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信永丰优享生活 : 关于圆信永丰优享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时间:2021年12月16日 12:56:11 中财网
原标题:圆信永丰优享生活 : 关于圆信永丰优享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




关于圆信永丰优享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第二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圆信永丰优享生活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
相关约定,现将圆信永丰优享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二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情况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
方式第二次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时间
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 17:00 止,在基金托
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
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
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计 405,017,720.70 份,占本基金权益
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34.75%,达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召开
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圆信永丰优享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
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
405,017,720.70份
基金份额同意,
0份基金份额反对,
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
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
金份额的
100%,已达到参加大会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圆信永丰优享
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
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
10000元、律师费
30000元,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于
2021年
12月
15日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次大会召集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决议相关事项将在更新
基金招募说明书时一并调整。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
议案及议案的说明,在通过《关于圆信永丰优享生活灵活配置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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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并公告前,本基金仍按照调整前的约定运作。自本次持有人大
会决议生效并公告的下一工作日即
2021年
12月
16日起,上述修改
基金合同的议案开始执行。


四、备查文件


1、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第二次召开圆信
永丰优享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公告;


2、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第二次召开圆信
永丰优享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第二次召开圆信
永丰优享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圆信永丰优享生活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2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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