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达新兴 : 关于富安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时间:2021年12月17日 10:36:19 中财网
原标题:富安达新兴 : 关于富安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
富安达
新兴成长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

C
类基金份

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各类
投资

的投资需求,更好的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服务,在切实
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
富安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
富安达
新兴成长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经与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决定

2021

12

17

(含)
起对本公司管理的
富安

新兴成长
灵活配置混合型

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增设
C
类基金份额

原份额变更为
A
类基金
份额,
并修订《基金合同》和《
富安达
新兴成长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管协议》(以下简称

《托管协议》


)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


本次
增设
C
类基
金份额

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



具体
修改
事宜
公告
如下:




增设
C
类基金份额
类别


1

本基金增加
C

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
A
类、
C
类两类基金份额。其
中,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销售服务费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
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
基金
代码(
A

基金
份额基金代码为:
00
0755

C

基金
份额基金
代码为:
014471
)。

本基金
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
得互相转换。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
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
发售在外的
该类
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
别。目前已持有本基金
基金
份额的投资



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
基金
份额余额为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与
A

基金
份额一致。

C

基金
份额的初始
基金份额净值参考当日
A

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
、申购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
、赎回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
具体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T)


赎回费率


T

7



1.50%


7
日≤
T

30



0.5%


T

30



0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担,在基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
C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
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
4
0
%






更新
订立基金合同的法律依据及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
管理办法》的发布及实施日期。




、全文删除:

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
内容,将不晚于
2020

9

1
日起执行






四、完善表述。





重要提示


1

《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

《富安达
新兴成长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本公司对《托管协议》涉
及的相关内容同
步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具体修改详见附件

《富安达
新兴成长
灵活配置混合型

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2

本基金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全文于
2021

12

17
日在本公司网站(
www.fadfunds.com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披露,供投资人查阅。上述调整事项,基金管理人



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一并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规
定网站,投资人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
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fadfunds.com)
或拨打全国
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30
-
6999
)咨询相关情况。



3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
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
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
富安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安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



十二

十七







附件:《
富安达
新兴成长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



章节


原条款


调整后条款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
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
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
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
售办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
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
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
民法典

(
以下简称


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
简称

《运作办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
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



第一部分


前言


七、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
晚于
2020

9

1
日起执行。



删去


第二部分


释义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富安达

兴成长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基
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
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9

1
日起执行)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富安达

兴成长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二部分


11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1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





释义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8

28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
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第二部分


释义


5
0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
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0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
各类别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
该类
基金份
额总数


第二部分


释义





新增:


56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
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
销售以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
7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
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
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58

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
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
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
情况





新增: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
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

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
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
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
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
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
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
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
得互相转换。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
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
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
销售、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
费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
别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及时公告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
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
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算;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用及其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申购与赎回


1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
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


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
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
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
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
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
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



3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
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
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中列示。赎回
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
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
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
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



1
、本基金
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
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
算或公告




2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本基金申购份
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说明书。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中列示。申
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

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
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
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
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中列示。赎回
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
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
的费用,赎回金额
单位为元。上述计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






4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
金财产。






……


6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
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
人根
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
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
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
申购
A
类基金份额

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
金财产。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用。



……


6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
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
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
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
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
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
情形


……


发生上述情形
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暂停接受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
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
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
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
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
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
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
情形


……


发生上述情形
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暂停接受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
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
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
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
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
续开放日的
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
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





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
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
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

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
公告。



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
选择将当日
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
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
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
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
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
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
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
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

上的
部分,将自动进行延期办理。对
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
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
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
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
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
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
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
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
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

上的部分,将自动进行延期办理。对
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
延期办理
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
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
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
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
明确选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动延期赎回处理。



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
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
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
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



3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

2
周,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日的前
1
个工作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的公告,并于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



4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基
金管理人应在暂停期间每两周至少重
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
应最迟提前
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
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
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
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3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

2
周,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日的前
1
个工作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的公告,并于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
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各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4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基
金管理人应在暂停期间每两周至少重
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
应最迟提前
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
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
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
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
事人及权利
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8
)复核、审
查基金管
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8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
事人及权利
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
合法权益。





部分


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1

当出现或需要决
定下列事由之一
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报酬标准
,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
报酬和费率标准的除外






……


2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3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的范围内在不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
率、调低赎回费率或

变更收费方式;


一、召开事由


1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
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报酬标准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率,但法
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
和费率标准的除外



……


2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3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的范围内在不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
率、调低赎回费率、
调低
C
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率或
变更收费方式;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




、估值程序


1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位四舍五入。国家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
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
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估值程序


1

各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按
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类基金资产
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
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
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
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
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
外公布。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




、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
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
净值小数点后

位以内
(
含第


)

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
误。



……


4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
误处理的方法
如下:



2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
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任一类别

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位以内
(
含第


)
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
如下:



2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
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公告。




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
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错误
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




、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
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
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
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
予以公布。




、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
金管理人应于
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
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各类
基金
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
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
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
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新增:


3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
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


新增:


3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
日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
值的
0.
4
0
%
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0.
4
0

当年实际天数


H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





































……


上述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

8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
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
金财产中支
付。



服务费


E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
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
由基
金登记机构代收,基金登记机构
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
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4

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
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
支付。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
税收


四、费用调整


由于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规模随时
可变,当本基金达到一定规模或市场
发生变化时,在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的前提下,基金
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
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
率。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
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四、费用调整


由于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规模随时
可变,当本基金达到一定规模或市场
发生变化时,在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的前提下,基金
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
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
率和销售服务费率。此项调整不需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
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
告。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
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
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
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
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相应类
别的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
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
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
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减去
该类基金份额
每单位基
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值;


4
、同一类别



基金份额享有同等
分配权;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
与分配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
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
则》执行。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
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足于
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
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
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





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
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
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七)临时报告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
基金份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
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


(七)临时报告


15
、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
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
披露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和

基金合同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基金
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
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
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

基金合同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附件:《
富安达
新兴成长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修订前后对照



章节


原条款


调整后条款


二、
基金托
管协议的依
据、目的和
原则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规定》)、《富安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
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富安达新
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三、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
管理人的业
务监督和核



(二)基金托管人应
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
份额净值计算、
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
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
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如果基金
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
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
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
何责任,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
监会。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
收入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
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
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如
果基金管
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
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
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
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
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





理人对基金
托管人的业
务核查


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况进
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
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立
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及债
券托管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核基
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
办理清算交收,是否按照法规规定和
《基金合同》规定
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况进
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
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立
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及债
券托管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核基
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
指令办理清算交收,是否按照法规规
定和《基金合同》规定进行相关信息
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七、交易及
清算交收安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进行
资金、证券账目和交易记录
的核对


对基金的
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
日进行核对。每日对外披露
基金份额
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
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
完全一致。如果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
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
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
的会计责任方承担。基金管理人每一
交易日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在当日全部
交易结束后,将编制的基金资金、证
券账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人按日进行账目核对。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进行
资金、证券账目和交易记录的核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
日进行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各类基金

额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
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
记录完全一致。如果交易记录与会计
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
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
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承担。基金管理人
每一交易日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在当日
全部交易结束后,将编制的基金资金、
证券账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人按日进行账目核对。



八、基金资
产净值计算
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的计算与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

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
《关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的计算与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

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
<
企业会计准则
>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
计价有关事项的
通知》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
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
资产净值,以约定方式发送给基金托
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
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
布。



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
<
企业会计准则
>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
通知》
及其他法律、法规
的规定。


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
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以约定方式发送给基
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
果复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基金管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各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八、基金资
产净值计算
和会计核算


(二)净值差错处理



2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
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
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
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
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
公布
,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
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该交易日基金资产
净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损失,由
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基金托管人不
负赔偿责任;


(二)净值差错处理



2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各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
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不
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情
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
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
成的损失以及因该交易日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损失,由基
金管理人负责赔付,基金托管人不负
赔偿责任;


九、基金收
益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
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
如下: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一)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
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
如下: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
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
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
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
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
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
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
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
基金份额的
基金
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基金份额每单位基
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4
、同一类别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
分配权;


十一、基金
费用





新增: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
日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
值的
0.4
0%
的年
费率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
0.4
0%
÷当年实际天数


H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
服务费


E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
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
由基金登记机构代收,基金登记机构
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
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十一、基金
费用





由于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规
模随时可变,当本基金达到一定规模
或市场发生
变化时,在遵守相关的法
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的前提
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后,可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
金托管费率。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
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四)由于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规
模随时可变,当本基金达到一定规模
或市场发生变化时,在遵守相关的法
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的前提
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后,可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
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此项调
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基金管理
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
实施日前
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上刊登公告。



十一、基金
费用




)从基金资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
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之外
的其他基金费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
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
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
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
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
列支;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法》、
《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
合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如




)从基金资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
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销
售服务费之外的其他基金费用,应当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
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
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
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
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
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
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
不得
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托管人对不
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
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费用有





果基金
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有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基金合
同》、本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列
支费用,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做出书
面解释,如果基金托管人认为基金管
理人无正当或合理的理由,可以拒绝
支付。



权拒绝执行。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
金管理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和《基金合同》、本协议的约定,从
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有权要求基金
管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如果基金托管
人认为基金管理人无正当或合理的理
由,可以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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