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恒旭持有期混合A :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

时间:2021年12月13日 10:21:08 中财网
原标题:博时恒旭持有期混合A :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77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2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及《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等

赎回起始日

2021年12月16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年12月16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A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010775

010776

该类基金份额是否开放赎回、转
换转出业务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


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
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申请的确认
情况;

2 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对本基金
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
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每份申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申
请的确认日;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持有期起始日起一年后的对应日。

如无此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
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
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
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
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成立于2020年12月16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日常赎回、转换转
出起始日为2021年12月16日。本基金已于2021年3月16日起开放申购、转
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对于当日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的份额而
言,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在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的交易时间
内申请赎回和转换转出。以此类推,投资者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申请确
认日为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
起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如
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可能
不同。


本基金日常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
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


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
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
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
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金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
户的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该类基金份额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
一同赎回。


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本基金单笔某一类份额赎回申请不得
低于10份,若投资者单个交易账户持有的某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将不受
此限制,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将该类基金份额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在
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单笔赎回申请限制,具体以销售
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但每笔基金份额持有期满一年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
可就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
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
定媒介公告。



4 日常转换业务

4.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
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
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
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
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
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进行互转。


3)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
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4)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5)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

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
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
务。


(3)重要提示

1)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本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
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2)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
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3)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
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
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序号

销售机构

A类是否
开通赎


A类是否
开通转换
转出

C类是否
开通赎


C类是否
开通转换
转出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2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13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14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6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7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8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9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20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1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2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3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4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5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6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7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8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9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0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31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9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4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4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4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4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50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7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9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0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1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3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5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8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9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70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1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2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73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
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公告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规定网站公告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
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1年9月30日发布在本公
司网站[http://www.boser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3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