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

时间:2021年12月10日 22:49:54 中财网
原标题:博迁新材: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5376
证券简称:
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
2021
-
043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
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迁新材”)收到持股
5
%
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宁波众智聚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宁波
众智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智聚成”)、新辉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辉投资”)的减持告知函,
计划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
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众智聚成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7,261,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
0.42%
;新辉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7,
000
,000

,占公司总
股本的
1
0.32%


上述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众智聚成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
,2
32
,000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00%
,本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9
0
日内实施。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新辉投资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
,2
32
,000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00%
。本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9
0
日内实施。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宁波众智聚成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27,261,000

10.42%

IPO前取得:27,261,000股

新辉投资控股有限公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27,000,000

10.32%

IPO前取得:27,000,000股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众智聚成、新辉投资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份
来源

拟减持
原因

宁波众智聚
成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不超过:
5,232,000股

不超过:
2.00%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5,232,000


2021/12/16~2022/3/15

按市场价


IPO前取得

股东自
身资金
需求

新辉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

不超过:
5,232,000股

不超过:
2.00%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5,232,000


2021/12/16~2022/3/15

按市场价


IPO前取得

股东自
身资金
需求



1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宁波众智聚成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新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其所持有股份的承诺如下:


1
、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博迁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博迁新材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博迁新
材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除上述限制外,本企业股份锁定及减持所持博迁新材股份时亦将遵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
他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

5%
以上股东减持意向承诺:


本人
/
本企业所持博迁新材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人
/
本企业减持公
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博迁新材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自股票上市至本人
/
本企业减持前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
行调整。若本人
/
本企业实
施上述减持行为,本人
/
本企业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
公司予以公告。



本人
/
本企业所持有博迁新材股份的增减变动及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
、通过众智聚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的承诺


众智聚成合伙人王君平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利平先生近亲属,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王君平通过众智聚成间接持有公司
6.97%
的股份,承
诺:自博迁新材股票上市之日

36
个月内,本企业
/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
/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博迁新材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博迁新材回购本企业
/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众智聚成
、新辉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
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

众智聚成
、新辉投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披
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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