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浪环境: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时间:2021年12月16日 18:26:47 中财网
原标题:雪浪环境: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21-082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股东杨建平先生和许惠芬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
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1-049),公司股东杨建平先生与许惠芬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9,988,700股的本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可包括
但不限于杨建平先生及许惠芬女士之一致行动人。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收到
了杨建平先生和许惠芬女士出具的《告知函》,其二人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其
合计持有的公司3,48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4%)转让给了广州市玄
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9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该基金由杨建平先生持有100%份额,杨建平先生及许惠芬女士共同与该基金签
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暨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公司于今日收到了杨建平先生和许惠芬女士共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
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杨建平

大宗交易

2021.9.23

7.27

2,310,000

0.69%

2021.9.24

10.2

1,000,000

0.30%

2021.9.27

10

2,182,000

0.65%

许惠芬

大宗交易

2021.9.17

8.22

1,170,000

0.35%



合计





6,662,000

2.00%



公司股东杨建平先生和许惠芬女士在减持期间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公司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
取得的股份。


杨建平先生和许惠芬女士在上述减持期间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662,000
股,受让方均为二者之一致行动人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9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减持前后,杨建平先生、许惠芬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9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所持公司
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数量(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杨建平

有限售条
件股份

54,957,824

16.50%

54,957,824

16.50%




无限售条
件股份

18,319,275

5.50%

12,827,275

3.85%

许惠芬

无限售条
件股份

14,027,732

4.21%

12,857,732

3.86%

广州市玄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玄元科新90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无限售条
件股份

0

0.00%

6,662,000

2.00%

合计

有限售条
件股份

54,957,824

16.50%

54,957,824

16.50%

无限售条
件股份

32,347,007

9.71%

32,347,007

9.7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
关承诺的情况。

2、上述股东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尚
未执行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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