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明:阳光照明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
证券代码: 600261 证券简 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 :临 20 21 - 053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 2% 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公众投 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 5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披露 了《关于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 编号 :2021 - 026 ),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 号 :2021 - 027 )。 面对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积极响应政府部门的疫情管控要 求,同时 为最大限度降低公司临时停产的影响,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更加积极开展回购股 份,从而稳定 投资者信心。 虽然上虞工厂暂时停工,但 公司 的 服务没有停止,各合作伙伴在此期间有任何的疑问和要求,请与 公司 工作人员 联系, 公司 承诺尽最大的努力解决。目前, 其余三大生产基地(福建厦门、江西 余江和安徽金寨) 保持正常运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 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予以公告, 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为 30,697,700 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 2. 11 % ,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4.50 元 / 股,成 交的最低价格为 3.68 元 / 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757,790.94 元(不 含交易费用)。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 21 年 12 月 14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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