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时间:2021年12月15日 19:21:17 中财网
原标题:康平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07 证券简称:康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苏州国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
平科技”)股份5,7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00%)的股东苏州国品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品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以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760,000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品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具体减持
计划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苏州国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国品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5,760,000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6.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不超过6.00%(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司本次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司本次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司本次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发行价
格(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
除权除息处理)。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国品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与《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康平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康平科技股份,也不由康平科技回购本次
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康平科技股份。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康平科技股份
的,应履行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公告等
相关程序,并保证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康平科技届时股份总
数的1%。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康平科技股份的,
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康平科技届时股份总数的2%。


(2)本公司承诺,如未来减持康平科技股份,将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
行,并尽可能促使受让方遵守前述规定。”

2、国品投资实际控制人、公司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曹健(已离职满半年)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康平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康平科技股份,也不由康平科技回购本次发
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康平科技股份。


康平科技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康平科技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康平科技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1
年5月17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康平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
延长六个月。


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康平科技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康平
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拟减持康平科技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康平科
技并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康平科技股份的,
应履行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公告等相关
程序,并保证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康平科技届时股份总数的
1%。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康平科技股份的,在
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康平科技届时股份总数的2%。


(2)本人在担任康平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康平科技股
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康平
科技股份。


(3)本人承诺,如未来减持康平科技股份,将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并尽可能促使受让方遵守前述规定。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品投资及曹健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本次拟减
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意向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国品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按
期实施完成也存在不确定性。


2、国品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国品投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国品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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