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追加质押向银行申请的并购贷款

时间:2021年12月08日 21:36:38 中财网
原标题:拓斯达: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追加质押向银行申请的并购贷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102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追加质押向银行申请的

并购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控
股子公司股权追加质押向银行申请的并购贷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如
下:

一、并购贷款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
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326亿元受让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
弗米”)原股东部分股权及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合计持有埃弗米51%
的股权。埃弗米已于 2021 年9月 17日完成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埃弗米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年9月1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东莞分行”)签订
《并购贷款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向建设银行东莞分行借款


7,900万元,用于支付收购埃弗米原股东部分股权及认购新增注册资
本合计51%股权的部分交易价款,贷款期限为4年,公司应当于贷款
发放后的三个月内办妥追加埃弗米51%股权质押。2021年9月29日
建设银行已向公司发放了贷款7,900万元,公司已按照《股权转让及
增资协议》约定账户向黄永生、余学林、杨子健、冯顺四位自然人股
东足额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5,200万元,按照协议约定账户
向埃弗米足额支付了增资款合计人民币8,060万元。此次股权转让及
增资埃弗米相关交易事项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东莞市埃弗米数控
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关于股权转让及增资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事项完
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二、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345450963N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社区长虹路1号

法定代表人:黄永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贰佰陆拾伍万叁仟壹佰元

成立日期:2015年6月17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研发、产销、维修:通用机械加工设备、高端数控机
床及关键零部件、五轴联动数控机床、数控座标镗铣加工设备、数控
座标磨床、五轴联动数控系统及伺服系统程序设计、自动化机械设备;
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埃弗米51%的股权作为追加质押申请并购贷款有利于
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
力,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作为追加
质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7,900万元的并
购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流,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且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质押。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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