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杰电气:部分特定股东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1-082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特定股东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赵志宏、许专、李涛、魏杰、张党会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特定股东赵志宏、许专、李涛、魏杰、张党会本期计划以集中竞价等方 式择机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4,789,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2.04%。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特定股东 赵志宏、许专、李涛、魏杰、张党会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告知函》,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赵志宏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84,908,324 11.71 许 专 董事 15,157,853 2.09 李 涛 董事,董事会秘书 6,969,073 0.96 魏 杰 董事 6,343,385 0.87 张党会 监事会主席 5,849,633 0.8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为满足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后认购的配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窗 口期不减持);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4,78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2.04%。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回购注销、送股、转 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股东姓名 职务 拟减持股份数量 不超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不超过(%) 赵志宏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6,500,000 0.90 许 专 董事 3,789,000 0.52 李 涛 董事,董事会秘书 1,600,000 0.22 魏 杰 董事 1,500,000 0.21 张党会 监事会主席 1,400,000 0.19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拟减持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 诺如下: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赵志宏、袁学恩、陆金学、许专、魏杰、张 党会、刘中锴、刘颖、金俊琪、李旭晗、李涛、张志刚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 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 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各股东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各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 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股东赵志宏、许专、李涛、魏杰、张党会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告知函》;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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