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低碳A : 关于调整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平安证券的交易限额

时间:2021年12月14日 12:41:20 中财网
原标题:汇丰低碳A : 关于调整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平安证券的交易限额的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在平安证券的交易限额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平安证券”)
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品公告,汇丰晋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
21

12

1
4
日起调整本公司
旗下开放式基金在
平安证券的交易限额。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A



540008










二、
调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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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日起,投资者通过
平安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上
述基金时,首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调整为
1
0
元,追加申购每次
最低金额调整为
1
0
元。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
上述
基金在
平安证券的交易限额调整事宜予以说明。投
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
金法律文件。



具体交易规则请遵循
平安证券的规则执行。






四、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
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2037688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
stock.pingan.com


客服电话:
95511
-
8





五、
风险提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
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
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
、《产品资料概要》
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
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
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
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
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
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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