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质量 : 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7]13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 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13号)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自2021年12月9日起,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 持有的“长江电力(600900)” 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 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 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 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 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 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 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 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 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