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网络: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1年12月17日 20:11:20 中财网
原标题:巨人网络: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1-临064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鼎晖孚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
致行动人上海孚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披露了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
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5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鼎晖孚远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孚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孚烨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孚烨投资”)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487,59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0,243,7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于近日收到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
告知函》,获悉其股份减持时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24.37万股,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1.00%,具体减持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万股)

减持比例

鼎晖孚远

集中竞价交易

2021/9/15~2021/11/18

11.19

1,343.50

0.66%

孚烨投资

集中竞价交易

2021/9/15~2021/11/18

11.19

680.87

0.34%

合计

2,024.37

1.00%



注: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的尾差。


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中非公开发行股份(含该等股份非公开发行后因为资本公积金转增而
相应增加的股份),自2016年4月19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之
后,除受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被动稀释的影响以外,其累计主动减持公司股份
的比例为3.78%。


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价格区间为11.00元
/股至11.49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鼎晖孚远

合计持有股份

13,192.63

6.52%

11,849.12

5.8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192.63

6.52%

11,849.12

5.8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孚烨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6,567.31

3.24%

5,886.44

2.9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567.31

3.24%

5,886.44

2.9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合计

19,759.93

9.76%

17,735.56

8.76%



注: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的尾差。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本次减持计划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


2、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本次减持股份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减持股份计划
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
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
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鼎晖孚远和孚烨投资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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