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消费领先 :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1年12月14日 10:21:42 中财网

原标题:鹏华消费领先 :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12月


重要提示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普惠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2013年
11月
19日,
普惠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大会讨论通过了普惠基金转型议案,内容包
括普惠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
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等,并更名为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备
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自
2013年
12月
23日起,由《普惠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
而成的《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普惠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同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并
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
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里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品种。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
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等。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
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
进行特殊标识,投资者不得办理侧袋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
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
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
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
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
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
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
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
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
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年
11月
1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1年
09月
30日
(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
第二部分释义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第六部分基金的历史沿革
第七部分基金的存续
第八部分基金的集中申购
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业绩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财产

第十三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十八部分侧袋机制

第十九部分风险揭示

第二十部分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第二十二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第二十三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第二十四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第二十五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第二十六部分备查文件


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
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由普惠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
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
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由普惠证券投资基金转

型而成
2、普惠基金:指普惠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封闭式
3、基金管理人: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本基金合同由《普惠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


6、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本托管协议由《普惠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
议》修订而成


7、招募说明书:指《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8、集中申购公告:指《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集中申购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

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4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年
8月
28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并经
2020

3月
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29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

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集中申购、申购、

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
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
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集中申购、申
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转型:指对包括普惠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
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等一系列事项的统称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起始日,本基金合同自普惠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
原《普惠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
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集中申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仅开放申购、不开放赎回的一段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

33、存续期:指自《普惠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基金合同终止且基金财产清算

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6、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
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
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
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
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
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的
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
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
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48、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
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
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
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
过程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
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5、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其更新


56、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7、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
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
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58、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
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层
3、设立日期:1998年
12月
22日
4、法定代表人:何如
5、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层
6、电话:(0755)82021233传真:(0755)82021155
7、联系人:吕奇志
8、注册资本:人民币
1.5亿元
9、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 50%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7,350 49%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 1%
总计
1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司副总会计师
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


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08年
12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
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中
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书记。自
2012年
12
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杜海江先生,董事,大学本科,国籍:中国。历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然东路证券营业部
电子商务部经理、杭州保俶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浙江营销中心总经理、浙江管理总部总经理、
杭州分公司总经理、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等职务。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经纪事业部总裁。自
2019年
8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周中国先生,董事,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深圳华为技术有限
公司定价中心经理助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总部业务经理、深圳金地证券服务部财务经
理、资金财务总部高级经理、资金财务总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部副总
经理、人力资源总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资金财务总部总经理。


2012年
12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MassimoMazzini先生,董事,经济和商学学士,国籍:意大利。曾在安达信(ArthurAndersen)
从事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历任
CA
AIPG
SGR投资总监、CAAM
AI
SGR及
CA
AIPG
SGR首席执行
官和投资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投资副总监、农业信贷另类投资集团
(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Group)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
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Capital
SGR
S.p.A.)投资方案部投资总监、Epsilon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psilonSGR)首席执行官,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EurizonCapital
S.A.)(卢森堡)首席执行官
和总经理。现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Capital
SGR
S.p.A.)市场及业务发
展总监。自
2010年
11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AndreaVismara先生,董事,法学学士,律师,国籍:意大利。曾在意大利多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
师,先后在法国农业信贷集团(Credit
AgricoleGroup)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AAMSGR)法务部、产品开发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Capital
SGR
S.p.A.)治理与股
权部工作。现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Capital
SGR
S.p.A)董事会秘书兼任
企业事务和战略发展部总经理。自
2016年
2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张元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国籍:中国。曾任新疆军区干事、秘书、编辑,甘肃省委研究室
干事、副处长、处长、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研究局)


主任(局长)等职务;2005年
6月至
2007年
12月,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
书记;2007年
12月至
2010年
12月,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兼党委副书记。自
2012年
12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高臻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国籍:中国。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处长,负责贷款管理和
运营,项目涉及制造业、能源、电信、跨国并购;2007年加入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现任曼达林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自
2012年
12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蒋毅刚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深圳大学法学院讲师,广东君诚律师事务所主
任,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第一届及第四届管理委员
会主任。自
2021年
4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黄俞先生,监事会主席,管理学硕士,国籍:中国。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北融
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方康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现任深圳市
奥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华融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同方康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行政总裁。自
2013年
11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监事会主席。


陈冰女士,监事,管理学学士,国籍:中国。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会计、上海营
业部财务科副科长、资金财务部财务科副经理、资金财务部资金科经理、资金财务部主任会计师兼科
经理、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国信证券总
裁助理,兼证券金融事业部总裁、资金运营部总经理。自
2015年
6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SANDRO
VESPRINI先生,监事,工商管理学士,国籍:意大利。先后在米兰军医院出纳部、税务师
事务所、菲亚特汽车发动机和变速器平台管控管理团队工作、圣保罗
IMI资产管理
SGR企业经管部、
圣保罗财富管理企业管控部工作、曾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S.p.A.)财务管理和投资经理,现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Capital
SGR
S.p.A.)
首席财务官。自
2016年
2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刘嵚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毕马威(中国)管理顾问公司咨询顾问,南
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
10月加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总裁助
理、首席市场官兼机构理财部总经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自
2015年
9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监事。



郝文高先生,职工监事,大专学历,国籍:中国。历任深圳奥尊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金事业部副经
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2011年
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登记结算
部总经理。自
2015年
9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左彬先生,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
部律师;2016年
4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高级合规经理,高级合规官,总
经理助理,现任监察稽核部首席合规专家。自
2019年
9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司副总会计师
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
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08年
12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
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中
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书记。自
2012年
12
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邢彪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校办科员,中国证
监会办公厅副处级秘书,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证券投资部处长、股权资产部(实业投资部)副主任,
并于
2014年至
2015年期间担任中国证监会第
16届主板发审委专职委员,自
2015年
10月起担任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部监察稽核经
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职工监事、督察长,自
2014年
12月起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首席信息官。


高永杰先生,纪委书记,督察长,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干部,中国
证监会办公厅新闻处干部、秘书处副处级秘书、发行监管部副处长、人事教育部副处长、处长,自
2015年
2月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督察长,兼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韩亚庆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主任科员、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副调研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监,自
2017年
3月起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


王宗合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曾任职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行业研究
工作;历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管理部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


(MD),自
2021年
1月起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权益投资二部总经理、稳定收益投
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梁浩先生,副总裁,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曾任职于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从事产业政策研
究工作;历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MD),

2021年
1月起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研究部总经理、资产配置与基金投资部总经
理、基金经理。


李伟先生,副总裁,理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国际业务部科员,融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自
2021年
7月起担任鹏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孟昊先生,国籍中国,理学硕士,7年证券从业经验。2014年
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
研究部高级研究员,现任权益投资二部基金经理。2018年
02月至
2019年
09月担任鹏华新科技传媒
混合基金经理,2018年
11月担任鹏华消费领先混合基金经理,2019年
07月担任鹏华环保产业股票基金
经理,2020年
02月担任鹏华优选回报混合基金经理,2021年
08月担任鹏华品牌传承混合基金经

理,2021年
09月担任鹏华品质精选混合基金经理,孟昊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情况:

2018年
02月至
2019年
09月担任鹏华新科技传媒混合基金经理

2019年
07月担任鹏华环保产业股票基金经理
2020年
02月担任鹏华优选回报混合基金经理
2021年
08月担任鹏华品牌传承混合基金经理
2021年
09月担任鹏华品质精选混合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的基金经理:
2013年
12月至
2015年
05月刘苏
2015年
05月至
2017年
07月陈鹏
2017年
07月至
2020年
03月蒋鑫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邓召明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

邢彪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韩亚庆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宗合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权益投资二部总经理/稳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基

金经理,鹏华优质回报两年定开混合、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开混合、鹏华价值共赢两年持有期混合、
鹏华养老产业股票、鹏华中国
50混合、鹏华成长价值混合、鹏华产业精选、鹏华匠心精选混合、鹏华
创新未来
18个月封闭混合、鹏华消费优选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梁浩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研究部总经理/资产配置与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基金
经理,鹏华新兴产业混合、鹏华研究精选混合、鹏华科技创新混合、鹏华新兴成长混合、鹏华成长智
选混合、鹏华汇智优选混合、鹏华新能源精选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赵强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配置与基金投资部
FOF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鹏华养老
2045混合发起式(FOF)、鹏华聚合多资产混合(FOF)、鹏华长乐稳健养老混合发起式(FOF)、鹏
华养老
2035混合(FOF)基金经理、鹏华长治稳健养老一年持有期混合(FOF)、鹏华精选群英一年持
有期混合
MOM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办理基金份额的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销售办法》、《运作办法》、《信息


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
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
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非法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份;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
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
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
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
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
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制订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
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基金管理人经营战略、经
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3、内部控制体系

(1)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基金管理人风险控制战略和控制政策、协
调突发重大风险等事项;
(2)公司督察长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业务环节合法合规运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基金管理
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并可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直接报告;
(3)公司经营管理层、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公司各部门总经理定期召开会议对各类风险予以充
分的评估和防范,对业务过程中潜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通报、讨论,并及时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
(4)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部门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定期不定期对业务部门内部
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适时提出整改建议;
(5)业务部门: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业务风险负有管控和及时报告的义务;
(6)员工:依照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全员风险控制”的理念,公司每个员工均负有一线风险控
制职责,负责把公司的风险控制理念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业务环节当中,并负有把业务过程中发现的
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进行报告、反馈的义务。

4、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通过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力争从源头上杜
绝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人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2)管理层牢固树立了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并着力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浓
厚的风险管理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
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3)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包括岗位自控、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督察长和
监察稽核部监督的、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内控防线;
(4)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自成立来,公司不断完善内控组织架构、控
制程序、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不断地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和更
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走向完善;
(5)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公司建立了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
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以及包括岗位设置、岗位
职责、操作流程手册在内的业务流程、规章等,从基本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
(6)建立了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在岗位设置上采取了严格的分离制度,实现了
基金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算、公司会计与基金会计等业务岗位的分离制度,形成了不同岗位之间的
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7)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公司通过健全岗位责任制使每位员工都能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风
险管理责任;
(8)构建风险管理系统:公司通过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控制以及监督程序,并经过适当
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监督,从而识别、评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
作有关的风险,通过明晰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即时
把握风险状况并及时、快速作出风险控制决策;
(9)建立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公司启用了恒生交易系统以及自行开发的投资指标监控系统等计
算机辅助控制系统,对投资比例限制、
“禁止买入股票名单
”、交叉交易等方面进行电子化控制,有效
地防止了运作风险和操守风险;
(10)不断强化投资纪律,严格实施股票库制度:公司不断强化投资纪律,加强集体决策机制,
各基金的行业配置比例、基金经理个股授权、基准仓位等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同时,公司建立了
严格的股票库制度、禁止和限制投资股票制度,并由研究小组负责维护,所有股票投资必须完全从股
票库中选择。公司还建立了契约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各基金遵守基金合同的情况进行评估,防范契
约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
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

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通银行连
续13年跻身《财富》(FORTUNE)世界500强,营业收入排名第137位;列《银行家》(TheBanker)杂志全
球千家大银行一级资本排名第11位。


截至2021年9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1.47万亿元。2021年三季度,交通银行实现净
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643.60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文简称“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
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
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
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任德奇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2020年1月起任本行董事长(其中: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代为履行行长职责)、执行

董事,2018年8月至2020年1月任本行副董事长(其中: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代为履行董事长职


责)、执行董事,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本行行长;
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
事、副行长,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9月
至2018年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
长,2003年8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
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
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
先生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刘珺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刘先生2020年7月起担任本行行长;2016年11月至2020年5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
理;2014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国光大
(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6年11月期间先后兼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
司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中国光大国
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9年9月至2014年6
月历任中国光大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期间先后兼任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行长、中国光大银行金
融市场中心总经理);1993年7月至2009年9月先后在中国光大银行国际业务部、香港代表处、资金
部、投行业务部工作。刘先生2003年于香港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博士学位。


徐铁先生,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徐铁先生2014年12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00年7月至2014年12月,历任交通银
行资产托管部客户经理、保险与养老金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保险保障业务部高级经理、总经理
助理。徐先生2000年于复旦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597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
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
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
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RQDII证券投资资产、
QDIE资金、QDLP资金和
QFLP资金
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托管部业务制
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及缓释,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
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部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
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部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
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
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
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部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
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部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
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
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被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部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
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等
法律法规,托管部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
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
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
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
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
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部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
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
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
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

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

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
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层
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
502室
电话:(010)88082426-178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张圆圆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银行大厦
801B室
电话:(021)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
2座
709室
联系电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0号富力中心
24楼
07单元
联系电话:(020)38927993
传真:(020)38927990
联系人:周樱
2、其他销售机构
(1)银行销售机构
1)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城区南城路
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城区南城路
2号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联系人:杨亢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2)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联系人:蔡卓慧
客户服务电话:956033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1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甲
2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联系人:陈泾渭
客户服务电话:400830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4)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蒋娇
客户服务电话:0519-96005
网址:www.jnbank.com.cn

5)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
2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
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高天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9)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汤征程
客户服务电话:95594
网址:www.bosc.cn10)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国际中心
A36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国际中心
A36楼
法定代表人:顾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999-8800
网址:www.webank.com1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1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联系人:王硕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2)证券公司销售机构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95517或
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联系人:梁浩
客户服务电话:95514
网址:www.cgws.com
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4)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号桐城中央
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世贸中心
12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5)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单晶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6)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号华远华中心
4、5号楼
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
A座
40层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丁敏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郁疆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钟伟镇
客户服务电话: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李颖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1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客户服务电话:956088
网址:www.cnht.com.cn12)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21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21楼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联系人:范坤
客户服务电话:95368
网址:www.hlzq.com1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12至
18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联系人:孙燕波
客户服务电话:95390
网址:www.hrsec.com.cn1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张彬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15)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
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
1栋
20C-1房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虞佳彦
客户服务电话:95323
网址:www.cfsc.com.cn16)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张蕊
客户服务电话:95325
网址:www.kysec.cn17)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号
B座
2101、2104A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
A座
16-20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姜世圣
客户服务电话:95376
网址:www.mszq.com18)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
B座第
22-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
B座第
22-25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1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邮编:200031)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陈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0)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号高科大厦
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号保利广场
A座
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王雅薇
客户服务电话:95391/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21)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高德置地广场
F座
18、1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3号高德置地广场
E座
12层
法定代表人:袁笑一
联系人:丁思
客户服务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n22)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号
8幢
10000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号
8幢
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人:张吉安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95582.com2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联系人:周青
客户服务电话:95355、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2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联系人:江恩前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2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号大成大厦
6层
法定代表人:肖林
联系人:王薇安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2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6号
SK大厦
38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联系人:杨涵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27)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21层及第
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4、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32
网址:www.ciccwm.com2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18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朱琴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2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3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杜杰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31)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
501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5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3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董巨川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3)期货公司销售机构
1)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号上站大楼平街
11-B,名义层
11-A,8-B4,9-B、C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号皇冠大厦
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广学
联系人:刘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7780
网址:www.cfc108.com

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1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4)第三方销售机构
1)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号院
6号楼
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号院
6号楼
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马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网址:corp.5irich.com
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SOHO
T3
A座
19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戚晓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danjuanapp.com
3)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1层
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法定代表人:葛新
联系人:王笑宇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4)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
5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
5层
5122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侯仁凤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晓晓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6)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号
2栋
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号
A座
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王国壮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tdyhfund.com/Index
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号邮电新闻大厦
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号邮电新闻大厦
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8)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号院
2号楼
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
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张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9)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大厦
2层
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大厦
2层
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王清臣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1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于扬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11)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号
17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座
15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联系人:韩锦星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kenterui.jd.com1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张云飞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14)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号
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朱了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15)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号楼
10层
1001号
0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航资本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聂婉君
联系人:李艳
客户服务电话:400-012-5899
网址:www.zscffund.com16)青岛意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
234号海航万邦中心
18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
234号海航万邦中心
18层
法定代表人:Giamberto
Giraldo
联系人:黄金
客户服务电话:400-6123-303
网址:www.yitsai.com1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
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张佳琳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1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19)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号
1幢
2楼
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号通泰大厦
B座
8层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联系人:仲秋玥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2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2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广
联系人:宁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2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客户服务电话:95021/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23)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4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4室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联系人:曾芸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2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号万得大厦
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2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号华融大厦
27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大厦
A座
7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联系人:文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8.jrj.com.cn2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邓爱萍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7)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
1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
司)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联系人:郑骏锋

客户服务电话:95017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2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号
C座
505室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谭磊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jjm.com.cn/

29)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号院
1号昆泰国际大厦
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网址:fund.sinosig.com

30)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号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
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3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洪泓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3
网址:www.5ifund.com3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

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联系电话:0755-25941405
传真:0755-25987133
负责人:丁志勇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韩炯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66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领展企业广场
2座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施翊洲

经办会计师:单峰、肖菊

第六部分基金的历史沿革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普惠基金转型而来。


普惠基金的设立申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32号文批准同意,于
1999年
1月
6日成立,
基金总份额为
20亿份,存续期
15年,至
2014年
1月
6日。普惠基金于
1999年
1月
27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发起人为国信证券有限公司、鞍山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基金管理人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
11月
19日,普惠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大会讨论通过了普惠基金转
型议案,内容包括普惠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
标、范围和策略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依据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普惠基金终止上市,自基金终止上市之日
起,原《普惠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普惠基金正式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调整为不定期,基金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调
整,同时基金更名为“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七部分基金的存续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普惠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变更
登记。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取得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之后,将进行基金份额更名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


基金管理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

初始登记。


二、基金类型和存续期限

1、基金的类别:混合型基金。


2、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
和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第八部分基金的集中申购

一、集中申购期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完成起将开始办理本基金的集中申购,期间不开放赎回,称为
“集中申购期”。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集中申购期,但最长不超过
3个月。集中申购期
结束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本基金将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二、销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三、销售场所

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
集中申购。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本基金集中申购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
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本基金同时开通场内集中申购。场内集中申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
员单位的交易系统办理。具体规则详见相关集中申购公告。


四、集中申购安排

1、集中申购时间:2014年
1月
2日至
2014年
1月
22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规
定为准。


2、集中申购的原则:


(1)投资人在参加集中申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投资人在集中申购期内可以多次申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集中申购申请不允许撤销,集中
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集中申购时,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业务规则。

3、基金份额面值:本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
1.00元。

4、集中申购的方式及确认

(1)投资人在
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集中申购申请,通常应在
T+2日到原集中申购网点查询集中
申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2)销售机构对集中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集
中申购申请。集中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集中申购申请及集中申购份额的确认
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
担。

5、集中申购的限额

(1)投资者办理场内集中申购时,单笔集中申购最低份额为
1,000份,超过
1,000份的须为
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集中申购最大不超过
99,999,000份基金份额。投资者办理通过代销机构进
行场外集中申购时,每次集中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集中
申购金额高于
1,000元人民币,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集中申购金额为
100万元,追加集中申购单笔最低集中申购金额为
1万
元,不设级差限制(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集中申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
制),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集中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3)本基金集中申购期间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集中申购金额不设限制。

6、基金集中申购费用
(1)场外集中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集中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集中申购费
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
基金等,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
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
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集中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下表特定集中申购费率,
其他投资人集中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适用下表一般集中申购费率:


集中申购金额
M(元)一般集中申购费率特定集中申购费率
M <100万
1.2% 0.48%
100万

M <500万
0.7% 0.21%
M ≥500万每笔
1000元每笔
1000元

本基金的集中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集中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集中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
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集中申购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
有多笔集中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场内集中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场内集中申购费率由基金代销机构参照场外集中申购费率执行。

7、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
(1)场外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外集中申购金额包括集中申购费用和净集中申购金额。计算公式为:
当集中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集中申购金额
=集中申购金额/(1+集中申购费率);
集中申购费用
=集中申购金额-净集中申购金额;
集中申购份额
=(净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利息)/份额初始面值。

当集中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集中申购费用
=固定金额;
净集中申购金额
=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费用;
集中申购份额
=(净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利息)/份额初始面值。(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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