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绅通灵:莱绅通灵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1年12月14日 19:16:25 中财网
原标题:莱绅通灵:莱绅通灵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
2021
-
0
4
9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控股
股东
减持公司股份
计划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
减持计划
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 马峭女士和马峻先生可能存在上述期限内未能完成股份及股权转让的
风险,则需要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
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021

1
2

3
日,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披露
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及更正公告),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峻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蔄毅泽女士、马峭女士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在
2021

12

3


30
日内将其或其控制的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到
30%
或者
30%
以下,不进
行要约收购。



2
021

1
2

1
4
日,
公司
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峻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马峭女士发来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函件,具体内容为:


鉴于根据法院生效判决,马峭女士取得了公司
53,042,900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15.58%
)和南京传世美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世美璟)
18.65%
股权,因马峭女士为马峻先生的妹妹,因此马峭女士与马峻先生及其配偶蔄毅泽
女士构成一致行动人。



上述权益变动触及要约收购。马峻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蔄毅泽女士、马峭女士
(以下简称本人)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之规
定,在
2021

12

3
日起
30
日内将其或其控制的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

30%
或者
30%
以下,不进行要约收购。




作为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本人做出的相关承诺,现就本次减持
股份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减持股份的计划为:(
1
)马峭女士将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3,042,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8%
);(
2
)马峻先生或蔄毅泽女士将通过大
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332,8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
);(
3
)马峭
女士将其持有的传世美璟
18.65%
股权全部转让,马峻先生将其持有的传世美璟
37.30%
股权部分转让,同时辞去传世美璟执行董事职务。上述股份和股权的受让
方(一方或多方)均为与本人不构成一致行动关
系的独立第三方。



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马峻先生和蔄毅泽女士(仍为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控
制公司股份
102,142,1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0%
),马峭女士将不再直接和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传世美璟不再受本人控制亦不为本人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减持计划不排除根据市场情况、受让方谈判及其他变化情况等因素进行
适当调整。



本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向公司报告减持计划的进
展。



请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


马峭女士和马峻先生可能存在上述期限内未能完成股份及股权转让的风险,
则需要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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