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太平丰泰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 关于太平丰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时间:2021年12月15日 09:16:30 中财网
原标题:太平丰泰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 关于太平丰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太平丰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太平丰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太平丰泰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012140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6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太平丰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太平丰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收益分配基准日2021年12月3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21年度的第1次分红
截止收益分配
基准日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
元) 1.0304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
币元) 56,139,757.0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11,227,951.40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份基金份额) 0.15
注:
(1)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 次,每
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上述“截止基准日按
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最低分配
金额。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21年12月16日
除息日2021年12月1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1年12月17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21 年12 月16 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21年12月17
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2021年12月20日起, 投资者可以
查询、赎回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
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有效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有
效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如变更分
红方式,请于2021年12月15日15:00前到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
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5.00元(不含5.00 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
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21年12月16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
投资收益。本基金分红后,基金后续运作受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出现基金净值低于初始面
值的风险。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taiping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61560999、400‐028‐8699咨询相关信息。

(6)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
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
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因基金分红导
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12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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