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治低碳经济混合 : 天治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时间:2021年12月10日 10:36:30 中财网

原标题:天治低碳经济混合 : 天治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天治
低碳经济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2015

12

10
日证监许可【
2015

2898
号文变更注册,并依据
2016

4

18
日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基金费
用、收益分配
方式、估值方法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并更名为“天治低碳经济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6

4

18
日起,《天治低碳经济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天治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
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
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中国
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
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
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
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
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
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将会面临信用风险及
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是由目前国内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所导致的发行人违
约、不按时偿付本金或利息的风险;流动性风险主要是由债券非公开发行和转让
所导致的无法按照合理的价格及时变现的风险。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特殊
性,本基金的总体风险将有所提高。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
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
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
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
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
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
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
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
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
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
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特别说明外,本次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

11

1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
2021

9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绪言
................................
................................
................................
..................
1
二、释义
................................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
.......
6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5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0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
................................
..............................
44
七、基金的存续
................................
................................
................................
......
4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46
九、基金的投资
................................
................................
................................
......
55
十、基金的业绩
................................
................................
................................
......
66
十一
、基金的财产
................................
................................
................................
..
67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
................................
..............................
68
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
................................
................................
..........................
73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75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77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78
十七、风险揭示
................................
................................
................................
......
84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89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91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06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24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26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28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
129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
(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其他有关规定及《天治低碳经济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天治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由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
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
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
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
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天治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由天
治品质
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2
、基金管理人:指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天治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天治低碳经济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天治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天治低碳
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
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
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
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
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
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
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
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
他组织


1
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
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
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
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3
、销售机构:指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4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
5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或接受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6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



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
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
况的账户


2
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天治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日,原《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终止


2
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
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
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存续期:指《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至《天治低
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
、基金转型:指对包括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目标、投资
范围、投资策略、基金费用、收益分配方式、估值方法、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天
治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一系列事项的统称


3
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3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
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



3
4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
5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6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7
、《业务规则》:指《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
共同遵守


3
8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
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
9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
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
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
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
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2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
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
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3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4
、元:指人民币元


4
5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
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
6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
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
7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
负债后的价值


4
8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
9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0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全国性
报刊
及指定
互联
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
媒介


51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
2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
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3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
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
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
平对待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振路
29
8

4
号楼
231



3
、成立日期:
2003

5

27



4
、法定代表人:单宇


5
、办公地址:上海市复兴西路
159



6
、电话:
021
-
60371155


7
、联系人:赵正中


8
、注册资本:
1.6
亿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9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1.25%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6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8.7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层成员


单宇先生:董事长,硕士学历,曾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
吉林省宝路达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天治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监事长,东北证券副总裁、副总裁兼合规总监,东方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东北证券党委副书记,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副董事长,现任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克磊先生:董事,硕士学历,曾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湘财合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T
部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营
销策划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业务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兼新闻发言人,现任天
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纪军先生:董事
,硕士学历,曾任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营部业务
员、研发部经理、深圳子公司总经理,吉林省亚东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子公
司董事长、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吉林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吉林森工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李巍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工程师职称。

1996
年起加入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历任项目经理、信托业务部副总经理、北京信托一部总经理,现任吉林省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市场总监兼北京信托一部总经理
、天治北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武雷先生:独立董事,学士,曾任北京市政府对外服务办公室

务员
、北京市
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现任君合律师事务
所上海分所合伙人。



王万军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
会股份制工作处,中国证监会吉林证监局,历任吉林证监局上市发行处副处长、机
构监管处处长、上市公司监管处处长,现任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总监,
并获聘担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周鹏女士:独立董事,法学硕士,曾先后于中国环球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
务所、盛德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宽信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和资深律师,
2012
年担
任中国华安投资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16
年担任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风险
总监兼法律顾问,现为上海耀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为英国特许会计师公会准会
员。



侯丹宇女士: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学士,
经济师职称。

历任吉林省信托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营业部经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洪山路
证券营业
部总经理、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员、副总经理
,现任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
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公司工会主席。



牛葵女士:监事,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

先后
在吉林省信托有限公司星火
项目部、证券部、计划财务部、投行
部、信托资产管理部工作,

任吉林省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监察审计部总经理
,现已退休




米巍先生:监事,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2008
年起加入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先后在吉林新合木业、金桥地板集团及吉林森工集团总部工作,现任中
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



赵正中先生:职工监事,本科学历,
1998
年起就职于中国纺织大学,
2000
年起
就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加入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信息技术部
副总监、监察稽核部副总监,现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张健先生,职工监事,硕士研
究生。

2003
年起加入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
担任综合管理部行政主管、副总监、总监,现任综合管理部总监、公司工会委员。




刘伟先生:督察长,学士,历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星火项目处项目负责人、
自营基金业务部副经理、上海全路达创业投资公司董事长,现任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督察长。



闫译文女士: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职称。

1996
年至
2009
年在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先后担任团总支书记、自营业务部副经理、
经理、证券部经理、市场研发部经理,
2009

6
月起加入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
任公
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
席信息官。



2


任基金经理


许家涵先生:经济学、文学双学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经验
1
6
年。

2005

7
月至
2007

9
月就职于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任自营资金部职员,
2007

9
月至今就职于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员、交易部总监助理、交易部副
总监、交易部总监,现任
公司投资总监兼
权益投资部总监,
2019

2

28
日起任本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6

2
日起任天治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
基金经理,
2019

7

2
3
日起任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2005

1

12
日至
2007

4

12
日,刘红兵先生任基
金经理;
2005

3

11
日至
2005

8

28
日,袁柏南先生与刘红兵先生共同管理
本基金;
2005

8

29
日至
2010

5

28
日谢京先生任基金经理;
2011

10

21
日起至
2014

1

29
日吴战峰先生任基金经理。

2010

5

28
日至
2015

6

12
日秦海燕女士任基金经理。

2014

1

29
日至
2015

6

12
日陈勇先生任基
金经理。

2015

6

12
日起至
2019

3

6
日曾海先生任基金经理。



3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克磊先生,投资总监兼权益投资部总监许家涵先
生,研究总监尹维国先生,投资副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监王洋女士,量化投资部总监
TIAN HUAN
先生。



4
、上述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
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
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
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
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
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
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
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
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
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
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1
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
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
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
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
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
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
行为;


24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5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6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
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
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
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
门业务规章。其中内控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对各项基本
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控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内控环境、内控措施
等内容。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
制度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技术保障制度、人力资源和业绩考核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和灾难恢复制度。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岗位设置、工作要求、业务流程等的具体说明。



1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
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科学、合理、有效,公司全体职员必须竭力维
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任何职员不得拥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应当在精简高效
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
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监察稽核
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协助和配合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管理工
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4
)相互制约原则。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
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财产、固有财产和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基金
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




6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
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7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
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对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8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在以上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定量的风险控制指标
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及职能


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
成部分:



1
)董事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
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其主要职
能是:检查公司经理层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监督、控制公司
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经营决策程序、内控体系等方面的合规合法性,发现问题及
时向董事会汇报;研究拟订公司的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报董事会批准;组织制订公
司风险控制制度;检查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完善性;检查评估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执
行情况;检查公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完善和执行;负责组织对公司存在的重
大风险隐患或出现的重大风险事故进行内部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告董事
会,由董事会决议做出处理。




2
)督察长:督察长负责公司的督察稽核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的各项
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




3
)内部控制委员会:内部控制委员会是公司内部协助经营管理层进行风险控
制与风险管理的非常设机构,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层面的风险监控。




4
)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在内部控
制组织体系中负责基金投资决策层面的风险管理。




5
)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全面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向公司管
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
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或建议。




6
)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和员工重要的责任。各部门的主
管在权限范围内,对其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各个员工根据国家法律
法规、公司规章制度、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本人的岗位职责进行自律。



3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1
)风险控制制度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具体包括法规遵循政策、员工行
为准则、岗位分离制度、业务隔离制度、标准化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权限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公司根据自身
经营特点设立顺序
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四层监控防线:即一线岗位自控与互控为基础的第一层
监控防线;部门内各子部门、部门和部门之间的自控和互控为基础的第二层防线;内
部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层监控防线;以
内部控制委员会为主体的第四层防线,实施对公司各类业务和风险的总体控制。




2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的职责是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和适当的方法对监察
稽核对象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3
)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制定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包括:基本管理制度、部门管
理制度以及业务手册三个层次。①本公司制定的基金投资基本管理制度用以规范基金
投资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包括投资管理的基本原则、决策程序、组织架构,以及投
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投资、研究、交易、投资表现评估、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等
工作的基本规范、程序和职责等。②投资管理相关部门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量
化投资部、交易部和研究发展部等分别制定了部门管理制度,用以规范每个部门的岗
位、职责、业务和人员等。③编制投资管理业务手册,包括《投资
手册》、《交易手册》、
《研究手册》等,作为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门管理制度的重要补充,用以保证投资管理
相关工作规范、有序、优质、高效地进行。




4
)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通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政策和制度,做好公司各项经营管
理活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并做好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财产的会计核算工作,
以如实反映和记录基金财产运作的情况。



公司确保基金财产与公司固有财产完全分开,分别设立账户进行管理,独立核
算,公司股东和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主张权利,公司会计核算与基金会计核算在业
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进行严格
区分。公司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设立账
户,分账管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5
)技术系统控制制度


为担保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公司对硬件设备的安全运行、数据传输与网
络安全管理、软硬件的维护、数据的备份、信息技术人员操作管理、危机处理等方面
都制定了完善的制度。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
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
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成立日期:
1996

2

7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4

101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43,782,418,502
元人民币


电话:
010
-
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成立于
1996
年,是中国第一家主要由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的全国性
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严格按
照中国《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设立的一家现代金
融企业。



2000

12

19
日,中国民生银行
A
股股票(代码:
600016
)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上市。

2005

10

26
日,中国民生银行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实
施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

2009

11

26
日,中国民生银行
H
股股票(代码:
01988

在香港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市以来,中国民生银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大力推进
改革转型,持续创新商业模式和产品服务,致力于成为一家“让人信赖、受人尊敬”

的上市公司。



2

主要人员情况


崔岩女士,中国民生银行
资产托管部负责人,博士研究生,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从事过全球托管业务、托管业务运作、银行信息管理等工作,具
有多年金融从业经历,具备扎实的总部管理经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
营销专家。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4

7

9
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更好地
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
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
的原则,高起点地
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
78
人,平均年龄
39
岁,
100%
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7%
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实”的经营
理念,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台,为境
内外客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于
2018

2

6
日发布了“爱托管”品牌,近百余家资管机构及合作客户的代表受邀参
加了启动仪式。资产托管部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为客
户提供全面的综合金
融服务。对内大力整合行内资源,对外广泛搭建客户服务平台,向各类托管客户提供
专业化、增值化的托管综合金融服务,得到各界的充分认可,也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
品牌形象,成为市场上一家有特色的托管银行。自
2010
年至今,中国民生银行荣获
《金融理财》杂志颁发的“最具潜力托管银行”、“最佳创新托管银行”、“金牌创新力
托管银行”奖和“年度金牌托管银行”奖,荣获《
21
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金
融服务托管银行”奖,尤其继
2019
年被《金融时报》评为年度唯一“最佳资产托管
银行”之后,在
2020
年度再次被评为唯一
“最具资产托管创新力银行”。



截至
2021

9

30
日,中国民生银行托管建信稳定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307
只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规模
10688.82
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1)
建立完整、严密、高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
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障资产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财产的安全完
整。



(2)
大力培育合规文化,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严格控制合规风险,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3)
以相互制衡健全有效的风控组织结构为保障,以完善健全的制度为基础,以



落实到位的过程控制为着眼点,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建立全面、系统、动
态、主动、有利于差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
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总行高级管理层负责部署全行的风险管理工作。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行高级
管理层下设的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对高级管理层负责,支持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

资产
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在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开展。



总行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把控资产托管业务运行中的风险,具体职责与分工如
下:总行风险管理部作为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机构,是全行风险管理的统筹部门,
对资产托管部的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总行法律合规部负责资产托管业务项下的相
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性文件的审定,对业务开展进行合规检查并督导问题整改落实;
总行审计部对全行托管业务进行内部审计,包括定期内部审计、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
总行办公室与资产托管部共同制定声誉风险应急预案。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
合法合规原则。风险控制应符合和体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策。



(2)
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覆盖托管部的各个业务中心、各个岗位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资产托管业务各环节。



(3)
有效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应全力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4)
预防性原则。必须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控制资产托管业务中风险
发生的源头,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5)
及时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随着
托管部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
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
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6)
独立性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风险与合规管理
中心是资产托管部下设的执行机构,不受其他业务中心和个人干涉。业务操作人员和
检查人员严格分开,以保证风险控制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7)
相互制约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权责明确,相互牵制,通过切实可行的
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风险控制的盲点。



(8)
防火墙原则。托管银行自身财务与托管资产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



作部门与行政、研发
和营销等部门隔离。



4.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1)
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
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
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
风险识别与评估:定期组织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
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
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
念,并签订承诺书。



(6)
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
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
保证业务不中断。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控
等五个方面构建了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
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
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
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
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我们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
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
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2)
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心和业务岗位,每位
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3)
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我们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
横向多中心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中心、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4)
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我们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已经
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员工行为规范、
岗位职责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环节的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外部环境和业务的发展

会不断增加和完善。



(5)
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落实检查是风险控制管理的有力
保证。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风险与合规管理中心,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定期对业务的



运行进行检查。总行审计部不定期对托管业务进行审计。



(6)
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仅从业务方面而
且从风险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较强的自动风险控制功
能。



三、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
象、基金投资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
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
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
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
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
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振路
298

4
号楼
231



法定代表人:
单宇


办公地址:上海市复兴西路
159



电话:
021
-
60374900


传真:
021
-
60374934


联系人:
韩涵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98
-
4800
(免长途通话费用)、
021
-
60374800


网址:
www.chinanature.com.cn


电子直销:天治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E
天网



网址:
https://etrade.chinanature.com.cn/etrading/etrading.jsp


2

代销
机构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
:
高迎欣


电话:
010
-
57092615


传真:
010
-
57092611


联系人:杨成茜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2

中国
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
田国立


电话:
010

66275654


传真:
010
-
66275654


联系人:
王琳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3
)交通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
浦东新区
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
任德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联系人:
高天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
银城路
16
7

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吕家进


电话:
021
-
62677777


联系人:
蔡宣铭


客户服务电话:
95561


网址:
www.cib.com.cn



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
郑杨


电话:
021
-
61618888


传真:
021
-
63604199



系人:倪苏云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
C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法定代表人:
朱鹤新


电话:
010
-
65558888


传真:
010
-
65550827


联系人:郭伟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www.
bank.
ecitic.com



7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
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法定代表人:金煜


电话:
021
-
68475888


传真:
021
-
68476111


联系人:汤征程


客户服务电话:
95594


网址:
http://www.bosc.cn/



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东宁


电话:
010
-
66223584


传真:
010
-
66226045


联系人:王曦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
http://www.bankofbeijing.com.cn



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传真:
010
-
85109219


联系人:
贺倩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www.95599.cn



10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
1817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
1817



法定代表人

陈宇龙


联系人:孟明



话:
0431
-
84992680



真:
0431
-
84992649


客服电话:
4008896666


网址:
www.jlbank.com.cn



1
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电话:
010
-
66568430


传真:
010
-
66568990


联系人:
辛国政


客户服务
电话:
4008888888

95551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
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电话:
021
-
38676666



传真:
021
-
38670666


联系人:钟伟镇


网址:
www.gtja.com


服务热线:
95521 / 4008888666



1
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
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周杰


电话:
021
-
232190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网址:
www.htsec.com



1
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010
-
851
56398


联系人:
许梦园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95587


网址:
www.csc108.com



1
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电话:
021
-
33389888


传真:
021
-
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
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



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
0755
-
82943666


传真:
0755
-
83734343


联系人:黄婵君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4008888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1
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电话:
021
-
50531281


传真
: 021
-
83387254


联系人:庞晓芸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1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电话:
0591
-
38507679


联系人:
乔琳雪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4008888123


网址:
www.xyz
q.com.cn



1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2
号楼
22
-
29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新源广场
2
号楼
22
-
29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
021
-
63325888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
95503


网址:
www.dfzq.com.cn



20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法定代表人:
王作义


电话:
0755
-
83025022


传真:
0755
-
8302562
5


联系人:刘萍


客户服务电话:
95372


网址:
www.jyzq.com.cn



2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新华


电话:
027
-
65799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联系人:
奚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4008888999


网址:
www.95579.com



2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电话
:
0431
-
8
5096517


联系人
:
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
:
95360


网址:
www.nesc.cn



23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
0755
-
23838751


传真:
0755
-
23838999
-
8751


联系人:吴军


客户服务电话:
95358


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24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



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
0351
-
8686659


传真:
0351
-
8686667


联系人:郭熠


客户服务电话:
95573


网址:
www.i618.com.cn



2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A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A



法定代表人:
俞仕新


联系电话:
0551

2272101


联系人:
李蔡


客户服务电话:
95578


网址:
www.gyzq.com.cn



2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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