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胡小琴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6月11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公司 股东胡小琴女士计划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1年6月 18日—2021年12月17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00股本公司股份。 2021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该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的告知函》,胡小琴女士的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现将有关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17日,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股数占总 股本比例(%) 胡小琴 集中竞价 2021/7/1~2021/7/30 36.76 80,000 0.0880% 集中竞价 2021/8/2~2021/8/12 64.09 3,000 0.0033% 合计 -- -- 83,000 0.0913% 2.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对比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胡小琴 合计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3,540,000 3.8939% 3,457,000 3.8026%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份 3,540,000 3.8939% 3,457,000 3.802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说明 1.胡小琴女士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 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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