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
证券代码: 605376 证券简称: 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 2021 - 043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 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迁新材”)收到持股 5 % 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宁波众智聚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宁波 众智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智聚成”)、新辉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辉投资”)的减持告知函, 计划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 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众智聚成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7,261,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 0.42% ;新辉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7, 000 ,000 股 ,占公司总 股本的 1 0.32% 。 上述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众智聚成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 ,2 32 ,000 股 ,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00% ,本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9 0 日内实施。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新辉投资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 ,2 32 ,000 股 ,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00% 。本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9 0 日内实施。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宁波众智聚成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27,261,000 10.42% IPO前取得:27,261,000股 新辉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27,000,000 10.32% IPO前取得:27,000,000股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人 。 众智聚成、新辉投资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份 来源 拟减持 原因 宁波众智聚 成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不超过: 5,232,000股 不超过: 2.00%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5,232,000 股 2021/12/16~2022/3/15 按市场价 格 IPO前取得 股东自 身资金 需求 新辉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 不超过: 5,232,000股 不超过: 2.00%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5,232,000 股 2021/12/16~2022/3/15 按市场价 格 IPO前取得 股东自 身资金 需求 1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是 √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是 □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宁波众智聚成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新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其所持有股份的承诺如下: 1 、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博迁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博迁新材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博迁新 材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除上述限制外,本企业股份锁定及减持所持博迁新材股份时亦将遵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 他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 、 5% 以上股东减持意向承诺: 本人 / 本企业所持博迁新材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人 / 本企业减持公 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博迁新材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自股票上市至本人 / 本企业减持前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 行调整。若本人 / 本企业实 施上述减持行为,本人 / 本企业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 公司予以公告。 本人 / 本企业所持有博迁新材股份的增减变动及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 、通过众智聚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的承诺 众智聚成合伙人王君平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利平先生近亲属,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王君平通过众智聚成间接持有公司 6.97% 的股份,承 诺:自博迁新材股票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 /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 /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博迁新材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博迁新材回购本企业 /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众智聚成 、新辉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 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否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 东 众智聚成 、新辉投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披 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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