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制药: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1-113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哈尔滨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1-074),股东哈尔滨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哈尔滨誉曦”)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 过6,081.68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00%)。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收到哈尔滨誉曦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2月9日,哈尔滨誉曦的减持计划 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哈尔滨誉曦的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进展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9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哈尔滨誉曦未 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 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哈尔滨誉曦减持的股份来 源于协议受让。 2、哈尔滨誉曦已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减持股份 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哈尔滨誉曦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 响。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哈尔滨誉曦已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三、备查文件 哈尔滨誉曦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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