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光电: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73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1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9)。公司股东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宁波庐熙”)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432,043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1525%)。 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庐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 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目前,宁波庐熙持公司股份9,432,0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7.1525%;宁波庐熙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尚未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相关情况说明 1. 宁波庐熙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 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止目前,本次减持 计划时间已过半,宁波庐熙实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未违反预披 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 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宁波庐熙剩余减持计划实 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3. 宁波庐熙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 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宁波庐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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