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达健康人生混合 : 关于富安达健康人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时间:2021年12月17日 09:16:47 中财网
原标题:富安达健康人生混合 : 关于富安达健康人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安达健康人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各类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更好的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服务,在切实保护现有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安达健康人生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
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2021年12月17日(含)
起对本公司管理的富安达健康人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增
设C类基金份额,原份额变更为A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和《富安达健康人生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本次
增设C类基金份额等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

具体修改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类别
1、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A类、C类两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指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
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A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01861,C类份额基
金代码为:014470)。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目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
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与A类基金份额一致。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
参考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具体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T) 赎回费率
T<7日1.50%
7日≤T<30日0.5%
T≥30日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二、更新订立基金合同的法律依据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的发布及实施日期。同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基金合同。

三、全文删除:“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

四、重要提示
1、《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富安达健康人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本公司对《托管协议》涉及的相关内容同步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具体
修改详见附件:《富安达健康人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2、本基金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全文于2021年12月17日在本公司网站
(www.fadfunds
.
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
.
csrc
.
gov.cn/fund)披露,供
投资人查阅。上述调整事项,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一并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规定网站

投资人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adfunds.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
客户服务电话(400-630-6999)咨询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
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
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富安达健康人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原条款调整后条款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
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
前言
七、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
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删去
第二部分
释义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富安达健康人生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
更新(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
披露及更新等内容, 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
行)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富安达健康人生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
更新
第二部分
释义
11、《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
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
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第二部分
释义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
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
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
第二部分
释义
新增:
56、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
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
费用
57、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
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58、C类基金份额: 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
情况
新增: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
等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
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称为A类基金份额;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
费用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
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
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
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
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
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
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
销售、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
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
人需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及时公告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
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
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进行计算;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
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
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
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
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
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
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
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
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
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
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
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
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
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T+1日内
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
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
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
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
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
效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
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
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
额的投资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申购费用。

……
6、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A类基
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
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
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
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
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
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
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
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
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
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
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
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
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
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
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
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
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
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
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 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
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
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
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
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
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
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
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部分,将自动进行延
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赎回申请量占
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
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
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
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
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
赎回处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
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
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
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
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部分,将自动进行延
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赎回申请量占
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
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
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
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
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
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
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
延期赎回处理。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
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
事人及权利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
益。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当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
准;
……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
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在不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调整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当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或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
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在不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调整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C类基金
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
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
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
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
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后, 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
布。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
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
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
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
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
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
管理人对外公布。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以内(含第四位)发生
估值错误时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公告。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任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以内(含
第四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第十四部分基金
资产估值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
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
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
以公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
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
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基金
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新增: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第十五部分基金
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
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新增: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按前
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的年费率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实际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
务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 由基金登记机构
代收,基金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
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
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
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
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
中支付。

第十六部分基金
的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
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
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
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
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
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
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
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基金份额每单
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第十六部分基金
的收益与分配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
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
《业务规则》执行。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
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
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八部分基金
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七)临时报告
……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
当在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并登载在指定
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
事件: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
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
分之零点五;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
(七)临时报告
……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
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
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
事件: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
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第十八部分基金
的信息披露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
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
或电子确认。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
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
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
书面或电子确认。


附件:《富安达健康人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原条款调整后条款
二、基金托管协
议的依据、目的
和原则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

公开
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富安达健康人生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富安达健康人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
规定订立。

三、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管理人的
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
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
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认、
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
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如果
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
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管
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
证监会。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
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
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
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
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
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
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托管人的
业务核查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和本
协议规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
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
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
户和证券账户及债券托管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
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值,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是否
按照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披
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和本
协议规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
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
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
户和证券账户及债券托管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
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 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
是否按照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规定进行相关信
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七、交易及清算
交收安排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资金、证券账
目和交易记录的核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核
对。每日对外披露基金份额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
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
录完全一致。如果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
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
的损失由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承担。基金管理人每一
交易日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在当日全部交易结束后,
将编制的基金资金、证券账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账目核对。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资金、证券账
目和交易记录的核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核
对。每日对外披露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之前,必须保
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
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
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
致的损失由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承担。基金管理人每
一交易日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在当日全部交易结束
后,将编制的基金资金、证券账目传送给基金托管
人,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账目核对。

八、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和会计核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复核
……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
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
事项的通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
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以约定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
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
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一)基金资产净值
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复核
……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
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
事项的通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
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
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
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
产净值,以约定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基金
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予以公布。

八、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和会计核

(二)净值差错处理
……
(2)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
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不
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
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该交
易日基金资产净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损失,由
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基金托管人不负赔偿责任;
(二)净值差错处理
……
(2)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各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
算和核对

尚不能达成一致时

为避免不能按时公
布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
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基金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该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
付,基金托管人不负赔偿责任;
九、基金收益分

(一)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
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2)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
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净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
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5) 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或红利再
投资方式(指将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经
过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自动转为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
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
出选择的

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一)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
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2)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3)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基金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
收益分配净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
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
额。

(5) 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或红利再
投资方式(指将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经
过除权后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自动转
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
有人可选择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
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
红利方式。

十一、基金费用
新增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按前
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的年费率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实际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
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 由基金登记机构
代收,基金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
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支付日
期顺延。

十一、基金费用
(三)由于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规模随时可变,当
本基金达到一定规模或市场发生变化时,在遵守相
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的前提下,基金
管理人可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人可
酌情调低基金托管费率。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
费率实施日前三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上刊登公告。

(四)由于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规模随时可变,当
本基金达到一定规模或市场发生变化时,在遵守相
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的前提下,基金
管理人可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人可
酌情调低基金托管费率,或可酌情调低销售服务费
率。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三个
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基金费用
(四) 从基金资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
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之外的其他基金费用,应当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
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
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
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
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
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
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
管理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基金合
同》、本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有权
要求基金管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如果基金托管人认
为基金管理人无正当或合理的理由

可以拒绝支
付。

(五) 从基金资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
金托管人的托管费、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其他基金费
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
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
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
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
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托管人
对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
《基金合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如果基金
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和《基金合同》、本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
列支费用, 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如
果基金托管人认为基金管理人无正当或合理的理
由,可以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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