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元智慧: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1年12月14日 18:46:05 中财网
原标题:正元智慧: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1-099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杭州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正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杭州易康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康投资”)持本公司股份7,460,0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5.84%),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5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期间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本公告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
日后的6个月内。股东杭州正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浩投资”)持本
公司股份3,837,68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01%)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期间为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1、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易康投资、正浩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易康投资

7,460,062

5.84

正浩投资

3,837,681

3.01



2、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1 减持计划

2.1.1 减持股东名称:易康投资、正浩投资


2.1.2 减持目的:股东资金需求

2.1.3 拟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本次计划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股)

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易康投资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2,552,000

2.00

正浩投资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2,552,000

2.00



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
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1.4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易康投资、正浩投资取得的公司
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1.5 减持期间:易康投资的减持期间为以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
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日
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正浩投资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
的6个月内。


2.1.6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的发行价格。


2.2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易康投资、正浩投资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单位/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本人所持有的股份。”

“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企业将根据公司经营、资
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析决定减持数量。


本单位的减持价格将均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及股票首
次公开发行的价格。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上述减持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
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
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可以减持股份;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


减持股份的,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单位所持有的剩余
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

“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单位将根据公司经营、资
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析决定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将均不低于发行人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及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若发行人已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
后的价格。”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易康投资、正浩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
上述承诺的行为。


3、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3.1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
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
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2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3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


3.4正浩投资、易康投资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易康投资、正浩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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