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

时间:2021年12月10日 20:31:45 中财网
原标题:华源控股: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1-070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通过大宗交易

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陆杏珍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陆杏珍女士出
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陆杏珍女士于2021年12月10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2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3%。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陆杏珍

大宗交易

2021年12月10日

5.38

3,270,000

1.03%

合计

-

-

5.38

3,270,000

1.03%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陆杏珍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方斜路269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12月10日

股票简称

华源控股

股票代码

002787

变动类型

(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3,270,000

1.03

合计

3,270,000

1.0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李志聪

合计持有股份

112,123,870

35.48

112,123,870

35.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758,468

8.15

25,758,468

8.15

有限售条件股份

86,365,402

27.33

86,365,402

27.33

李炳兴

合计持有股份

37,712,330

11.94

37,712,330

11.9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7,712,330

11.94

37,712,330

11.9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陆杏珍

合计持有股份

5,741,928

1.82

2,471,928

0.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741,928

1.82

2,471,928

0.7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一致行动人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155,578,128

49.24

152,308,128

48.2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9,212,726

21.90

65,942,726

20.87

有限售条件股份

86,365,402

27.33

86,365,402

27.33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
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因公司目前存在可转换债券转股,本文中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1年12月9日的总股本315,975,411股为准;
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减持不属于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李志聪先生、李炳兴先生、陆杏珍女士作为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
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事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备查文件

1、陆杏珍女士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