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低碳A : 关于调整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平安证券的交易限额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在平安证券的交易限额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平安证券”) 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品公告,汇丰晋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 21 年 12 月 1 4 日起调整本公司 旗下开放式基金在 平安证券的交易限额。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540008 二、 调整内容 自 20 21 年 12 月 1 4 日起,投资者通过 平安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上 述基金时,首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调整为 1 0 元,追加申购每次 最低金额调整为 1 0 元。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 上述 基金在 平安证券的交易限额调整事宜予以说明。投 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 金法律文件。 具体交易规则请遵循 平安证券的规则执行。 四、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 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2037688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 stock.pingan.com 客服电话: 95511 - 8 五、 风险提示: (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 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 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 、《产品资料概要》 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 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 2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 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 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 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 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21 年 12 月 1 4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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