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津环保: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3279 证券简称: 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 2021 - 067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津环 保”)股东李家权持有公司股份 17 , 852 ,000 股,持股比例为 4 . 3335 % ;股东李玲 持有公司股份 2 , 539 , 5 00 股,持股比例为 0 . 6165 % 。 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 行前取得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李家权 、李玲 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 减持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2,358,48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减持价格 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 减 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减持期间内李家权、李玲合计减持 将 遵循“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所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所 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的规定。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减持数量 和比例 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李家权 5%以下股东 17,852,000 4.3335% IPO前取得:17,852,000股 李玲 5%以下股东 2,539,500 0.6165% IPO前取得:2,539,5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李家权 17,852,000 4.3335% 李玲之父 李玲 2,539,500 0.6165% 李家权之女 合计 20,391,500 4.9500%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披 露日期 李家权 3,862,000 0.9375% 2021/10/29~ 2021/11/17 32.06-37.45 2021年7月27日 李玲 252,300 0.0612% 2021/10/29~ 2021/10/29 33.50-33.72 不适用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持 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李家权 不超过: 9,818,985股 不超过: 2.3835%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过:1,579,995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8,238,990股 2022/1/11~ 2022/4/10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求 李玲 不超过: 2,539,500股 不超过: 0.6165%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过:2,539,500股 2022/1/11~ 2022/4/10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是 √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是 □ 否 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 李家权 作为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承 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 作相应调整。在本人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 方式择机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全部股份。本人承诺减持时(且持股比例不低于 5% ) 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 知公司予以公告。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违规减持收益上缴公司。 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 李玲 作为公司其他股东 : 若公司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持有的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股东李家权、李玲系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的,在 减持期间内,李家权、李玲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 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否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李家权、 李玲严格遵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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