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利得: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下期减持计划预披露
证券代码:300883 证券简称:龙利得 公告编号:2021-055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下期减持计 划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利得”或“公司”)于2021 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 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浦 投资”)计划减持不超过6,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其中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的总数不超过3,46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1%;釆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3,46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1%,合计不超过总股本的2%。 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01日、2021年12月0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 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 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金浦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下一期减持 计划告知函》。 截至2021年12月16日,金浦投资就上述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的股份减持 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现将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 (股) 减持均价 (元/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金浦投资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9月17日— 9月30日 750,000 8.48 0.2168%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10月1日— 10月31日 750,000 8.19 0.2168%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11月1日— 11月30日 1,960,000 8.31 0.5665% 合计 3,460,000 - 1.0000% 本表注释: (1) 本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后的结果。 (2) 金浦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持有的股份。 (二)股东累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1,000,000 6.0694% 17,540,000 5.069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000,000 6.0694% 17,540,000 5.069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金浦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亦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 告书》中作出的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承诺。 (2) 金浦投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进行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 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浦投资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 了信息披露义务。 (3) 本次减持后,金浦投资仍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但不属 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 股东下期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金浦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7,54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5.0694%。 (二)股份减持计划 1.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安排 2.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 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6,920,00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的股份的总数不超过3,46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釆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3,46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合 计不超过总股本的2%。 5. 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6. 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金浦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 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 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保证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并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公告,公告中将明确减持的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 限等信息。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 (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金浦投资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 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2.公司股东金浦投资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 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 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 况。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下一期减持计划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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