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致软件: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88590 证券简称: 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 2021 - 070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致软件”或 “公司”)股东上海点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点距) 持有公司股票9,429,5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1804%。公司股东常春藤(上海) 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上海常春藤” ) 持有公司股票 1 , 900 , 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1.0438% ,其中 1,000,000 股已解除限售,剩余 900,000 股将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解除限售 ; 日照常春藤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日照常春藤”) 持有公司股票 1 , 266 , 670 股,占公司股 份总额 0.6959% ,其中 666,670 股已解除限售,剩余 600,000 股将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解除限售 ; 青岛常春藤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常春 藤”)持有公司股票5,785,56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3.1785%;常春藤(昆山) 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山常春藤”)持有公司股票5,785,56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3.1785%;上海常春藤、日照常春藤、 青岛常春藤、昆山常 春藤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4,737,79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8.096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点距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超过 1 , 800 , 000 股,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 0.9889% 。 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上海常春藤 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 持有公司股票 合计 不超过 1 , 0 00 , 000 股,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 0.5494 % ; 日照常春藤拟通过集中 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 持有公司股票 合计不超过 666 , 670 股,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额的 0.3663% ; 青岛常春藤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 持有公司股票 合计不超过 公司股票5,785,56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 3.1785%;昆山常春藤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 持有公司股票 合计不超过 公司股票5,785,560股,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额的 3.1785%。前述一致 行动人合计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超过 13,237,79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 7.2726%。其中 集中竞价的减持期间为本 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大宗交易的减持期 间为 本公告披露 3 个交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 公司股东上海常春藤、日照常春藤、 青岛常春藤、昆山常春藤已通过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 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方 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收到股东上海点距、 上海常春藤 、日照常春藤、 青岛常春藤、昆山常春藤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上海点距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9,429,556 5.1804% IPO前取得:9,429,556股 上海常春藤 5%以下股东 1,900,000 1.0438% IPO前取得:1,900,000股 日照常春藤 5%以下股东 1,266,670 0.6959% IPO前取得:1,266,670股 青岛常春藤 5%以下股东 5,785,560 3.1785% IPO前取得:5,785,560股 昆山常春藤 5%以下股东 5,785,560 3.1785% IPO前取得:5,785,56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上海常春藤 1,900,000 1.0438% 受同一主体控制 日照常春藤 1,266,670 0.6959% 受同一主体控制 青岛常春藤 5,785,560 3.1785% 受同一主体控制 昆山常春藤 5,785,560 3.1785% 受同一主体控制 合计 14,737,790 8.0967%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 数量 (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 原因 上海点距 不超过: 1,800,000 股 不超 过: 0.9889%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1,800,000股 2022/1/11~ 2022/4/10 按市场价 格 IPO前取 得 自身资 金需求 上海常春 藤 不超过: 1,000,000 股 不超 过: 0.5494%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1,0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 不超过: 1,000,000股 2022/1/11~ 2022/7/10 按市场价 格 IPO前取 得 提高投 资流动 性需要 日照常春 藤 不超过: 666,670 股 不超 过: 0.3663%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666,670股 2022/1/11~ 2022/7/10 按市场价 格 IPO前取 得 提高投 资流动 性需要 大宗交易减持, 不超过: 666,670股 青岛常春 藤 不超过: 5,785,560 股 不超 过: 3.1785%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5,785,560股 大宗交易减持, 不超过: 5,785,560股 2022/1/11~ 2022/7/10 按市场价 格 IPO前取 得 提高投 资流动 性需要 昆山常春 藤 不超过: 5,785,560 股 不超 过: 3.1785%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5,785,560股 大宗交易减持, 不超过: 5,785,560股 2022/1/11~ 2022/7/10 按市场价 格 IPO前取 得 提高投 资流动 性需要 上海常春 藤、日照常春藤、青岛常春藤、昆山常春藤的 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 20 1 年 12 月 23 日 至 2022 年 6 月 22 日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是 √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是 □ 否 1 , 公司股东上海点距、 青岛常春藤、昆山常春藤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 2 , 公司股东上海点距、 上海常春藤、日照常春藤、 青岛常春藤、昆山常春 藤承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 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 满后两年内,承诺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 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 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至少在 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 减持时,应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 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 公司股东 上海常春藤、日照常春藤 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对于在申报前6个月内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处受让的 股份,承诺人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 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 是 √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提高投资流动性需要进行的 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 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 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否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 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情形。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监管及 相应承诺的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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