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时间:2021年12月17日 12:16:27 中财网
原标题:汉宇集团: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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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0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股东泰安圣宇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披露了《持
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大田神韵商贸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更名为“泰安圣宇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泰安圣宇”)持有公司股份80,057,6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8%),
其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5,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1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16,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


公司于近日收到泰安圣宇通知,获悉自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
15日期间,泰安圣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32,6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83%,其本次减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过半;自
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6日,泰安圣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5,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其本次减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毕。泰安圣宇本次减持计划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股份的计划仍在实施进展中。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数量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泰安圣宇

集中竞价

2021年12月9日

6.51

691,700

0.11

2021年12月10日

6.57

598,500

0.10

2021年12月13日

6.40

78,000

0.01

2021年12月14日

6.39

1,056,600

0.18

2021年12月15日

6.50

2,607,800

0.43

2021年12月16日

6.58

567,400

0.09

合计

--

--

5,600,000

0.9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泰安圣宇

合计持有股


80,057,690

13.28

74,457,690

12.35

其中:无限
售流通股

80,057,690

13.28

74,457,690

12.35

限售流通股

0

0

0

0



注:截至2021年12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华山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梁
颖光女士通过泰安圣宇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09,029股,其儿子石磊先生通过泰安圣宇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18,391,049股,董事吴格明先生通过泰安圣宇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104,553
股,董事郑立楷先生通过泰安圣宇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626,734股,监事池文茂先生通过泰
安圣宇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882,158股,监事文红女士通过泰安圣宇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72,288股,郭丽华女士(实际控制人梁颖光女士的母亲)通过泰安圣宇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07,348股,石泰山先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华山先生的弟弟)通过泰安圣宇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1,079,637股。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泰安圣宇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
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600,000股,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毕,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计划仍在实施进展中。


3、泰安圣宇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泰安圣宇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
泰安圣宇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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