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完成

时间:2021年12月16日 21:11:35 中财网
原标题:安利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9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数量完成的公告



持股5%上的股东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S.&F. TRADING CO. (H.K.) LIMITED)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2021年6
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1-053),股东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S.&F. TRADING CO. (H.K.) LIMITED)
(以下简称“香港敏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合计不超过1615.69万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
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
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433.96万股,且任意连续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867.92万股,且任意连
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按相
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2021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香港敏丰出具的《函》。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
12月15日期间,香港敏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433.96万股,本
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股份减持数量已完成。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63),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
登的上述公告。



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上述公告。


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上述公告。


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94),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
登的上述公告。


二、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万股)

占总股
本的比


占扣除回
购专用账
户股数后
股份总额
的比例

香港敏丰

集中竞价
交易

2021年7月6日-

2021年12月15日

18.02

433.96

2.00%

2.02%



注:回购专用账户股数为222.03万股(截至2021年12月8日公司最新披露数据)。


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
份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总数

(万股)

占总股
本比例

占扣除回购
专用账户股
数后股份总
额的比例

股份总数

(万股)

占总股
本比例

占扣除回购
专用账户股
数后股份总
额的比例

香港
敏丰

持有股份
数量

1615.69

7.45%

7.52%

1181.73

5.45%

5.50%

其中:无
限售条件
股份

1615.69

7.45%

7.52%

1181.73

5.45%

5.50%

有限售条
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回购专用账户股数为222.03万股(截至2021年12月8日公司最新披露数据)。



三、其他相关事项

1、香港敏丰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
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上述股东合计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以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的股份数量已完成。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
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后,香港敏丰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四、备查文件

1、香港敏丰出具的《函》。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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