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消费龙头C : 华宝中证消费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1年12月17日 11:16:14 中财网

原标题:华宝消费龙头C : 华宝中证消费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宝中证消费龙头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LOF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
21

定期
更新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
9

4

8
日证监许可【
201
9

654
号文
注册

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
华宝中证消费龙头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LOF

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
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
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
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

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等潜在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消费龙头指数,指数编制方法如下:



1
)样本空间:同
中证全指指数的样本空间



2
)选样方法:


1
)将样本空间中归属于中证一级可选消费与主要消费行业的证券作为待选样本;


2
)在上述待选样本中,按照过去一年
日均总市值、营业收入(
TTM
)、
ROE

TT
M

与毛利率(
TTM
)四个指标分别由高到低排名,将四项排名的算术平均由低到高排名作为
综合排名;


3
)根据中证三级行业内剩余样本数量占比,分配中证三级行业的最终入选样本数量。

在每个中证三级行业内,选取综合排名高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确保指数样本数量为
50
只。




3

指数采用调整市值加权,并设置权重因子。权重因子介于
0

1
之间,以使
单个
样本权重不超过
15%
,前五大样本权重合计不超过
60%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
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
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
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
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包括指数化投资风险、上市交易风险、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
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流通受限证券投资风
险、
参与融资与转融通业务的风险
)、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
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
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
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
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
股票。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
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
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

11

3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
2021

9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一、绪言
................................
................................
................................
................................
...........
1
二、释义
................................
................................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4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19
六、基金的募集
................................
................................
................................
.............................
4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1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
................................
.............
42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43
十、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
................................
................................
...................
54
十一、基金的投资
................................
................................
................................
.........................
57
十二、基金的业绩
................................
................................
................................
.........................
67
十三、基金的财产
................................
................................
................................
.........................
68
十四
、基金资产估值
................................
................................
................................
.....................
69
十五、基金收益与分配
................................
................................
................................
.................
74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76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79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80
十九、风险揭示
................................
................................
................................
.............................
86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
.........
94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96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09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25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27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28
二十六、备查文件
................................
................................
................................
.......................
129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
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

其他有关规
定及《
华宝中证消费龙头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华宝中证消费
龙头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
费率等与
投资者
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
投资者
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本
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
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
投资者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
投资者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
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华宝中证消费龙头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LOF



2

基金管理人:指
华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华宝中证消费龙头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华宝中证消费龙头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
LOF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华宝中证消费龙头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LOF

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宝中证消费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华宝中证消费龙头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LO
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上市交易公告书:指《
华宝中证消费龙头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上市交易公告书》


10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
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1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信息披露办法》:指《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4

《运作办法》:指《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15
、《流动性规定》:指
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起实施的
《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
、《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
2021

1

22
日颁布、同年
2

1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
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7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
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
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
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
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18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
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19

中国证监会:指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
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


21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2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3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
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4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
理办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5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6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27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
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及交易等业务


28
、销售机构: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件,取得
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以及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位。其中,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本
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必须是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9
、会员单位: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30
、场外: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销售机构利用其自身柜台或者其他交易系统



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
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
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31
、场内: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
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32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开放式基
金账户和
/
或上海证券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
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
交易过户业务等


3
3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
C
类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4
、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外
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
A
类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3
5
、证券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通过场内
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
A
类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3
6
、场外份额:指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下的
A
类基金份额和以及登记在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
系统下的
C
类基金份额


3
7
、场内份额:指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下的
A

基金份额


3
8
、开放式
基金账户:
指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
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场外
A
类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以及基金
管理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C
类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
账户


3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
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交易等业务导致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40
、上海证券账户:指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办理基金交易、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和场内赎回等业务时需持有上海证券账户


41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
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42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
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43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
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44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5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6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7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48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49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50
、《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

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


51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
的行为


52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
的行为


53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
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54
、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基金份额
的行为


55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
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
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56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
机构的操作,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57
、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
点)之间进行转托管或在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指定关系变更的行



58
、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系统间
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
9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
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
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
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0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
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61
、元:指人民币元


62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
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3
、基金资产总值:指
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
产的价值总和


64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5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
各类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6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值的过程


67
、标的指数:指
中证消费龙头
指数


68
、指定媒介:指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
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
9
、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销售
服务费及申购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A

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两个类别。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0

A
类基金份额:指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收取申购费的基金份额类



7
1

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申购费的基金份额类



7
2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
服务的费用


73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华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
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办公地址:
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
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法定代表人:
XIAOYI HELEN HUANG
(黄小薏)


总经理:
XIAOYI HELEN HUANG

黄小薏



成立日期:
2003

3

7



注册资本:
1
.5
亿元
人民币


电话:
021

38505888


联系人:
章希


股权结构:
中方股东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51%
的股份,外方股东
Warburg Pincus
Asset
Management, L.P.
持有
49%
的股份。



(二) 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信息


朱永红先生,董事长,博士。曾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战略研究室主任、财务总监兼计划
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宝武钢铁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太平
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XIAOYI HELEN HUANG
(黄小薏)女士,董事,硕士。曾任加拿大
TD Secu
rities
公司金融
分析师,
Acthop
投资公司财务总监。

2003

5
月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营运
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臻先生,董事。曾任麦肯锡(上海)咨询公司分析师,摩根斯坦利亚洲公司分析师,香港
人人媒体总监。现任华平投资集团董事总经理、神州租车控股公司董事、九月教育集团董事、中
通快递董事。



周朗朗先生,董事,本科。曾任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加拿大)分析师;花旗银行(香港)
投资银行部分析师;现任美国华平集团中国金融行业负责人、董事总经理,华融资产管理
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上海灿谷投资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胡光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美国俄亥俄州舒士克曼律师事务所律师,飞利浦电子中国
集团法律顾问,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胡光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上海市君悦律
师事务所主任。



尉安宁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宁夏广播电视大学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
理研究员,世界银行农业经济学家,荷兰合作银行东北亚区食品农业研究主管,新希望集团常务
副总裁,比利时富通银行中国区
CEO
兼上海分行行长,山东亚太中慧集团董事长。现任上海谷
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大成食品(亚洲)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执
行委员会主席。



陈志宏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
伙人,苏黎世金融服务集团亚太地区首席执行官。



2
、监事会信息


朱莉丽女士,监事,硕士。曾就职于美林投资银行部、德意志银行投资银行部;现任美国华
平集团执行董事。



黄洪永先生,监事,硕士。曾任宝钢集团规划部、管理创新部综合主管,宝钢工程党委组织
部、人力资源部部长,广东钢铁集团规划部副部长,广东宝钢置业副总经理,宝钢集团人事效率
总监、领导力发展总监,中国宝武
集团领导力发展总监,中国宝武钢铁集团产业金融党工委副书
记、纪工委书记;现任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沈燕女士,监事,本科。曾任宝钢集团审计部主任审计师,宝钢欧洲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部高级经理。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审计部内审主管。



丁科先生,监事,硕士。曾任招银金融租赁业务研发部客户经理,平安国际融资租赁企划部
经营分析经理,华宝投资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战略规划
主管。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朱永红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XIAOYI HELEN HUANG
(黄小薏)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刘欣先生,常务副总经理,本科。曾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分析师、经理,美
林(亚太)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亚洲企业融资部副总裁
/
董事,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投资
银行部副总裁,北京春雨天下软件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亚投顾问有限公司高级顾问等职务。现
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向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在武汉长江金融审计事务所任副所长、在长盛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市场部任职。

2002
年加入华宝基金公司参与公司的筹建工作,先后担任
公司清算登记部总经
理、营运副总监、营运总监,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雷先生,督察长,硕士。曾任职于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北京证监局、中国证监会,
曾任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李孟恒先生,首席信息官,硕士。曾在
T.A. Consutanted
LTD.
从事开发及技术管理工作。

2002
年参与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工作,后历任信息技术部资深系统工程师、部门副总经理,
营运副总监兼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4

本基金

金经理


胡洁,硕士。

2006

6
月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在交易部、产品开发部和量化投
资部工作,现任指数投资总监、指数研发投资部总经理。

2012

10
月至
2018

11
月任华宝中
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2

10
月至
2019

1
月任上证
18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5
月至
2020

12
月任华宝中证医疗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5

6
月至
2018

8
月任华宝中证
10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8
月起任华宝中
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1
月起任华宝标普中国
A
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2017

7
月起任
华宝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11
月起任华宝中证银行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9

1
月至
2021

3
月任华宝标普中国
A
股质
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2019

5
月起任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7
月起任华宝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8
月起任华宝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SG
通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2019

8
月起任华宝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9

12
月起任华宝中证消费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2020

12
月至
2021

5
月任华宝
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21

3
月起任华宝中证全指证券
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
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21

5
月起任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经理,
2021

6
月起任华宝中证科创创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1

8
月起任华宝中证科创创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21




9
月起任华宝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

指数投决会信息


XIAOYI HELEN HUANG
(黄小薏)女士,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洁女士,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总监、指数研发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蒋俊阳先生,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陈建华先生,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徐林明先生,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胡戈游先生,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长风格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

依法募集
资金
,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
和登记事宜;


2

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季度
报告

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
基金
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
或者职务之便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
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
、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
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
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
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
合规性风险、信誉风险和事件风险(如灾难)等。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搭建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
清晰的责任线路和报告渠道、配备适当的人力资源、开发适用的技术支持系统等内容。




2
)识别风险。辨识公司运作和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3
)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果并将风险归
类。




4
)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
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量手段。定性
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
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
)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在公司所定标准范
围以内的风险,控制相对宽松一点,但仍加以定期监控,以防其超过预定标准;而对较为严重



的风险,则制定适当的控制措施;对于一些后果可能极其严重的风险,则除了严格控制以外,
还准备了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
)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监
视,并定期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
时结合新的需求加以改变。




7
)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及监管部门及时而有效地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
、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合规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应符合法律和监管要求,规范和促使公司经营管理及公司员工
执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决
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设置科学清晰的操作流程,结合程序控制,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高效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部门和岗
位,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公司自有资产、各项受托资产分离运作,独立进
行。



相互制约原则。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
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盲点。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管理、交易、清算登记、信息技术、研究、市场营销等相关部门,
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必须知悉未公开信息
或涉及多部门信息的人员,
应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防范措施。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当充分发挥各部门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
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定,并在此基
础上遵循国际和行业的惯例制订。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
洞。



审慎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风险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要以审慎经营、防范
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
当具有前瞻性,并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
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修改或完善。



实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应当树立和强化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
化、流程信息化的内控理念,通过强监管、严问责、加强信息化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
)内部风险控制的要求和内容


内部风险控制要求不相容职务分离、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建立
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建立授权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



内部风险控制的内容包括投资
管理业务控制、市场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
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档案管理控制、合规和法务管理控制、风险管理控制、审计稽核
控制,及反洗钱控制等。




3
)督察长制度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
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发
现基金及公司运作中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告知公司总经理和相关业务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和整改建议,并监
督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公司总经理对存在问题不整改或者整改未达到要
求的,督察长应当向公司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4
)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制度


合规审计部和风险管理部依据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
序和适当的方法,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合规审计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负责调查、评价
公司有关部门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评价各项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对内控制度的
缺失提出补充建议;进行日常风险监控工作;协助评价基金财产风险状况;负责包
括基金经理
离任审查在内的各项内部审计事务等。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书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

)
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成立日期:
1996

2

7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4

101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43,782,418,502
元人民币


电话:
010
-
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成立于
1996
年,是中国第一家主要由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
行,也是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设立的一家现代金融企业。



2000

12

19
日,中国民生银行
A
股股票(代码:
600016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5

10

26
日,中国民生银行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
行。

2009

11

26
日,中国民生银

H
股股票(代码:
01988
)在香港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上市以来,中国民生银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大力推进改革转型,持续创新商业模式和产品服务,
致力于成为一家“让人信赖、受人尊敬”的上市公司。



2
、主要人员情况


崔岩女士,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博士研究生,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从事过全球托管业务、托管业务运作、银行信息管理等工作,具有多年金融从业经历,
具备扎实的总部管理经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营销专家。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4

7

9
日获
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
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



共有员工
78
人,平均年龄
39
岁,
100%
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7%
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
学位。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实”的经营理念,依托
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
先进的托管业务平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安全、准
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于
2018

2

6
日发布了“爱托管”

品牌,近百余家资管机构及合作客户的代表受邀参加了启动仪式。资产托管部始终坚持以客户为
中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综合金融服务。对内大力整合行内资源,对外广泛搭建客户服务
平台,向各类托管客户提供专业化、增值化的托管综合金融服务,得到各界的充分认可,也在市
场上树立了良好品牌形象,成为市场上一家有特色的托管银行。自
2010
年至今,中国民生银行荣
获《金融理财》杂志颁发的“最具潜力托管银
行”、“最佳创新托管银行”、“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

奖和“年度金牌托管银行”奖,荣获《
21
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尤其继
2019
年被《金融时报》评为年度唯一“最佳资产托管银行”之后,在
2020
年度再次被评
为唯一“最具资产托管创新力银行”。



截至
2021

9

30
日,中国民生银行托管建信稳定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新趋势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共
307
只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托管规模
10688.82
亿元。



(

)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风
险控制目标


(1)
建立完整、严密、高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
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障资产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财产的安全完整。



(2)
大力培育合规文化,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严格控制合规
风险,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3)
以相互制衡健全有效的风控组织结构为保障,以完善健全的制度为基础,以落实到位的过
程控制为着眼点,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建立全面、系统、动态、主动、有利于差错防
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
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总行高级管理层负责部署全行的风险管理工作。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行高级管理层下设
的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对高级管理层负责,支持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
工作在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开展。




总行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把控资产托管业务运行中的风险,具体职责与分工如下:总行风
险管理部作为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机构,是全行风险管理的统筹部门,对资产托管部的风险
控制工作进行指导;总行法律合规部负责资产托管业
务项下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性文件的审
定,对业务开展进行合规检查并督导问题整改落实;总行审计部对全行托管业务进行内部审计,
包括定期内部审计、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总行办公室与资产托管部共同制定声誉风险应急预案。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合规原则。风险控制应符合和体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策。



(2)
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覆盖托管部的各个业务中心、各个岗位和各级人员,并涵盖资产托
管业务各环节。



(3)
有效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应全力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任何人都没有
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4)
预防性原则。必须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控制资产托管业务中风险发生的源头,
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5)
及时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随着托管部经营战
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进行及
时的修改或完善。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6)
独立性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风险与合规管理中心是资产托
管部下设的执行机构,不受其他业务中心和个人干涉。业务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严格分开
,以保
证风险控制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7)
相互制约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权责明确,相互牵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
来消除风险控制的盲点。



(8)
防火墙原则。托管银行自身财务与托管资产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政、
研发和营销等部门隔离。



4.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1)
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
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
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
风险识别与评估:定期组织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
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
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
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签订承



诺书。



(6)
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
中断。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控等五个方面
构建了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
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中国民
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
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
况不断出现,我们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
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2)
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心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
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3)
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我们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中心制
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中心、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
组织结构。



(4)
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我们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已经建立了一整套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及涵括所有后
台运作环节的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外部环境和业务的发展还会不断增加和完善。



(5)
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落实检查是风险控制管理的有力保证。资产托
管部内部设置风险与合规管理中心,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定期对业务的运行进行检查。总行审计
部不定期对托管业务进行审计。



(6)
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
仅从业务方面而且从风险控制
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较强的自动风险控制功能。



(

)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
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资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
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
配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行为,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



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
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
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
直销
机构


1
、场外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直销
柜台


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370
号宝钢大厦
905



法定代表人:
XIAOYI HELEN HUANG
(黄小薏)


直销柜台电话:
021
-
38505731

021
-
38505732


直销柜台传真:
021
-
50499663

021
-
50988055


联系人:华崟


网址:
www.fsfund.com


2

直销
e
网金


投资人可以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直销
e
网金系统、移动客户端(华宝基金
A
PP

微信平台)办理本基金的认
/
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
www.fsfund.com




(二)代销机构


A
类份额销售机构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公司网址:
www.cmbchina.com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
28
号天安国际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公司网址:
www.cmbc.c
om.cn



3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法定代表人:夏平


客户服务电话:
96098

40086
-
96098


公司网址:
www.jsbchina.cn



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3


公司网址:
www.bank.pingan.com



5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1819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7

A



法定代表人:顾敏


联系电话:
400
-
999
-
88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99
-
8800


公司网址:
www.webank.com



6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
9
号奎科大厦


公司网址:
www.baiyingfund.com



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



法定代表人:王滨


客户服务电话:
95519


公司网址:
www.e
-
chinalife.com



8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
555
-
671


公司网址:
https://www.hgccpb.com/



9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03388


公司网址:
www.puyifund.com



1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户服务电话:
95517


公司网址:
www.essence.com.cn



11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奥体中心北侧)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51
-
5988


公司网址:
www.ewww.com.cn



1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
8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400
-
8888
-
999


公司网址:
www.95579.com



13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5
号楼
215A


联系人:宋春


联系电话:
400
-
6262
-
818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262
-
818


公司网址:
www.5irich.com



14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
899
-
100


公司网址:
www.yibaijin.com



15
)大同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F12


法定代表人:董祥


客户服务电话:
4007
-
121212



公司网址:
www.dtsbc.com.cn



16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

1
号楼
10
-
11



联系人:裘爱萍


联系电话:
021
-
20219931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20219931


公司网址:
https://8.gw.com.cn/



17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2
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电话:
400
-
159
-
9288


传真:
010
-
618406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18518


公司网址:
https://danjuanapp.com/



1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户服务电话:
95358


公司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1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户服务电话:
95360


公司网址:
ww
w.nesc.cn



20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伟琴


客户服务电话:
95357


公司网址:
http://www.18.cn



21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

400
-
8888
-
588


公司网址:
www.longone.com.cn



2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户服务电话:
95330


公司网
址:
www.dwzq.com.cn



2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A

40F
-
43F


法定代表人:高利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公司网址:
www.foundersc.com



2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3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2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公司网址:
www.gf.com.cn



26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8
-
8118


公司网址:
www.guodu.com



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公司网址:
www.gjzq.com.cn



28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客户服务电话:
95570


公司网址

http://www.glsc.com.cn



29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客户服务电话:
956080


公司网址:
www.gszq.com



3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4008888666


公司网址:
www.gtja.com



3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公司网址:
www.guosen.com.cn



3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广东路
689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400

8888

001


公司网址:
www.htsec.com



3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906



联系电话:
400
-
700
-
9665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9665


公司网址:
www.ehowbuy.com



34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书香苑办公楼
7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