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立:部分董事暨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1-107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暨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1,092,9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423%)的董事、副总 经理杨中民先生计划在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1 月5日至2022年7月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3,20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2855%)。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杨中民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 (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计划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 (股) 计划减持股份 数量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杨中民 董事、副 总经理 1,092,987 1.1423% 273,200 0.285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 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7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2855%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 作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时间区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杨中民先生有关持股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 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所持有公司股 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 承诺; 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 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和收盘价等将相应进 行调整。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杨中民在公司任职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 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中民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 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中民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杨中民先生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杨中民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票的告知函》。 成都大宏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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