所述条件未能满足的,该行权期内的相应期权将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2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若期权授予对象在相关期间获得 2级别(或公司通过的不同审核体系同等评级)或 以下个人考核结果的,该期权授予对象该行权期间将行权的有关期权将自动失效,由公 司注销。 3 、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期权激励计划的制定,将进一步激发公司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骨干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了股东目标、公司目标及员工目标的统一,有助于更好地 提升公司经营效率。本次期权授予后,在等待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将会增加因实施股权 激励确认的费用,该费用按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后将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一定程度的 影响。本次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股权激励不存在导致 公司控制权变化的情况。 4 、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的情况 发行人期权的公允价值采用蒙特卡罗模拟方法( Monte Carlo Simulation Method)计 算确定。 发行人聘请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授权日为 2020年 12月 15日的发行人 期权激励计划中股份期权公允价值使用蒙特卡罗模拟方法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关于迪 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期权授予日期权价值之估值报告》(东洲咨报字 [2020]第 2125号)。根据估值报告测算,在假设行权条件全部满足的情况下, 2020年, 发行人需确认股份支付费用金额为 233.79万元; 2021年至 2023年,预计发行人需确认 股份支付费用金额分别为 5,650.22万元、 2,117.42万元和 799.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行权期 期权数 (万份) 每份期权价 值(元) 各年度(预计)股份支付费用分摊确认金额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第1个行权期 428.40 8.79 149.06 3,616.58 - - 第2个行权期 415.80 6.67 54.89 1,317.36 1,401.14 - 第3个行权期 415.80 5.44 29.85 716.28 716.28 799.54 合计 1,260.00 - 233.79 5,650.22 2,117.42 799.54 5 、公司期权激励计划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股份支付》第四条规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 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 ——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 ——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对股票期权的成本进行计量和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序号 内容 1 授予日会计处理:由于授予日股票期权尚不能行权,因此不需要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公 司将在授予日采用蒙特卡罗模拟方法(Monte Carlo Simulation Method)确定股票期权在 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2 等待期会计处理:公司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日,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 估算为基础,按照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 3 可行权日之后会计处理: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4 行权日会计处理: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 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五 、 发行人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 (一)员工持股平台情况 无锡迪喆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 本次发行前 持有发行人 15.9588%的股份。无 锡迪喆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无锡敦禾。 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无锡敦禾股东、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认缴出资额(美元) 持股比例 1 XIAOLIN ZHANG 4,500 90% 2 杨振帆 500 10% 合 计 5,000 100% 截至 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 ,无锡迪喆合伙人构成、出资额、权益比例、类型及在公 司担任的职务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合伙人 出资额 (美元) 权益比例 类型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1 无锡敦禾 1.00 0.0000% 普通合伙人 - 2 XIAOLIN ZHANG 9,304,627.82 63.4759% 有限合伙人 董事长、总经理 3 杨振帆 2,252,503.36 13.6993%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首席医 学官 4 吕洪斌 908,224.71 4.6995% 有限合伙人 董事、 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 5 陈素勤 669,515.84 3.6687%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6 QINGBEI ZENG 294,337.44 2.9538%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首席科 学家 7 HONCHUNG TSUI 294,337.44 2.9538%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8 SHIH-YING CHANG 183,202.16 0.9480%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9 张胜峰 156,795.86 0.8113% 有限合伙人 内审专员 10 乔卫军 137,401.62 0.7110% 有限合伙人 副总裁 11 陈侃 91,601.08 0.4740% 有限合伙人 高级总监 12 郑莉 91,601.08 0.4740% 有限合伙人 高级总监 13 张知为 54,960.65 0.2844%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序号 合伙人 出资额 (美元) 权益比例 类型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14 于小鲲 54,960.65 0.2844% 有限合伙人 总监 15 潘晓梅 54,960.65 0.2844% 有限合伙人 总监 16 王博 54,960.65 0.2844% 有限合伙人 总监 17 郑君成 54,960.65 0.2844% 有限合伙人 总监 18 邓雪园 54,960.65 0.2844% 有限合伙人 总监 19 李华丹 54,960.65 0.2844% 有限合伙人 总监 20 康晓静 45,800.54 0.2370% 有限合伙人 副总监 21 白瑜 45,800.54 0.2370% 有限合伙人 副总监 22 Mei Wang 45,800.54 0.2370% 有限合伙人 总监 23 陈立琼 45,800.54 0.2370% 有限合伙人 总监 24 邓丹丹 45,800.54 0.2370% 有限合伙人 总监 25 Sadashiva Swamy Matadoddi Gurusiddaswamy 36,640.43 0.1896% 有限合伙人 总监 26 周全 36,640.43 0.1896% 有限合伙人 总监 27 齐菁 34,350.41 0.1777% 有限合伙人 副总监 28 黄旭彬 32,060.38 0.1659% 有限合伙人 副总监 29 郭庆海 27,480.32 0.1422% 有限合伙人 副总监 30 朱倩 22,900.27 0.1185% 有限合伙人 总监 31 孙宇 22,900.27 0.1185% 有限合伙人 副总裁 32 韩虎林 22,900.27 0.1185% 有限合伙人 副总监 33 祁暑 22,900.27 0.1185% 有限合伙人 副总监 34 卢晓 22,900.27 0.1185% 有限合伙人 副总监 35 朱雪花 22,900.27 0.1185% 有限合伙人 副总监 36 董韡雯 18,320.22 0.0948% 有限合伙人 监事会主席、证券 事务代表 37 刘东洪 18,320.22 0.0948% 有限合伙人 副总监 38 郭宗明 18,320.22 0.0948% 有限合伙人 副总监 39 王芬 18,320.22 0.0948% 有限合伙人 副总监 合计 15,375,731.13 100% - -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总数不考虑尾差造成。 (二)员工持股平台锁定期 持股平台 无锡迪喆及其一致行动人 ZYTZ承诺: 1、 自发行人于 2020年 7月 16日完成承诺出具方对发行人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承诺出具方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出具方持有的首次发行上 市前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承诺出具方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 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限售期届 满后减持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承诺出具方可以自发行 人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但承诺出具方 仍应遵守所做出的其他股份锁定承诺 。 3、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承诺出具方提名的人员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若有)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六 、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公司发行前总股本 36,000万股,本次 发行 4,000.01万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 本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数量(股) 占比 (%) 数量(股) 占比 (%) 一、限售流通股 先进制造 108,923,023 30.26% 108,923,023 27.23% 36个月 AZAB 108,923,023 30.26% 108,923,023 27.23% 36个月 ZYTZ 5,167,283 1.44% 5,167,283 1.29% 自 2020年 7月 16日 起 36个月 无锡迪喆 57,451,788 15.96% 57,451,788 14.36% 自 2020年 7月 16日 起 36个月 LAV Dizal 17,895,349 4.97% 17,895,349 4.47% 自 2020年 7月 16日 起 36个月 苏州礼康 14,316,279 3.98% 14,316,279 3.58% 自 2020年 7月 16日 起 36个月 苏州礼瑞 3,579,070 0.99% 3,579,070 0.89% 自 2020年 7月 16日 起 36个月 Imagination V 27,837,209 7.73% 27,837,209 6.96% 自 2020年 7月 16日 起 36个月 无锡新动能 11,930,232 3.31% 11,930,232 2.98% 自 2020年 7月 16日 起 36个月 三一众志 2,417,861 0.67% 2,417,861 0.60% 自 2020年 7月 16日 起 36个月 Trinity Uppsala 1,558,883 0.43% 1,558,883 0.39% 自 2020年 7月 16日 起 36个月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