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信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钟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钟勇先生的《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意 向告知函》,拟减持部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钟勇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 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合计不超过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635%。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职 务 持有股份数量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钟 勇 副总经理 484,983 0.256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和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数量 占其持股总数的 比例(%) 拟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钟 勇 120,000 24.7431 0.0635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在 此期间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所做的正在履行的相关承诺 (1)钟勇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 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 不由中科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中科信息董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中科信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在中科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中科信息股份;在中科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 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依据相关规定,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离任后或 任期届满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宇中咨询合伙人下的全体合伙自然人于2021年10月25日签 署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①自宇中咨询所持中科信息股份过户至本人名下之日起,就本人过 入的股份,本人承诺继续严格遵守宇中咨询及本人在中科信息招股说明 书及上市公告书中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②自宇中咨询所持中科信息股份过户至本人名下之日起,就本人过 入的股份,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相关主体买卖股份的相关规定。如法 律法规或证监会对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或要求的,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或证监会的要求执行。如未能履行承诺,本人将自行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勇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钟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钟勇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钟勇先生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钟勇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意向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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