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多元动力灵活配置混合 : 银华多元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银华多元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1-12-16 送出日期: 2021-12-17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多元动力灵活配置混 合 基金代码 005251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 日 2017 - 12 - 14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贾鹏 2017 - 12 - 14 2008 - 07 - 01 王智伟 2020 - 11 - 20 2011 - 06 - 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在努力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多元化的配置策 略,积极优选全市场的投资机会,整体性布局于具有核心竞争力及比较有优势的 行业和公司,同时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 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 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含国债、金融债、企业 债券、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 的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以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 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权证、股指期货、国债 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 )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 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 — 95% ,本基金持有全 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坚持“多元动力”的投资理念。所谓“多元动力”即指在不同的市场阶段 采取相应的多元化收益策略,积极寻求各细 分市场以及个股、个券的投资机会, 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50%+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 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 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 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0 年 12 月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多元动力灵活配置混合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 持 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 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 50 万元 1.5% 50 万元≤ M < 100 万元 1.2% 100 万元≤ M < 200 万元 1% 200 万元≤ M < 500 万元 0.6% 500 万元≤ M 1,000 元每笔 赎回费 N < 7 天 1.5% 7 天≤ N < 30 天 0.75% 30 天≤ N < 365 天 0.5% 365 天≤ N < 730 天 0.25% 730 天≤ N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1.5% 托管费 0.25%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 基 金的费用与税收 ” 章节。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 1 、混合型基金特有风险,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将根据 资本市场情况灵活选择权益类、债券类资产投资比例及策略,因此本基金将受到来自权益市 场及债券市场两方面风险:一方面如果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爆发或对各类债券类金融工具的 选择不准确都将对本基金的净值表现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对股票市场的筛选与判断是 否科学、准确,基本面研究以及定量分析的准确性,也将影响到本基金所选券种能否符合预 期投资目标。 2 、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包括:( 1 )基差风险;( 2 )系统性风险;( 3 )保证 金风险;( 4 )合约展期风险; 3 、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 4 、 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5 、 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包括:( 1 )市场风险;( 2 )流动性风险;( 3 )信用风险;( 4 )集中 度风险;( 5 )系统性风险;( 6 )政策风险。 6 、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 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 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7 、侧袋机制 的相关风险。 8 、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包括:( 1 )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2 )股 价大幅波动风险;( 3 )流动性风险;( 4 )转板风险;( 5 )退市风险;( 6 )系统性风险;( 7 ) 集中度风险;( 8 )政策风险;( 9 )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 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 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yhfund.com.cn] ;客服电话 [400 - 678 - 3333 、 010 - 85186558]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 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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