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混改精选A : 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2号)

时间:2021年12月10日 11:11:16 中财网

原标题:中航混改精选A : 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2号)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1年第
2号)


基金管理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材料-招募说明书(草案)


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7年6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7]978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
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投资品种包含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
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
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
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
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
的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
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
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11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1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
............................................................................................................1
第二部分释义
............................................................................................................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6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14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17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29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32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3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42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51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
..........................................................................................54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55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59
第十四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60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2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63
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
..............................................................................................68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72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74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87
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4
第二十二部分其它应披露的事项
........................................................................106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7
第二十四部分备查文件
........................................................................................108



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第一部分绪言

《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
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
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
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
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
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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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
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年
8月
28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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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销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
受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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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业务规则》:指《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2、基金份额的类别:指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
的类别
53、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4、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
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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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流动性受限资产

56、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8、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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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78、80号
11层
1101内
11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
1号的北京亚洲金融大厦
B座
1001、1007、1008单

邮政编码:100101
法定代表人:杨彦伟
成立日期:2016年
06月
1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249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
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亿元
联系人:蒋莹
电话:010-56716121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股权结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55%、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45%。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股
东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依法
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
3名为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
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经营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

公司成立监事会,由
1名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和
2名职工监事组成。监事会主要负责
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杨彦伟先生,董事长,1975年
3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毕
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历任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郑州嵩山营业部电脑部经理、
总经理助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结算存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结算存管部总经
理、财务部总经理、财务副总监,现担任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工会主
席、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9年
7月起担任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20年
12月
30日起,经选举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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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正华先生,副董事长,1966年
1月生,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
学农业经济学专业。曾先后供职于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2016年
6月至
2020年
12月,担任中航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
12月
30日起,经选举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刘建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1964年
8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
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曾先后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中信银行总行(清算中
心)、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20年
7月
1日加入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兼副董事长。


杜鹃女士,董事,1979年
10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毕业于西安
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曾先后任职于中国电子进出口陕西分公司、华夏银行西安分行、
华夏银行总行、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9月至今,
任职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资本市场总部总经理。2020年
12月
23日起,兼任中航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


许华杰先生,董事,1978年
11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士,毕业于北京工
商大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专业。曾供职于北京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
4月至今,任职于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
兼任北京首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京西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首颐医疗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北京首颐至简投资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北京首颐德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北京创业
公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静态交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侨创兴业房地产经
纪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智投汇文创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首钢产业转型基金有限公司
监事、北京坚石宏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北京首济同心管
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北京坚石天汇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自
2021年
3月
29日起,兼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叶芊先生,董事,1984年
9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英国威
尔士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曾供职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商会、中国贸促会驻香
港澳门代表处、北京京西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2017年
9
月至今,任职于北京首元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董事。现兼任北京京西创业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并购事业群执行委员、董事、北京首新晋元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北京首钢新能源汽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首长宝佳
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专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京冀天成(北
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首新车和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委派代表、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自
2021

3月
29日起,兼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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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立夫先生,独立董事,1972年
10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毕业于
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历任东北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2011年
7月晋升为教
授,现任东北财经大学科研处处长,兼任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高教学会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分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大
连市金融学会监事职务。自
2020年
12月
9日起兼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宝文先生,独立董事,1964年
9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毕业于
中央财经大学国民经济学专业。自
1989年毕业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工作,历任中央财经
大学信息系副主任、科研处处长等职,现担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教授、博
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独立董事、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
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华软金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0

7月
1日起兼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钟宏武先生,独立董事,1977年
4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毕业于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企业管理专业。曾供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2011年
6
月至今,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职务,兼任中国社会责任百人论
坛秘书长。自
2020年
7月
1日起兼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主席

陈娜女士,1981年
2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英国纽卡斯尔
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曾供职于百事食品(中国)、壳牌统一(壳牌集团)、百度、九鼎借贷
宝、第四范式,2019年
12月加入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现担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自
2021

8月起,经选举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3、监事

陈俊洁女士,1991年
9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
学。曾供职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顾问,2019年
3月加入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从
事合规管理工作。自
2020年
7月起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4、职工监事

韩丹女士,1986年
5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双学士,毕业于北京服装学院会计/国际经
济与贸易专业。曾供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7

9月加入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事务部负责人。自
2018年
1月起,经选举担
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


侯臻先生,1983年
11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数字通信硕士学位,毕业于澳大利
亚莫纳什大学数字通信专业。曾供职于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7年
1月加
入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信息技术部总监助理。自
2020年
3月起,经选举担任中
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


5、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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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彦伟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刘建先生,总经理兼副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武国强先生,督察长,1977年
9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毕业于天
津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具有
10年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基金行业自律组织工作经验。曾先
后供职于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北京
雪湖银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雪湖(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2020

7月加入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本基金基金经理

韩浩先生,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1981年
1月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
硕士,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具有
10年以上业内从业经验。曾供职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2017年
12月至今,担任中航混改精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
2月至今,担任中航军民融合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
4月至今,担任中航新起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7、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建先生,主席,(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邓海清先生,副主席,首席投资官,1976年
8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复旦大学
金融学博士、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博士后。曾供职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中
信证券研究部、资管部、九州证券、蚂蚁金服研究院、华尔街见闻研究院、中国财富管理
50人论坛(中关村国研财富管理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兼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不动
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2020年
7月至
12月兼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0

12月
14日起,加入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首席投资官。


韩浩先生,副主席,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简历请参见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华先生,委员,总经理助理,1986年
12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学
位,毕业于暨南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曾供职于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深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兼任北京证券业协会公募基
金专业委员会委员、创新与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投资协会金融资管委员会副秘书长。

2020年
7月加入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


宋鑫先生,委员,不动产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1983年
12月生,中国国籍,中共
党员,法律硕士学位,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曾供职于北京市环球律
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2020年
8月加入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不动产投资部负责人。2021年
6月
至今,担任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茅勇峰先生,委员,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1983年
1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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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学硕士,毕业于南开大学,具有
10年以上投资管理经历。曾供职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担任稽核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岗、金融市场部投资分析岗、金融市场部副经理兼投资经理
岗。2017年
8月至今,任职于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2018年
6月至
今,担任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
8月至今,担任中航瑞景
3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
4月至今,担任中航瑞明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
11月至今,担任中航瑞晨
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
1月至今,担任中航瑞昱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龙川先生,委员,量化投资部负责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基金
经理。1972年
11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统计学专业,获得统计系博
士学位,具有
8年海外投资管理经验,10年以上国内证券、基金行业投资管理经验,曾任
职于美国
Susquehanna
International
Group
(SIG)担任投资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担任首席研究员、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量化投资总监、安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量化投资部总经理。2020年
2月起加入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
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负责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2021年
8月至今,担任中航量化阿尔法六个月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齐求实先生,委员,研究部副总监,1982年
3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工学硕士,
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具有
11年以上投研工作经验,曾供职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担任研究所能源化工组组长、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资深经理,
2020年
5月加入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研究部副总监。


金明先生,委员,研究部研究员,1993年
4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
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2017年
7月加入中航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现任研究部研究员。


8、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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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
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
性与权威性。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
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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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对工作流程的
控制,进而实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5)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关部门,在物理
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
措施。

(6)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
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
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合规
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风险状况进
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监察稽核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公司的
财务报表,评价公司的财务表现,保证公司的财务运作符合法律的要求和运行的会计标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
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基金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
建议。另外,在公司高级管理层下设立了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
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并实行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性、
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
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
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
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3)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
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
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
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项业务操
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
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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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
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监督、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
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
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
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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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A座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成立时间:2007年
3月
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69.79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484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号
联系人:马强
联系电话:010-68857221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
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
业务。

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于
2007年
3月
6日)于
2012年
1月
21日依法整体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
产、负债、机构、业务和人员,依法承担和履行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在有关具
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中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责任。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大型零售商业银
行定位,发挥邮政网络优势,强化内部控制,合规稳健经营,为广大城乡居民及企业提供优
质金融服务,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托管业务部,下设资产托管处、产品管理处、风
险管理处、运营管理处等处室。现有员工
34人,全部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基金从
业资格,具备丰富的托管服务经验。


3.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9年
7月
23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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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委员会联合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我国第
16家托管银行。2012年
7月
19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获得保险资金托管资格。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基础的经营理念,依托专业的托管团队、灵活的托
管业务系统、规范的托管管理制度、健全的内控体系、运作高效的业务处理模式,为广大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全面的托管服务,并获得了合作
伙伴一致好评。


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共
265只。至今,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已形成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行
理财产品、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计划等多种资产类
型的托管产品体系,托管规模达
42999.96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
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
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
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内部风险控制处室,配备专职内
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
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
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
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员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
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严格按
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
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要求其限期纠正,同时报告中国证
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
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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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
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
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或
举证,要求限期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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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名称: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78、80号
11层
1101内
11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
1号的北京亚洲金融大厦
B座
1001、1007、1008单

法定代表人:杨彦伟
联系人:杨娜
电话:010-56716116

(2)网上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定
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
网址:www.avicfund.cn。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客服热线:95580
公司网址:www.psbc.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公司网站:www.95559.com.cn
客服电话:95559
(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号国际金融中心
A栋
41楼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号国际金融中心
A栋
41楼
法定代表人:丛中
公司网站:
www.avics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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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95335/400-88-95535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
7至
18层
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客服电话:4008-888-888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冉云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客服电话:95310
(6)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巍
公司网站:www.cgws.com/cczq
客服电话:95514/400-6666-888
(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楼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公司网站:www.essence.com.cn
客服电话:95517
(8)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号中国人寿中心
11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公司网站:www.cnht.com.cn
客服电话:956088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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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周杰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客服热线:95553/400-888-8001

(10)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号
B座
2101、2104A室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公司网址:www.mszq.com
客服热线:95376
(11)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号高科大厦
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号保利广场
A座
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公司网址:www.tfzq.com
客服热线:95391/400-800-5000
(12)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公司网址:www.kysec.cn
客服热线:95325
(1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号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公司网址:www.gf.com.cn
客服热线:95575
(1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21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公司网址:www.hlzq.com
客服热线:95368
(1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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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号鸿安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客服热线:95587/4008-888-108


(1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公司网址:
www.cindasc.com
客服热线:95321
(17)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对冲基金
中心
4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号能源大厦北塔
23-25层
法定代表人:李强
公司网站:www.csco.com.cn
客服电话:956019

(18)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客服热线:95531/400-8888-588
(1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号世纪商贸广场
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公司网站:www.swhysc.com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20)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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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公司官网:www.swhysc.com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2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客服电话:95525
(22)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号
1#楼
3层、4层、5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22-23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公司官网:www.hfzq.com.cn
客服电话:95547
(2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客服电话:95021/400-1818-188
(2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号
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号元茂大厦
903室法定代表人:吴强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客服电话:952555
(2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
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公司网站:www.licaike.com
客服电话:400-920-0022
(26)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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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
26号院
2号楼
17层
1735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8号
B座
1108
法定代表人:王利刚
公司网站:www.qianjing.com
客服电话:400-893-6885


(2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号华融大厦
27层
27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号华融大厦
27层
2704
法定代表人:CHENZHENGJAMES
公司网站:www.xinlande.com.cn/
客服电话:400-166-1188
(2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号
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500号华润时代广场商务楼
12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公司网站:www.howbuy.com
客服电话:400-700-9665
(29)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00号
2719室
办公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肖雯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30)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号、明月路
1257号
1幢
1层
103-1、
103-2办公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
27号
1号楼
法定代表人:冯轶明
公司网站:www.zhengtongfunds.com
客服电话:400-820-1515

(31)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
769号
1807-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期
C5栋
法定代表人:金佶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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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站:https://www.huifu.com/
客服电话:400-820-2819

(3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一期四层
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Halo广场
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公司网站:www.jjmmw.com
客服电话:4006-788-887
(33)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
277号
1号楼
1203、12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
277号东航滨江中心
1号楼
1203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公司网站:www.zhongzhengmoney.com/web
客服电话:400-6767-523/021-33635338
(34)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25、27、29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25、27、29号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公司网站:www.qh168.com.cn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3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088号
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088号
7层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客服电话:400-821-9031
(3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
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客服热线:400-820-2899
(37)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11层、21层、22层(01室、04室)、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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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层(01室、02室、03室、04室)、3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11层、21层、22层(01室、04室)、

31层(01室、02室、03室、04室)、35层
法定代表人:卢大印
公司网址:www.orientfutures.com
客服热线:400-885-9999

(38)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号
17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
A座
法定代表人:李骏
公司网址:kenterui.jd.com/kenService.html
客服热线:个人业务:400-098-8511;企业业务:400-088-8816
(39)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号万得大厦
11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客服热线:400-799-1888
(40)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客服热线:400-684-0500
(4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
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
1栋
20C-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
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
1栋
20C-1房

法定代表人:俞洋
公司网址:www.cfsc.com.cn
客服热线:95323/400-109-9918


(42)乾道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号院
1号楼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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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德外大街与新康路交口北侧合生财富广场
1302室
法定代表人:董云巍
公司网址:www.qiandaojr.com
客服热线:400-088-8080

(43)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号
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客服热线:400-821-5399
(44)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号
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院
19号楼城奥大厦
14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公司网址:
www.shengshiview.com.cn
客服热线:010-58170761
(45)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fsws/index.htm
客服热线:95177
(4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
4层
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环球财讯中心
D座
4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公司网址:www.hcfunds.com/#/Home
客服热线:400-619-9059
(47)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号
2栋
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号院
1号
38层
法定代表人:李佳
公司网址:www.tdyhfund.com/Index
客服热线:400-819-1958(48)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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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号泓晟国际中心
18层
法定代表人:戴晓云
公司网址:
http://www.wanjiawealth.com
客服热线:010-59013895

(4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公司网址:lt.toutou.com.cn
客服热线:400-118-1188(5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56号阿里
Z空间小邮局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客服电话:95188-8
(51)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
8号院
2号楼
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国食苑
10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公司网址:www.zhixin-inv.com
客服热线:4006-802-123
(52)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号院
6号楼
15层
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号院
6号楼
15层
15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楠
公司网址:danjuanapp.com
客服热线:400-159-9288
(5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号
30层
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
1503
法定代表人:王翔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20-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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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公司网站:www.bank.pingan.com
客服电话:95511-3
(55)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号
2号楼
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环球财讯中心
A座
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公司网址:www.jnlc.com
客服热线:4008-909-998
(56)财咨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
18-2号
B座
601
办公地址: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
18号
法定代表人:朱荣晖
公司网站:www.024888.net
客服电话:400-003-5811
(57)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阳光金融中心
4、5、6、7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公司网站:life.sinosig.com
客服电话:95510
(5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塘南街
57号
6幢
22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公司网站:www.lead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032-5885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其他机构销售本基金,并
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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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78、80号
11层
1101内
11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
1号的北京亚洲金融大厦
B座
1001、1007、1008单


法定代表人:杨彦伟
联系人:纪然
电话:010-56716146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联系人:陆奇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
12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
12号楼
法定代表人:邱靖之
联系人:丁启新
联系电话:021-51028018
传真:021-58402702
经办会计师:丁启新周任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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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的募集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募集本基金募集。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6月23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978号文
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二、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
申购时不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
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
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募集期限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四、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
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收取销售服务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见下表:

份额类型
认购费率
(单笔认购金额
M)
M<100万
1.2%
A类基金份额
100万
≤M<300万
1.0%
300万
≤M<500万
0.6%
M≥500万每笔
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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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基金份额0
认购费用由认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募集期间发
生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若投资者选择认购A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计算公式为:
1)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分别投资10,000元和1,00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利息分别为

2.00元和2,000.00元,则两笔认购中投资者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1:认购金额10,000元,认购利息2.00元,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2%。

净认购金额=10,000/(1+1.20%)=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9,881.42+2.00)/1.00=9,883.42(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2%,假定该笔
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为2.00元,则可得到9,883.42份A类基金份额。


认购2:认购金额1,000万元,认购利息2,000.00元,对应的认购费用为1,000元。


认购费用=1,000(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00-1,000=9,999,000.00(元)

认购份额=(9,999,000+2,000.00)/1.00=10,001,00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认购费用为1,000元,假定

该笔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为2000.00元,则可得到10,001,000.00份A类基金份额。


(2)若投资者选择认购C类基金份额,则认购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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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投资人在认购期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这100,000元在认

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30.00元,则其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数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30.00)/1.00=100,030.00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期结束时,假设该笔认购资

金产生的利息为利息为30.00元,则可得到100,030.00份C类基金份额。

六、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本基金每个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含认购费)。

3、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

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业务为准。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认购的数量限制,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两日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
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
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6、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七、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

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八、募集资金的管理
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基金募集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

九、募集结果
截至
2017年
12月
8日,基金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

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308,842,984.76元。本次募集所有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
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人民币
21,421.77元。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
2,190户,按照每
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人民币
1.00元计算,募集期募集资金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
308,864,406.53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全
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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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情况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本基金合同已于2017年12月14日正式生效。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超过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
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
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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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
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
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
A类及
C类份额已于
2018年
1月
15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

本基金
A类及
C类份额已于
2018年
1月
15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
收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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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

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包括该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
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
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申请。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
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本基金每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

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份基金份

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账户的余额不足
10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
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可以采取规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
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
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赎回份额等数量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和费用
1、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两类基金份额

净值和两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
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
算或公告。


34


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
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
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收
取销售服务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份额类型
申购费率
(单笔申购金额
M)
M<100万
1.5%
A类基金份额
100万
≤M<300万
1.2%
300万
≤M<500万
0.8%
M≥500万每笔
1000元
C类基金份额
0

3、申购份额的计算

(1)若投资者选择申购A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计算公式为:
1)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当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分别投资10,000元和1,000万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本
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600元,则两笔申购中投资者可得到的申购份额计算
如下:

申购1:申购金额10,000元,对应的申购费率为1.5%。

净申购金额=10,000/(1+1.50%)=9,852.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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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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