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 : 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原标题: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 : 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海富通 国策导向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2 1 年 第 3 号)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海富通 国策导向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 2011 年 8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 【 2011 】 1339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11 月 16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海富通 国策导向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 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 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当 投资者 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 或低于 投资者 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 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 投资者 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 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 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 退市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 揭示”章节的具体 内容。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 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 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 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 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 在申购本基金时应认 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 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 1 年 12 月 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20 年 9 月 3 0 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节 绪言 ................................ ......................... 2 第二节 释义 ................................ ......................... 3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 ................... 8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 .................. 17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 ................ 20 第六节 基金的募集 ................................ .................. 51 第七节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52 第八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 53 第九节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 62 第十节 基金的投资 ................................ .................. 63 第十一节 基金的业绩 ................................ ................ 74 第十二节 基金的财产 ................................ ................ 76 第十三节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77 第十四节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82 第十五节 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 .......... 84 第十六节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86 第十七节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87 第十八节 风险揭示 ................................ .................. 95 第十九节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3 第二十节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06 第二十一节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 要 ................................ . 133 第二十二节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47 第二十三节 其他披露事项 ................................ ........... 150 第二十四节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 换 ........................... 152 第二十五节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55 第二十六节 备查文件 ................................ ............... 156 第一节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 海富通 国策导向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海富通 国策导向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 投资者 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 投资者 在作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 投资者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 基金 投资者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 招募说明书 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不晚于 2 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第二节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 同: 指《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 发售公告: 指《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 实施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 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运作办法》: 指2004年6月29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04年7 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 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实施细则》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 2005 年 7 月 27 日 发布并施行的《开放式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 认购、申购与赎回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操作指引》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05 年 7 月 27 日发布并施行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办理开放式基金相关业务操作指引》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 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 记机构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海富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 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 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 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 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 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 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申 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 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 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 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 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 金份额从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 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会员单位 : 指具有开放式基金 销售 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 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 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 员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 人委托,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 的机构; 场内: 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 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 场所; 场外: 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外办理 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 和场所;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 点;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 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 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 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 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投资者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开放日;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 差、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财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 项以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 和; 基金财产净值: 指基金财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财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 所得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财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财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 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 《流动性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 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 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层 法定代表人: 杨仓兵 成立时间: 2003 年 4 月 18 日 电话: 021 - 38650999 联系人: 吴晨莺 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币 股 权结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 法国巴黎资产管理 BE 控股公司 49% 。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仓兵先生 , 董事长。历任安徽省农业科学院计财科副科长,安徽示康药业 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资金部资金科科长、计划资金部总 经理助理、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上海海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 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 2016 年 10 月至 2019 年 4 月兼任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8 年 5 月至 2019 年 3 月兼任海 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2019 年 3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 2019 年 4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志强先生 , 董事,总经理,硕士。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研究 部总经理助理、南方证券研究所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 兼董事会秘书,华宝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经理、投资总监、副总经理,华宝兴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长。 2017 年 6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 2018 年 3 月至 2018 年 7 月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 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8 月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9 年 2 月起兼任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淑琨先生 ,董事,管理学博士。历任南京大学副教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研究所宏观研究部经理、所长助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企业及私人客户 服务部副总主持、企业金融部总经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 经理。 芮政先先生 ,董事,理学学士。历任上海警备区教导大队训练处教员,上海 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 所助理研究员,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专务、 二科副科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开发部劳资科科长、干部科科长、 总经理助理兼干部科科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 2008 年 10 月起担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2014 年 11 月 至 2020 年 3 月 任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2015 年 11 月起兼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纪委委员, 2016 年 11 月起兼任海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7 年 12 月起兼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20 年 3 月起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工会办公室主任。 Vincent Trouillard - Perrot 先生 ,董事,法国籍,硕士学位。 1991 年加入 法国巴黎银行。 1999 年 8 月至 201 1 年 7 月在法巴集团亚太区担任过多项管理职 务,包括法巴私人银行香港及北亚区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法巴资管日本有限公 司首席执行官及法巴资管亚洲有限公司(香港)的亚洲首席执行官兼 APAC 区总 监。 2011 年 4 月至 2017 年 7 月担任 Alfred Berg 资产管理公司(斯德哥尔摩) 集团首席执行官职务。 2017 年 7 月至 2019 年 8 月担任法巴资管(巴黎)关联公 司管理部副总监职务, 2019 年 9 月至今 担任该部门总监职务,负责欧洲、拉美、 中东、非洲地区业务及部分合资公司的监督管理。 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法巴资 产管理(巴黎)董事总经理职务,负责战略性参股及合资公司的监督管理。 Alexandre Werno( 韦历山 ) 先生 ,董事,法国籍,金融硕士学位。 2007 年 9 月至 2013 年 4 月在法国兴业投资银行全球市场部任执行董事、中国业务开发负 责人职务; 2013 年 5 月至 2017 年 11 月先后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高级顾问、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2017 年 11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资产管理亚洲有 限公司亚太区战略合作总监。 张馨先生 ,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金系教授及博士生导 师、副院长兼系主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2011 年 1 月至今退休。 杨文斌 ( Philip YOUNG Wen Binn) 先生 , 独立董事, 管理学硕士( MBA )。 历任美国大陆银行(芝加哥,台北)放贷经理,中华开发金控(台湾)资本市场 经理,国际投资信托(台湾)执行副总经理,美银信托(香港)副总经理,日本 野村资产管理(香港)投资总监,安泰人寿大中华地区投资总监,日本万通人寿 投资总监及常务董事,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总监。 2006 年 7 月 至 2009 年 4 月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太平洋(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2009 年 4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总监。现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英大泰和人寿保险独立董事, 台湾全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奥玮管理咨询资深顾问,香港大学客 席副教授,台湾大学财金系兼任教授。 刘正东先生 ,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历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助 理检察员,上海市虹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8 年 11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上海市 君悦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2018 年 6 月起 至今任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 所首席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 陈静女士 ,独立董事,硕士。历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务部干部,中外运 - 敦豪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华盛顿普华会计师事务所(现普华永道)审计师, 世界银行集团华盛顿总部高级会计官员、高级金融官员,中国证监会规划委高级 顾问委员兼会计部副主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监、董事总经理。 2014 年 5 月起至今任瑞士合众集团中国董事会成员。 2019 年 9 月起任宇信科技 的独立董事。 曹志刚先生 ,监事长,经济学硕士。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 部(稽核部)二级部经理、 稽核部总经理助理,自 2018 年 3 月至今任稽核部副 总经理。 2016 年 11 月起至今任海通吉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海通 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Bruno Weil (魏海诺)先生 ,监事,法国籍,博士。历任巴黎银行东南亚负 责人、亚洲融资项目副经理,法国巴黎银行跨国企业全球业务客户经理、亚洲金 融机构投行业务部负责人、零售部中国代表,南京银行副行长。现任法国巴黎银 行集团(中国)副董事长。 俞涛先生 ,监事,博士, CFA 。先后就职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 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业务发展部总监。 2012 年 11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与创新总监。 2015 年 12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胡正万先生 ,监事,硕士。先后就职于成都机车车辆厂、四川省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 年 4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基金会计、高级注册登记专员、注册登记负责人、基金运营副总监。 2015 年 7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总监。 岳冲先生 ,督察长,硕士。 2001 年 7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职于中国海关; 2011 年 1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职于中 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至 2020 年 7 月历 任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督察长。 2020 年 8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督察长。 何树方先生, 副总经理,博士。历任山东济宁市财政贸易委员会副科长,魁 北克蒙特利尔大学研究助理(兼职),魁北克公共退休金管理投资公司分析师、 基金经理助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1 年 6 月加入海富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14 年 11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魏峻先生 ,副总经理,经济学学士。 1996 年 7 月至 2001 年 8 月就职于交通 银行深圳分行, 2001 年 8 月至 2019 年 11 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同业银行部非银 行金融机构室经理、期货结算部总经理助理、同业客户部总经理助理。 2019 年 11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胡光涛先生 ,副总经理,博士。历任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理事会法规及监管部风险控制处处长、投资部委托投资处处长、投资部(后 更名为证券投资部)副主任、法规及监管部副巡视员。 201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 年 7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 海富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自 2020 年 7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 陶网雄先生 ,首席信息官,硕士。历任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会计科长、上 海中土实业发展公司主管会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 2003 年 4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 年 4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公司财务部负责 人, 2006 年 4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财务总监。 2013 年 4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海富 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8 年 7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 2020 年 5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李志 女士 , 硕士。 历任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助理分析师,汇丰 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 2015 年 12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股票相对收益组合部分析师、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 2017 年 5 月起任海 富通领先成长混合基金经理。 2020 年 9 月起兼任海富通惠增一年定开基金经理。 2021 年 1 月起兼任 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 基金经理。 胡耀文先生 ,硕士。 历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天治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2015 年 6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 天治中国制造 2025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原天治创新先锋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基金经理。 2019 年 5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天治转型升级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1 年 1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起任 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为牟永宁,任职时间为 2011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0 月; 黄春雨,任职时间为 2013 年 7 月至 2014 年 4 月。谢志刚先生,任职时间为 2014 年 4 月至 2015 年 6 月。顾晓飞先生,任职时间为 2014 年 8 月至 2016 年 2 月。 施敏佳先生,任职时间为 2016 年 2 月至 2021 年 1 月。 投资决策 委员会常设委员有: 任志强,总经理;胡光涛,副总经理;杜晓海, 总经理助理兼量化投资部总监;王金祥,研究部总监;陈轶平,固定收益投资总 监兼债券基金部总监;周雪军,总经理助理兼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监 。 投资决策委 员 会主席由总经理担任。讨论内容涉及特定基金的,则该基金经理出席会议。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季度报告、 中期 报告 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 ,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 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用基金资产承销证券; (6) 用基金资产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7) 用基金资产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 用基金资产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9) 以基金资产向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10)以基金资产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 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1)用基金资产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 易活动; (12)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 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 资;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 易;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 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 人谋取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 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 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 ( 2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 岗位,并在相关部门建立防火墙;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和 督察稽核部 ,保 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分别履行风险管理和合规监察职责,并协助和配合督 察长负责对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 3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任何制度的建立 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 4 )有效性原则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所有员工严格 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 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 5 )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应与现代科技的应用相结合,充分 利用电脑网络,建立电脑预警系统,保证监控的及时性; ( 6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 经营战略、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外部环境的改 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 7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备内部控制指标体系,使内部控制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 8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 9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2. 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 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 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 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有机组成。 ( 1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 是公 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 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 2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 合规管理制度 、稽核监察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 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公司基本管 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 3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部门业务规章由公司 相关部门依据公 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职责和业务运作的要求拟 定,其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 讨论通过和总经理批准。 公司致力于将国际资产管理行业成熟的专业经验同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实 际情况相结合,建立既符合国际规范又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3. 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独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层面设立督察长,管理层设立独立于 其他业务部门的 督察稽核部 和风险管理部,通过风险管理制度、 合规管理制度 和 稽核监察制度三个层面构建独立、完整、相互制约、关注成本效益的内部监督体 系,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和反馈,保障 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严格落实。 风险管理制度由董事会下设的 审计 及 风险管理委员会 制定风险管理 的战略 和 政策,由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由风险管理部专职落实和监督, 公司各业务部门制定审慎的作业流程和风险管理措施,全面把握风险点,将风险 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实现对风险的日常管理和过程中管理,防范、化解和控制公 司所面临的、潜在的和已经发生的各种风险。 合规管理制度 由 督察稽核部 具体落实,通过对公司日常业务的各个方面和各 个环节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评估及检查,监督公司及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 监管规定、公司对外承诺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识别、防范和及时杜绝 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各种违规风险,提出并完善公司各项 合规管理制 度 ,以充分维护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稽核监察制度在督察长的领导下严格实施,由 督察稽核部 协助和配合督察长 履行稽核监察职能,通过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资讯管制、投资决策与执行、 基金营销、公司财务与投资管理、基金会计、信息披露、行政管理、电脑系统等 公司所有部门和工作环节,对公司自身经营、资产管理和内部管理制度等的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报告和建议, 从而保护公司客户 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 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 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 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 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 许俊 客服电话: 95566 传真:( 010 ) 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 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 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 RQFII 、 QDII 、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 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 。在国 内,中 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 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968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 金 920 只, QDII 基金 4 8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 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 位居同业前列。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 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 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 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 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 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 SAS70 ”、“ AAF01/06 ” “ ISAE3402 ”和“ SSAE16 ”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 20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 得了基于“ ISAE3402 ”和“ 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 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 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 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 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 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 告。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 陆家嘴 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 陆家嘴 花园石桥路 66 号 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层 法定代表人: 杨仓兵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 40088 - 40099 (免长途话费) 联系人: 段卓君 电话: 021 - 38650 7 9 7 传真: 021 - 3 8650906 2 、 场外 销售 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联系人: 吴颖媛 网址: www.boc.cn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任 德奇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联系人: 高天 网址: www.bankcomm.com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联系人:周志杰 网址: www.spdb.com.cn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联系人:王晓琳 网址: www.citic bank.com (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联系人:王志刚 网址: www.cmbc.com.cn (6)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滨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08003 联系人:刘伟 网址: www.cgbchin a.com.cn (7)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滨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08003 联系人:刘伟 网址: www.cgbchina.com.cn (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联系人: 乌晓丽 网址: www.ccb.co m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588 联系人:陈实 网址: www.icbc.com.cn (1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2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27 联系人: 薛超群 网址: www.czbank.com (11)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客户服务电话: 0519 - 96005 联系人:包静 网址: www.jnbank.com.cn (12)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319 联系人:滕滕 网址: www.jsbchina.cn (1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3 联系人:赵杨 网址: www. bank.pingan.com (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或 400888800 1 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 www.htsec.com (1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贺青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联系人:朱雅葳 网址: www.gtja.com (16)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层 法定代表人:蔡 一兵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 28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317 联系人:郭静 网址: www.cfzq.com (1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 - 17 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 - 19 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6888 联系人:金夏 网址: www.cgws.com (18) 长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办公地址:武 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或 4008888999 联系人:奚博宇 网址: www.95579.com (1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360 联系人:安岩岩 网址: www.nesc.cn (2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办公地址:深圳 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 95517 联系人:陈剑虹 网址: www.essence.com.cn (21)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联系人:王星 网址: www.ewww.com.cn (22)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 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法定代表人:陆建强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 、 501 、 502 、 1103 、 1601 - 1615 、 1701 - 1716 客户服务电话: 95336 或 4008696336 联系人:陶志华 网址: www.ctsec.com (23)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 座 - 大 连期货大厦 38 、 39 层 法定代表人:赵玺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 座 - 大 连期货大厦 38 、 39 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69169 联系人:谢立军 网址: www.daton.com.cn (24)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9 楼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8 联系人:刘熠 网址: www.tebon.com.cn (2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 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358 联系人:单晶 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2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360 联系人:安岩岩 网址: www.nesc.cn (2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 23 层、 25 层 - 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 23 层、 25 层 - 29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503 联系人:胡月茹 网址: www.dfzq.com.cn (2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 号华远华中心 4 、 5 号楼 3701 - 3717 法定代表人:施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 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 A 座 40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联系人:胡创 网址: www.foundersc.com (2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联系人:姚巍 网址: www.ebscn.com (30)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157 号 7 - 8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157 号 7 - 8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547 联系人:刘晨 网址: www.hfzq.com.cn (31)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联系人:梁微 网址: www.gzs.com.cn (32)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 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8118 联系人:黄静 网址: www.guodu.com (33) 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联系人:李颖 网址: www.guosen.co m.cn (3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俞仕新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A 座 客户服务电话: 95578 或 4008888777 联系人:李蔡 网址: www.gyzq.com.cn (35)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0562 联系人:王怀春 网址: www.hysec.com (36)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7 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98 联系人:刘闻川 网址: www.cnhbstock.com (37)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368 联系人:范坤 网址: www.hlzq.com (3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联系人:马艺卿 网址: www.htsc.com.cn (39)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