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1-083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杭州联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5,967,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4.66%)的股东杭州联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动投 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5,9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66%)。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联动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联动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杭州联动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5%以下股东 5,967,000股 4.66%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发行的股份 注:股东联动投资是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股东,根据其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做出的相关承诺,股东联动投资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事宜须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拟减持数量 拟减持比例 减持原因 杭州联动 投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 前已发行 的股份 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3个 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大 宗交易方式 根据减持时 的二级市场 价格确定 5,967,000股 4.66% 企业经营需 要 注: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 本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一)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股东联动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 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本企业所得收益; 3、若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4、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本企业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法 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中披露大股东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6、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企业未履行上 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二)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 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股东联动投资的本次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股东联动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 4、股东联动投资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 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杭州联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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