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睿智稳健混合A : 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原标题:泰达睿智稳健混合A : 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6年9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043号文注册。基金合 同于2016年11月23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 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11月2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 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目 录 重要提示................................ .............................. 1 一、绪言 ................................ .............................. 3 二、释义 ................................ .............................. 4 三、基金管理人 ................................ ........................ 8 四、基金托管人 ................................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2 六、基金的募集 ................................ ....................... 46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4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47 九、基金的投资 ................................ ....................... 58 十、基金的业绩 ................................ ....................... 69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71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72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 ................................ ................. 77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78 十五、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 81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82 十七、风险揭示 ................................ ....................... 88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1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93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08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26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27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34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134 一、绪言 《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 招募说明书 ” 或 “ 本招募说明书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 《 基金 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和 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 基金 ” 或 “ 本基 金 ” )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 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 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 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 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2 、基金或本基金:指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基金管理人:指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基金合同:指《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泰达宏利睿智稳 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 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 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 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同年 10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发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等 15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 形时,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16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8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 2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 外的机构投资者 22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 、销售机构:指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泰达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 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 期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 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 3 个月 3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放日 36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n 为自然数 37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 、《业务规则》:指《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 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44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 种投资方式 46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 、元:指人民币元 48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 价值 51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等媒介 54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5 、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 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56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5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02 年 6 月 6 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 23 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6 层 02 - 07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 23 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6 层 02 - 07 单元 法定代表人:傅国庆(代)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10 - 66577762 信息披露联系人:张强 注册资本:一亿八千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1 %;宏利投资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 49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6 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 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 、泰达 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 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泰达宏利首选 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集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 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 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泰达宏利逆向 策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宏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 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 基金、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京元宝货币市场基 金、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 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 宏利业绩驱动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 FOF )、泰达宏利交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金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绩优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泽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泰 和平衡 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泰达宏利印度机会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QDII )、泰达宏利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 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牌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消费 行业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金、泰达宏利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泰达 宏利泰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泰达宏利价值长青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申万绩优策略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 利乐盈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高研发创新 6 个月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 利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 中债 1 - 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 2025 一年持 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泰达宏利新兴景气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 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六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傅国庆先生,代任董 事长。毕业于南开大学和美国罗斯福大学,获文学学士和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EMBA 。 1993 年至 2006 年就职于北方国 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信托业务管理工作,期间曾任办公室主任、研发部经 理、信托业务总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副总经理。 2006 年 9 月起任泰达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07 年 1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2019 年 6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首席信息官; 2019 年 8 月起代理公司总经理; 2020 年 5 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2021 年 9 月 22 日起代任公司董事长。 刘轶 先生,董事。拥有武汉大学国际法学博士学位。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南开大学等从 事研究工作,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德国安联集团以及国网英大国际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合资 的基金公司担任合规负责人,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市泰 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蒋建明先生,董事。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 2005 年 7 月 - 2018 年 7 月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更名为: 天津泰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担任财务部长,负责公司财务工作。 2018 年 7 月至今在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担任财务副部长,负责融资、资金管理及下属公司财务工作。 胡俊强先生,董事。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4 年 7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天津市政府研究室一处科员; 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六处 副主任科员; 2011 年 5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天津滨海新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2013 年 4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天津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科员; 2018 年至今任天津市泰达 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办公室副主任。 杜汶高先生,董事。毕业于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持有数学及管理科学学士学 位,现为宏利投资管理(亚洲)总裁兼亚洲区主管及宏利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董事,掌管亚洲及日本的投资事务,专责管理宏利于区内不断壮大的资产,并确 保公司的投资业务符合监管规定。出任现职前,杜先生掌管宏利于亚洲区(香港除 外)的投资事务。 2001 年至 2004 年,负责波士顿领导机构息差产品的开发工作。杜 先生于 2001 年加入宏利,之前任职于一家环球评级机构,曾获派驻纽约、伦敦及悉 尼担任杠杆融资及资产担保证券等不同部门的主管,拥有二十 多年的资本市场经 验。 陈展宇先生,董事,拥有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经济学理学士学位, 现任宏利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公司高级顾问。加入宏利前,陈展宇先生曾先 后任职于怡富基金有限公司、时佳达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高盛(亚洲)资 产管理部、源富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等。陈先生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执照。 张凯女士,董事,拥有美国曼荷莲学院经济学学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工商管 理硕士学位。现任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出任现职前,张凯 女士曾担任花旗中国副行长、零售金融业务总裁。加入花旗前,张凯女士 曾担任麦 肯锡管理咨询公司顾问以及华信惠悦咨询公司的精算分析师。张凯女士在北美和亚 洲金融业拥有 20 多年的经验。 符英华女士,独立董事。拥有天津大学经济法学士学位和香港中文大学硕士学 位。 1999 年 - 2001 年在河北汇能电力电子有限公司担任法务,负责企业法务和企业 管理部日常事务; 2001 年 - 2004 年在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法 务、证券部副主任,负责企业法务和证券部(董事会秘书处)日常事务; 2005 年 - 2010 年在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 2010 年 - 2012 年在北京凯文律师事务所担 任律师; 2012 年 - 2013 年在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 2013 年至今在北京 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律师。 类承曜先生,独立董事。拥有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经济系商业经济专业硕士学 位、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学专业博士学位。 1996 年 8 月 - 1998 年 7 月在中 国长城工业总公司担任秘书,负责办公室事务工作; 2001 年 8 月至今在中国人民大 学财政金融学院任教。 查卡拉 · 西索瓦先生,独立董事。拥有艾戴克高等商学院(北部)工商管理学 士、法国金融分析学院财务分析学位、芝加哥商学院工商管理学硕士等学位。曾担 任欧洲联合银行(巴黎) 组合经理助理、组合经理,富达管理与研究有限公司(东 京)高级分析师, NatWest Securities Asia 亚洲运输研究负责人, Credit Lyonnais International Asset Management 研究部主管、高级分析师, Comgest 远 东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及董事。现任 Jayu Ltd. 负责人。 樸睿波先生,独立董事。拥有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 管理学院管理学硕士、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金融学博士等学位。曾担任联 邦储备系统管理委员会金融经济师,芝加哥 商业交易所高级金融经济师, Ennis Knupp & Associates 合伙人、研究主管, Martingale 资产管理公司(波士顿)董 事, Commerz 国际资本管理( CICM )(德国)联合首席执行官 / 副执行董事,德国商 业银行 (英国)资产管理部门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实践 教授。 2 、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许宁先生,监事长。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 1991 年至 2008 年任职于天 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 年加入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 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主 任。 邓嘉明先生,监事。拥有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资讯系统管理学硕 士;香港城市大学,仲裁及争议解决学法学硕士学位。 1986 年 - 1990 年在罗兵咸会 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主管,负责审计工作; 1990 年 - 1996 年在香港证券及期货监 察委员会担任中介团体监察科高级经理,负责监察工作; 1996 年 - 1999 年在大和证 券(香港)担任监察及内部核算部主管,负责监察及内部核算工作; 1999 年 - 2002 年在匯富集团( Kingsway Group )担任监察科董事 / 业务拓展部董事,负责监察 / 业 务拓展工作; 2002 年 - 2003 年在 Alpha Alliance Group 担任营运总监,负责营运管 理工作; 2004 年 - 2007 年在景顺集团( INVESCO )担任监察科董事 / 业务拓展部董 事,负责监察 / 业务拓展工作; 2007 年 - 2008 年在荷银投资管理(亚洲)担任大中华 区监察、法律及风险管理部门主管,负责监察、法律及风险管理工作; 2008 年 - 2013 年在德意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监察部主管,负责监察工作; 2013 年至今在 宏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亚洲区财富及资产管理规管部主管,负责监察工作。 李迅先生,职工监事。毕业于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曾担任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研发工程师、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 理部高级风险总监。 2016 年 4 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风险控制与基 金评估部总经理。 安宝华先生,职工监事。毕业于北京大学,会计学硕士。曾担任中国工商银行 总行资产托管部担任全球托管运营团队主管。 2016 年 7 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任产品开发部总经理。 3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傅国庆先生,代任董事长兼任公司总经理。简历同上。 刘晓玲女士,副总经理,毕业于 河北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2 年 9 月至 2011 年 7 月就职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零售业务部渠道总监; 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负责人; 2013 年 9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募事业部市场总监; 2015 年 4 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8 年 8 月加 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徐娇娇女士,督察长,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 20 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4 月就职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 2013 年 4 月至 2016 年 4 月就职 于中国证券业协会任高级主办; 2016 年 4 月至 2019 年 6 月就职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任部门负责人; 2019 年 6 月至 2021 年 2 月就职于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 长; 2021 年 2 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孟杰先生 : 北京大学理学博士; 2015 年 7 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基金经理。 2020 年 9 月 7 日至 今 担任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备 6 年证券从业 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刘欣先生 (2016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1 月 ) 。 5 、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傅国庆、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权益)刘 欣、基金投资部总经理王鹏、研究部总监张勋、资深基金经理吴华、基金经理兼首 席策略分析师庄腾飞、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固定收益)宋加旺、基金经理李祥 源、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助理兼基 金经理杜磊、基金经理宁霄、基金经理李宇璐。督 察长徐娇娇列席会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决策事项,可分类为固定收益类事项、权益类事项、其它 事项: ( 1 )固定收益类事项由傅国庆、宋加旺、李祥源、杜磊、宁霄、李宇璐表 决。 ( 2 )权益类事项由傅国庆、刘欣、王鹏、张勋、吴华、庄腾飞表决。 ( 3 )其它事项由全体成员参与表决。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 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 《证券 法》 ” )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 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 理的不同基金资产; ( 3 )承销证券; ( 4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5 )从事可能使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6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 4 )在包括向中国证监 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7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 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 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8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10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 则,利用对敲、对倒、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 格,扰乱市场秩序; ( 11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3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4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5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5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 过程和业务环节; ( 2 )独立性原则: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 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 3 )相互制约原则:各部门在 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 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 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 、内部控制的体系结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 层对内部控制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稽核 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 1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 责任; ( 2 )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 会负责;及时向董事会及 / 或董 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 3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 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 4 )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 ( 5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 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 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 6 )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 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 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 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 、内部控制的措施 ( 1 )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 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 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 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 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 3 )建立、健全岗 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 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 险; (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分别建立了公司营运风 险和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和投资有关的 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 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 5 )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 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 (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 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 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 7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 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 2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 制。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21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14人,平均年龄34 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 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 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 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 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 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 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 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 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 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 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 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21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215只。 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八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 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 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78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 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 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 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 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 2005年至今共十三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ISAE3402审 阅,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 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 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 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 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 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 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 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 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 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 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 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 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 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 “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 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 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 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 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 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 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 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 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 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 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 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 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 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 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 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 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 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 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 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 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 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 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 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 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 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 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 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 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 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 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 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 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 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 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 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 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 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 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 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 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 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 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 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 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 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 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 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 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 .直销机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 23 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6 层 02 - 07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 23 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6 层 02 - 07 单元 联系人:刘恋 联系电话: 010 - 66577617 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 客服电话: 400 - 698 - 8888 传真: 010 - 66577760/61 公司网站: http://www.mfcteda.com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 1 )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 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支持本公司旗下基金网上直销的银行卡(含第三方支付):中国银行卡、农业 银行卡、建设银行卡、交通银行卡、兴业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浦发 银行卡和平安银行卡等。 ( 2 )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 mfcteda_BJ 支持快钱支付及农行快捷支付。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98 - 8888 或 010 - 66555662 客户服务信箱: [email protected] 2 .代销机构 ( 1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服电话: 95588 联系人:杨威 银行网站: www.icbc.com.cn ( 2 )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汤征程 客服电话: 95594 网址: www.bankofshanghai.com ( 3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3 公司网站: bank.pingan.com ( 4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客服电话: 95559 联系人:王菁 银行网址: www.bankcomm.com ( 5 )名称: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 6 号 办公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 6 号 法定代表人:周学东 联系人:张建鑫 客服电话: 95352 ( 6 )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客户服务热线: 95541 公司网站: www.cbhb.com.cn ( 7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 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热线: 95574 公司网站: www.nbcb.com.cn ( 8 )名称: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联系人:朱杰霞 客服电话: 400 - 119 - 6228 公司网址: www.dongguanbank.cn ( 9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服电话: 95566 联系人:刘文霞 银行网站: www.boc.cn ( 1 0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联系人:肖武侠 客服电话: 95528 公司网址: www.spdb.com.cn ( 1 1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客服电话: 95521 联系人:黄博铭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 1 2 )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陈宇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0562 网址: www.hysec.com ( 13 )名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 18 、 19 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3 号高德置地广场 E 栋 12 层 法定代表人:袁笑一 联系人:丁思 公司网址: www.wlzq.cn 客服热线: 95322 ( 14 )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 319 号八幢 10000 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 319 号八幢 10000 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人:梁承华 公司网址: www.westsecu.com 客服热线: 95582 ( 15 )名称: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 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仰山公园东一门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魏先锋 公司网址: www.jzsec.com 联系人:张思思 客服热线: 95305 ( 16 )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51 - 5988 网址: www.bhzq.com ( 17 )名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层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客服电话: 95351 联系人:李欣 公司网站: www.xcsc.com ( 18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陈宇 客服电话: 95523 或 400 - 889 - 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 19 )名称: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对冲基金中心 406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北塔 23 - 25 楼 法定代表人:李强 联系人:王雯 客服电话: 4008323000 公司网站: www.csco.com.cn ( 20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何耀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 21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联系人:郭力铭 公司网站: www.htsc.com.cn ( 22 )名称: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 410005 )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 410005 )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联系人:郭磊 客服电话: 95317 网址: ww w.cfzq.com ( 23 )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100007 )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100007 )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黄静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8 - 8118 网址: www.guodu.com ( 24 )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 95531 ; 400 - 8888 - 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 25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客户服务热线: 95579 或 4008 - 888 - 999 联系人:奚博宇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 www.95579.com ( 26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 95310 公司网址: www.gjzq.com.cn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 27 )名称: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黄浦区南京西路 399 号明天广场 22 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客服电话: 4008 - 205 - 999 联系人:李颖 公司网站: www.shhxzq.com ( 28 )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客服热线: 400 - 809 - 6096 、 95355 联系人:周青 公司网址: www.swsc.com.cn ( 29 )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 、 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 16 、 17 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金夏 客户服务电话: 0755 - 33680000 400 - 6666 - 888 公司网址: www.cgws.com ( 30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 客服电话: 95553 , 400 - 8888 - 001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 31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公司网址: www.xyzq.com.cn ( 32 )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 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 96326 (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 联系人:王虹 公司网站: www.hfzq.com.cn ( 33 )名称: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田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 95399 公司网址: www.xsdzq.cn ( 34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 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客服电话: 400 - 800 - 1001 联系人:陈剑虹 网址: www.essence.com.cn ( 35 )名称: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