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兴泰回报沪港深混合 : 泰康兴泰回报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1年12月10日 10:06:09 中财网
原标题:泰康兴泰回报沪港深混合 : 泰康兴泰回报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泰康兴泰回报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12月9日

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泰康兴泰回报沪港深混合


基金代码

004340


基金管理人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


2017
-
06
-
15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蒋利娟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2017
-
06
-
15


证券从业日期


2008
-
07
-
07


桂跃强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2017
-
06
-
15


证券从业日期


2007
-
09
-
13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合理配置大类资产和精选投
资标的,力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
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内
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资产(包
括国债、央行票据
、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
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中期票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
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30%
(其
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30%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股票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3
0%
)。



主要投资策略

1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在大类资产配置上的投资研究





优势,综合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手段,全面评估证券市场当期的投资环境,并对
可以预见的未来时期内各大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状况进行分析与预测。在此基础上,制
定本基金在权益类资产与固定收益类资产上的战略配置比例,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
调整。



2
、股票投资策略(
A
股及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
提下,本基金将适度参与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本基金在股票基本面研究的基础上,将
影响上市公司基本面和股价的增长类
因素、估值类因素、盈利类
因素、财务因素等进
行综合分析,精选具有持续竞争优势和增长潜力、估值合理的国内
A
股及港股通标的
股票,以此构建股票组合。



3
、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通过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力争获取平稳收益,
债券投资策略具体包括久期管理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信
用策略、个券精选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投资策略等。



4
、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策略:本基金以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谨慎适当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
工具的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2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75%*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5%*
金融机构人民
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
市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
75,336,520.00
元,占期末资产净值
比例为
3.31%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
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成立于
2017

06

15
日,
2017
年度
相关数据的计算期间为
2017

06

15
日至
2017

12

31
日。

图示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0

12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持有期限(
N



收费方式
/
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5,000,000


1.00%


非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

/



非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0.30%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
000

/



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N<7



1.50%


-


7

≤N<30



0.75%


-


30

≤N<180



0.50%


-


180

≤N<730



0.10%


-


N≥730



0.0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其他费用


具体参见《招募说明书》

基金费用与税收


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即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
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使本基金资产面临潜在的风险,本基金的市场风险来源于基金股票资产与
债券资产市场价格的波动。信用风险即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
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信用风险也包括证券交易对手因违约而产生的证券交割风险。流
动性风险即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
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流动性风险(包括但
不限于特定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风险、巨额赎回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带来的风险
等)。



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存在不投资港股的可能性;如选择投资港
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
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股价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
政策
风险、退市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还面临特有的投资风险,包括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参与股票申购、投资存托凭证等带来的风险。



此外,本基金可能还面临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tkfunds.com.cn
,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为
4001895522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
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
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销售机构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
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销售机构的适当性匹
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
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
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