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能源: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时间:2021年12月09日 22:15:56 中财网

原标题:建投能源: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号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其他现行法律、法
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
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
、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
本期
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
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
本期
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
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
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年修订)的规定,
本期
债券依法发行
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本公司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
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
本期
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特别关注:


一、本次债券2020年11月9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
会于2020年12月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3280号文注册,发行人获准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5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含10亿元)。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

2021年
9月末)

净资产为
139.09亿元
,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2.08%,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20.44%;
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6.65亿元(
2018-2020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
均值),预计不少于
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倍。

本期债券的发行及上市安排见
发行公告。

二、发行人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0600.SZ,股票交易正常,公司经营稳
定不存在业绩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影响发行及上市条件的情况。

三、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
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
本期债券可能跨
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
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
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存在出现重大变化的可能性,公司无
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
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
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五、考虑到
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在债券的存续期内,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国
家法规政策和行业发展前景等因素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可能导
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支付本息,从而对债券持有人



的利益造成
不利的影响。

六、根据《公司债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
得参与发行认购。

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
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七、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
本期
债券符合进
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执行。

八、本期
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
本期
债券存续期内,若因不可控制的因素如
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发行人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
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
能会影响
本期
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债券持有人亦无法通过保证人或担保物受偿
本期
债券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九、截至
2018-2020年末

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0.61、
0.65和
0.68;速动
比率分别为
0.56、
0.60和
0.63,虽有所上升但仍处于较低水平。发行人属于资本
密集型的电力行业,电厂建设具有投资大以及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公司在建项目、
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同时近年来年发电量、上网电量逐年增长,为
补充营运资金增长需求,短期融资不断增加,且电煤采购及在建
项目的增加使应
付账款始终保持较大规模,因此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若公司流动、速
动比率继续维持在较低水平,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流动性风险。

十、发行人所处的电力行业,与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有较强的相关性。近年
来全球和国内宏观经济波动明显,国内经济环境主要面临着制造业产能过剩,房
地产泡沫化、消费需求增长动力偏弱、出口竞争力下降以及地方政府债务负担加
重等风险。受此影响,电力等能源需求增速放缓,发行人未来的生产经营和盈利
能力可能受到经济周期性波动影响。

十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大部分来自电力销售,业务结构比较单一

且公
司控股的全部发电机组均为火力发电机组,电源结构单一。虽然单一的业务有利
于发行人专业化经营,但随着电力行业竞争加剧,若出现对火力发电整体不利的
影响因素,则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十二、发行人需求终端区域较为集中,河北地区电力消纳波动可能对公司盈
利水平产生影响。发行人电力终端上网均分布在河北地区,集中度高,若河北地
区用电需求下降,将对公司收入及利润规模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利润总额分别为
88,222.28万元、
113,735.66
万元、
150,224.18万元和
-97,740.5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66,164.40万元、
89,504.34
万元、
120,694.19万元和
-98,336.16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3,184.18万元、
63,955.63万元、
92,485.27万元和
-73,998.76万元

2021年
1-9
月由于煤炭价格上涨导致利润下降,最近一期净利润为负。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发
电业务,主要原材料为煤炭,煤炭价格波动可能对发行人利润水平造成一定影响。

十四、最近三年,发行人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
17,916.26万元、
21,499.52万
元和
30,457.65万元,平均分红比例为
35.00%,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号
——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现金分红的相关
规定,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
展,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根据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无
重大不利影响


十五、遵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
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
本期
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
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
本期
债券持有人(包括未
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
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
本期
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
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
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
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十六、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平安证券担任
本期
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
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
本期
债券视
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十七、本期
债券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评定发行人的主
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定
本期
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
债券的存续期内,
联合资信
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
本期
债券信用进行跟踪评级。在存续期内,

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经营状况不稳定,
资信评级机构可能调低公司的资信等级,
本期
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将会受到一定程
度的不利影响。

十八、因发行人本期债券涉及跨年度及分期更名,本期债券更名为“河北建
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已更名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影响相关申请
文件的有效性,其他申请文件继续有效。本期债券的名称修改亦不影响发行人、
受托管
理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已签署的相关协议的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文件。




目 录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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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大事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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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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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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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一节
发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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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一、
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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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
二、
认购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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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6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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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8
一、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
................................
...................
18
二、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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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
三、
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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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
四、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
...
19
五、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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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
六、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
20
七、
发行人关于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
................................
...............
20
八、
本期发行公司债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
...................
20
九、
前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
21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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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3
一、
发行人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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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3
二、
发行人历史沿革情况
................................
................................
...........................
24
三、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26
四、
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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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
五、
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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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
六、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
...
36
七、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
37
八、
发行人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情况
................................
................................
.......
50
九、
发行人所处行业情况
................................
................................
...........................
61
十、
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情况
................................
................................
...................
74
十一、
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
................................
...................
87
十二、
发行人独立性
................................
................................
................................
...
87
十三、
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
...................
88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
................................
................................
.................
90
一、
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情况
................................
................................
...............
90
二、
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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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4
三、
发行人财务报表
................................
................................
................................
...
98
四、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
108
五、
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
................................
.........................
140
六、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
................................
.....................
141
七、
发行人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
.....
174
第五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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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76

一、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
.
176
二、
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
.................
176
三、
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及使用情况
................................
.................
179
四、
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
180
五、
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情况及偿还情况
................................
.............
18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
................................
.........................
182
一、备查文件明细
................................
................................
................................
.......
182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
................................
................................
...................
182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
司、建投能源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建投集

、河北建投集团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
东,原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


实际控制人/河北省
国资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拟发行总额不超过
25亿元(含
25亿元)
的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



债券





发行人本

拟发行总额不超过
10亿元(含
10亿元)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本期发行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
债券而制作的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
债券而制作的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
管理人、债券受托管
理人、受托管理人、
平安证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兴业
证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

会计师、发行人会计
师、审计机构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监管银行



本期
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债券持有人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

债券的投资者

《公司章程》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西电公司





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

公司


西二公司





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
公司


国泰公司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沙河公司





河北建投沙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



任丘公司





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



宣化热电





河北建投宣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



邢台热电





建投邢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承德热电





建投承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恒兴公司





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遵化热电





建投遵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热力公司





建投河北热力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定州热力





建投能源定州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
司热力公司的子公司


清洁
供热





建投热力河北清洁供热有限公司,系系公司全资子
公司热力公司的子公司


建能燃料公司





河北建投建能电力燃料物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
子公司


秦热
公司





秦皇岛
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建投国融





河北建投国融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系
公司控股
子公



建投
科林





河北
建投科林
智慧能源有限
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
子公司


售电公司





河北建投电力
科技服务
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



宣化建投供热





张家口宣化建投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
公司宣化热电的子公司


任华供热





河北任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任
丘公司的子公司


衡丰公司





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邯峰公司





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沧东发电





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三河发电





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王滩发电





河北大唐国际王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参股
公司


龙山发电







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承德热电







承德热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龙新热力





承德龙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建投海上风电





河北建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河北核电公司





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山西裕光煤电





山西国际能源裕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参股
公司


河北银行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财务公司





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汇海公司





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海外基础设施投资公






中国海外基础设施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
公司


兴泰公司





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控股股东建投集团
的子公司,由本公司托管


装机容量



发电设备的额定功率之和

控制运营装机容量



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所拥有发电设备的额定
功率之和

权益运营装机容量



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所拥有发电设备的额定
功率及参股公司所拥有发电设备的额定功率乘以发
行人股权比例之和

平均利用小时



发电厂发电设备利用程度的指标。它是一定时期内平
均发电设备容量在满负荷运行条件下的运行小时数

上网电量



指电厂扣除自身用电后实际进入电网的电量,上网电
量=发电量-厂用电量

MW



兆瓦

中电联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
一期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9月

报告期各期末、最近
三年及一期末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
月31日及2021年9月末

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
假日)

交易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
区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



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第一节 发行条款

一、本期
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注册情况及注册规模


2020年
8月
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期限为不超过
5年期,并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
部事宜。



2020年
9月
7日,公司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
民币
25亿元,期限为不超过
5年期,并同意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



2020年
11月
9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于
2020年
12月
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20]3280号文注册,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不超过
25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
本期
债券基本条款


1、发行主体: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3、发行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
10亿元)。

4、票面金额:
本期
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

5、发行价格:
本期
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
本期
债券的期限为
5年
,附第
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



末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
20个交易日,在
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
的本期债券的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
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申报: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
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上
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
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
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1、发行首日:
2021年
12月
14日


12、起息日:
2021年
12月
15日


13、计息期限:
本期
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21年
12月
15日

2026年
12月
14日


若投资者第
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根据回售登记情况,回
售部分债券的
计息期限自
2021年
12月
15日

2024年
12月
14日


14、利息登记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
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
本期
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
本期
债券获
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
付)。

15、付息日期:
本期
债券付息日期为
2022年至
2026年每年的
12月
15日


若投资者第
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根据回售登记情况,回售部分债
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2年至
2024年每年的
12月
15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




16、兑付登记日:
本期
债券的兑付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兑付
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
本期
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
本期
债券获得最后
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7、本金支付日:
本期
债券本金支付日为
2026年
12月
15日
,若投资者在

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根据回售登记情况,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
支付日为
2024年
12月
15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兑付
款项不另计利息)。

18、支付方式:
本期
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
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9、支付金额:
本期
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
利息登记日
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
本期
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本金
支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本金支付日收市时持有的
本期
债券最
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20、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
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具体的债券
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21、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
本期
债券无担保、无其他增信措施。

2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将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
进行专门管理。

2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评定,


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24、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联席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期
债券面向符合
《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股
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采取簿记建档发行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
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进行。




27、配售规则: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
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
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
下原则:
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
,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
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
本期
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
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
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
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
本期
债券的
最终配售结果。

28、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期
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29、承销方式:
本期
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30、上市安排:
本期
债券发
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深交所提出关于
本期
债券
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1、拟上市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32、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
本期
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本期
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33、质押式回购: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级,
本期
债券的信用等
级为
AAA级,
本期
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
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34、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承销费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35、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
本期
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
本期
债券的投资者(包括
本期
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
本期
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
本期
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



束;


(二)
本期
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
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
变更;


(三)
本期
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
本期
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并由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投资者认购
本期
债券视作同意平安证券作为
本期
债券的债券受托管
理人,并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
定。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的
募集资金
规模


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
监会注册,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25亿元(含
25亿元),分期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亿元(含
10亿元)。



二、本期
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
10亿元)。根据发行人的
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
公司有息债务




本期
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拟偿还有息债务
明细如下



单位:
万元


序号


单位


贷款行


到期日


利率


金额


拟使用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


1


秦热公司


交通银行


2022-9-13

3.50%

4,900.00

4,900.00

2


宣化热电


中行


2022-1-17

3.10%

5,000.00

3,310.00

3


宣化热电


中行


2022-4-30

3.10%

5,000.00

5,000.00

4


宣化热电


建行


2022-9-16

3.50%

5,000.00

5,000.00

5


遵化热电


建行


2024-11-15

4.05%

5,000.00

5,000.00

6


遵化热电


建行


2024-11-23

4.05%

5,000.00

5,000.00

7


建投能源本部


国开行


2022-3-28

4.04%

29,000.00

29,000.00

8


建投能源本部


建行


2024-11-23

3.80%

20,000.00

20,000.00

9


建投能源本部


兴业银行


2023-11-24

3.90%

3,990.00

3,990.00

10


邢台热电


国网雄安
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


2022-4-28

3.99%

5,000.00

5,000.00

11


邢台热电


中行


2022-4-28

3.99%

10,000.00

10,000.00

12


任丘公司


农行任丘
支行


2022-12-15

4.30%

2,000.00

2,000.00

13


任丘公司


农行任丘
支行


2022-1-17

4.30%

800.00

800.00




序号


单位


贷款行


到期日


利率


金额


拟使用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


14


承德热电


建行承德
分行营业



2022-5-1

3.60%

1,000.00

1,000.00




合计








101,690.00

100,000.00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
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本期债券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不得调整用于偿
还债务的具体金额,或者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其他用途。



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发行前在账户及资金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专门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
收、存储及划转,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
使用专户中的资金包括本次债券募集款项及其存入该专项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

发行人将按照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中的资金,专
款专用。



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也将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对专项账户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管理办法》、
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进行重
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其专项偿债账户信息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出
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六、本期
债券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
债券的发行对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同时,通过
本期
债券的发行,公司可以充分利用我国日益完善的资本市场,改善
融资体系,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债务结构,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为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资金链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而宏观、金融调控政
策的变化会增加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成本。公司充分利用我国
日益完善的资本市场,通过不断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对单一融资品种的依赖度,
从而有效防范资金链风险,降低系统性风险对公司的影响。



(二)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截至
2021年
9月
末,发行人有息债务共计
1,790,270.75万元。其中,将于
1
年内到期的金额为
602,844.94万元,占比达
33.67%。虽然发行人与借款银行保
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继续获得银行借款
,但是短期借款占比较高的债务结
构仍然存在一定时期内集中偿付的压力。

本期
债券的发行将有效改善公司的债务
结构,降低短期债务风险,增强财务的稳健性。



七、发行人关于
本期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本期
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
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
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公益性项目,不转借他人使用,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
产性支出,不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不用于购置土地,并将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
资金监督机制和隔离措施。



八、本期
发行公司债后公司资产
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
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
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产生变动:



(一)相关财务数据模拟基准日为
2021年
9月
30日;


(二)假设
本期
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000.00万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
中所产生费用;


(三)假设
本期
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全部计入发行人
2020年
12月
31日的资
产负债表;


(四)
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100,000.0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五)假设
本期
债券于
2021年
9月
30日完成发行。



基于上述假设,
本期
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影响如下表所示:


模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债券发行前


债券发行后


模拟变动额


流动资产


666,745.84


666,745.84


-


非流动资产


3,001,606.87


3,001,606.87


-


资产总计


3,668,352.71


3,668,352.71


-


流动负债


986,231.65


886,231.65


-100,000.00


非流动负债


1,291,248.18


1,391,248.18


100,000.00


负债总计


2,277,479.83


2,277,479.83


-


资产负债率


62.08%


62.08%


-


流动比率


0.68


0.75


0.07




九、前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1建能债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
8月
29日,发行人发行了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
公司债券,发行总额
4.5亿元,募集资金用途为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
情况,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款项中,
2.5亿元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公司债务
结构,剩余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已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
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与
11建能债的募集说明书相
关承诺一致。






“21建能
0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
6月
16日,发行人发行了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总额
15亿元,募集资金用
途为
10亿元
用于偿还
有息债务
,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已将
124,175.28万元
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剩余
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与

21建能
01”

的募集说
明书相关承诺一致。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双海

成立日期:1994年1月18日

注册资本:1,791,626,376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236018805C

住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17层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孙原

电话:0311-85518633

传真:0311-85518601

邮政编码:050000

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经营管理以电力生产为主的能源项目;自有房屋租
赁;(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住宿、中西餐、食品、烟(零售)、酒(零
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钢材、服装、针织品、文化用品的批
发、零售;美容、美发、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冷、热饮的批发、零售;仓储、
清洁洗涤服务;摄影、复印;歌舞。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管
理咨询;酒店用品、保健食品(凭许可证经营)的销售;会议服务;食品加工(仅
限分支机构);食品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子产品、化妆品、一般
劳保用品的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企业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情况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石家庄国际大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是经河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冀体改委股字[1993]第59号”文件批
准,由原石家庄国际酒店公司(现石家庄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大集
团”)等联合发起成立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4,528.6万股。

公司于1996年以冀证[1996]19号文获得1,500万A股发行额度并以证监发字
[1996]57号文批准发行股票成功,同年6月6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发行后总股
本为5,915.6万股。


1997年1月10日,经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告,向全
体股东以10:8的比例转增股本4,732.48万股;1997年4月27日,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以1996年年末股本总额为基数,按10:2.8的比例分配红股,共送股
2,981.46万股,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52号文批准实施配
股,共配售1,743.80万股,配售价格5.80元/股,配股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153,733,407元。


2001年4月25日,国大集团与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现改制并更名为“河
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
43,784,437股转让给河北建投集团。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河北建投集团共计持
有公司股份43,784,437股,占总股本的28.48%,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01年
至2003年河北建投集团经批准陆续受让河北开元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和河
北省纺织品(集团)公司所持有公司30,456,792股股份,收购后占公司总股本的
48.30%。


2003年11月,公司收购了河北建投集团拥有的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
司60%的股权,主营业务转型为发电。


2004年6月,公司更名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经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于2005年5月以2004年末总股本
153,733,4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5股红股并用资本公积金转增3.5
股,共增加公司股本76,866,703股,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30,600,110元。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行字[2007]39号文批准,公司于2007年3月7日以
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股票600,000,000股,增发价为3.76元/股,公司注册资本增
至830,600,110元。新发行股份中,河北建投集团认购333,000,000股。增发后,
河北建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56,551,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7%,为公司第
一大股东。


经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08年10月22日实施了
2008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830,600,1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送红股1股,送红股后总股本增至913,660,121股,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913,660,121.00元。送股后第一大股东河北建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02,206,683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4.97%。


2008年10月31日,河北建投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
股份38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此次增持后,河北建投集团持有公司
股份增至502,590,2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1%。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北建设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224号)核准,公司以3.92元/股的发行价格向控股股东河北建投集团发行
701,495,667股股份,河北建投集团以其持有的河北建投宣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和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5%股权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公司本次向河北建投集团发行的701,495,667股股
份于2014年4月23日上市。公司于2014年7月1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176,470,588
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76,470,588.00元。此次增发后,公
司累计股本1,791,626,376.00股,河北建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04,085,95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67.21%。


河北建投集团于2016年5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1,8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增持计划实施后,河北
建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增至1,205,905,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31%。


河北建投集团于2017年5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减持后,河北


建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75,905,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63%。


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换领了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
91130100236018805C号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法
定代表人:王双海;注册资本:1,791,626,376.00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河北建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75,905,95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65.63%,为公司控股股东。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河北省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报告期
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实
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四、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股、
%


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7,590.60

65.63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
402.83


1.3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
,0
96.79


0.61


全国社保基金
1105
组合


960.63


0.54


易方达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63.35


0.43


华夏经典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95.58


0.39


华安安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26.71


0.35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002
组合


553.74


0.31


工银瑞信灵动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56.28


0.25


苏颜翔


408.00


0.23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


1、截至
2021年
9月
末,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共
30家,
基本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直接

间接

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102,717.60


60


-


电力、热力生
产与销售


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88,000.00


51


-


电力、热力生
产与销售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40,000.00


51


-


电力、热力生
产及销售


河北建投沙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80,116.00


89.79


-


电力生产与销



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43,354.00


81.65


-


电力、热力生
产与销售


河北建投宣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50,500.00


100


-


电力、热力生
产与销售


建投承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65,600.00


94


-


电力、热力生
产与销售


建投邢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
子公司


57,600.00


100


-


电力、热力生
产与销售


河北建投建能电力燃料物资有限公司


全资
子公司


10,000.00


100


-


批发零售及服



建投遵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79,900.00


51


-


电力、热力生
产与销售


建投河北热力有限公司


全资
子公司


35,000.00


100


-


电力、热力生
产与销售


河北建投电力
科技服务
有限公司


全资
子公司


20,000.00


100


-


电力供应销售


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47,500.00


60


-


电力、热力生
产与销售


河北建投科林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3,000.00


60





电力、热力生
产与销售


河北建投国融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7,000.00


51





综合能源服务


冀建投寿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80,000.00


51





火力发电及供



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58,000.00


40





火力发电及供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直接

间接




建投能源定州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间接全资子
公司


5,000.00


-


100


热力生产和供



河北任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的子公司


8,377.00


-


74.32


集中供热


张家口宣化建投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的子公司


3,777.70


-


90


集中供热


建投煦城遵化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的子公司


15,000.00


-


95


热力、热水生
产和销售


建投煦城遵化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间接全资子
公司


1,650.00


-


100


中水管线建
设、中水供
应、水再生利



建投热力河北清洁供热有限公司


间接全资子
公司


5,5000.00


-


100


热力生产和供



石家庄联丰工贸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的子公司


500.00


-


70


煤炭购销


河北神源实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的子公司


2,000.00


-


55


建材、煤炭销



河北建投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的子公司


600.00


-


51


煤炭批发


石家庄华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的子公司


6,789.08


-


73.68


零售、维修、
运输等服务


秦皇岛顺辉科技有限公司


间接全资子
公司


2,000.00





100


粉煤灰的技术
开发
,销售


河北建投融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间接全资子
公司


1,000.00





100


资产管理及技
术推广服务


河北冀研能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



间接全资子
公司


3,000.00





100


新能源技术研
发销售




2、发行人主要一级子公司经营情况

(1)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西电公司
成立于1998年6月16日,注册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注
册资本102,717.60万元,其中发行人出资占比60%,法定代表人为王双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发电;煤粉灰综合利用;热力生(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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