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源微:芯源微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1年12月15日 19:36:23 中财网
原标题:芯源微:芯源微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88037
证券简称:
芯源微
公告编号:
2021
-
078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
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
披露
日,国科瑞祺物联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瑞
祺”)持有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7%
。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0

12

16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国科瑞祺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即
2021

12

21


2022

6

20
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250,000

,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67%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
2020
年修订)》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2020
年修订)》
的有关规定,国科瑞祺已于
2014

4
月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

2020

11

11
日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国科瑞祺通过
证券交易所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下列比例限制: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
合计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国科瑞祺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



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国科瑞祺物
联网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

5%以下股东

2,250,000

2.67%

IPO前取得:2,250,000股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上述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国科瑞祺物
联网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

2,250,000

2.68%

2021/1/18~
2021/6/3

82.33-110.66

2020/12/17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
数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
原因

国科瑞祺
物联网创
业投资有
限公司

不超过:
2,250,000股

不超过:
2.67%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2,250,000


2021/12/21~
2022/6/20

按市场价


IPO前取


自身资
金需求





上述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实则为大宗交易减持期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公司股东国科瑞祺承诺: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芯源”或“发行人”)
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公司
/
本人作为沈阳芯源的股东,就沈
阳芯源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对本公司
/
本人持有的沈阳芯源股份的持
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出具如下承诺:


1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减持股份的条件及数量:本公司
/
本人计划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
减持,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
持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
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数累计不超过上市时本
公司
/
本人持有发行人总股份的
100%




3
、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符合监管规则
的规定以及本公司
/
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



4
、减持方式:本公司
/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
让方式等;


5
、本公司
/
本人实施减持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沈阳芯源股份
前,将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规定提前予以公告,如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
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国科瑞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本次
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应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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